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7月2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开发监督科。公示期为2026年7月24日-2026年7月30日。
电话:0379-****7565 通讯地址:**市**东路68****保护局(4719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宣慈110****电站第二台主变扩建工程 | **区顾县镇东北部,洛偃快速路(310国道)与南环路之间 | **** | **华凯环境****公司 | 本项目在站内新增1台63MVA主变及其进线间隔,2组5Mvar的并联电容器组,进行电能的转换和输送。 项目总投资约143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32万元,占总投资的2.23%。 |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电站基坑开挖作业时间,尽量避免降雨时水流直接冲刷裸露开挖面。合理堆放弃渣,严禁破坏施工区域外地表植被,施工时基坑开挖多余土石方应运至相关部门指定位置,并妥善处置,施工完成后,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车辆运输散体材料和废弃物做到100%密闭,施工场地内堆放的物料、土方及暂不施工的裸露地面等应定期洒水抑尘或采用阻燃材料覆盖。 3、废水。施工车辆冲洗废水经集中收集进入沉淀池沉淀后,用于场区洒水抑尘;本项目不新增运行人员,不新增生活污水,变电站内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肥田。 4、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基础减振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界噪声达标。 5、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合理处置,危险废物按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合理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