采购包1:
| **** | **区屏西路110号“A-ONE运动公园”H6-01号 | 33,210.00元 | 33,210.00元 |
采购包1****小学营前校区课桌椅采购项目):
货物类(****)
| 1-1 | 组合家具 | 课桌椅 | 巨力 | 课桌面板:长620mm×宽415mm×高20mm 课椅椅面:320mm×365mm×高(340-440)mm 型号:HG-5001 | 90 | 套 | 369.0000 | 33,210.00 |
| 采购人代表: | 陈美玲 |
| 评审专家: | 陈玉燕 、 郭煌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以现金、转帐、电汇付款方式一次性向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收费费率标准如下:中标金额100万以下按1.5%;若按上述标准计算不足3000元的,代理服务费按3000元收取。代理服务费汇入账户:开户名:****,开户行:****公司**东门支行,账号:407****98762。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小学营前校区课桌椅采购项目:0.3万元
收取对象: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资格审查阶段:各供应商资格审查均合格。
符合性审查阶段:“******公司”未按照询价通知书《第四章 询价内容及要求》 二、技术要求【本项下所有内容均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若有负偏离或不满足按无效响应处理。以下参数要求中未明确允许偏离范围的规格、尺寸、重量等在不影响技术性能情况下允许±3%偏离(参数中有具体偏离范围值的以具体参数规定为准)】 备注:“1、供应商应提供课桌检验报告”、“2、供应商应提供课椅检验报告”、“3、供应商应提供钢架抗菌防霉性能检验报告”、“4、供应商应提供PP面板有害物质检验报告”、“5、供应商应提供课桌面板塑料温度循环试验报告”的要求,提供合格有效的检测报告,不符合询价通知书《第三章 评审》、二、评审、采购包1:技术符合性 情形5“供应商未在响应文件中完全响应询价通知书第四章询价内容及要求中第“二、技术要求”全部条款的,按无效响应处理。”的要求。****小组评议,******公司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按无效响应处理;其余三家供应商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名称:****
地址:**区吴航街道胜利路164号
联系方式:陈美玲、0591-****0576
2.采购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区**省**市**区远洋路3号**广电融媒体产业园5层502-1单元
联系方式:0591-****8812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尤曾泷、田雪丽、陈洁颖
电话:0591-****8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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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