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街道办事处,肉鸡养殖及加工主体:
根据《****关于下达第一批**区肉鸡产业集群项目建设任务及资金计划的通知》(****),用于肉鸡养殖加工贴息资金50万元。为切实做好我区肉鸡养殖加工主体贷款贴息工作,促进肉鸡产业高质量发展,现就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及贴息时间
(一)申报主体。为具有一定规模的,从事肉鸡养殖及加工的经营主体。
(二)贴息时间。2026年1月1日起—2027年12月31日。对贴息期内到期的贷款,按照实际付息时间计算,对贴息期内尚未到期的贷款,按照贴息截止时间计算。标书代写
二、贴息范围及标准
对辖区内从事肉鸡养殖及加工主体用于生产经营的贷款进行贴息;贴息比****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50%。
三、申报程序
各养殖场和加工企业根据贷款金额和贴息时间测算贴息金额,提出贷款贴息书面申请,并附相关材料。****养殖场和加工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再****中心审核、汇总,****村委组织专家评审,****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走资金拨付程序。
四、材料报送
(一)申报材料。****养殖场和生产企业应提交以下书面材料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1.**市**区肉鸡产业贴息项目汇总表(附件1);
2.**市**区肉鸡产业贴息项目申请表(附件2);
3.**市**区肉鸡产业贴息项目申报企业贷款情况审核表(附件3);
4.**市**区肉鸡产业贴息项目申报企业带动农户增收指标统计表(附件4);
5.企业申报承诺书(附件5);
6.利息支付凭证、贷款到位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7.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8.贷款银行出具的上一年度****银行基准利率计算的应支****银行需加盖公章);
9.申报企业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等。
(二)资料提交时间:第一批于2026年10月30日前,第二批于2027年10月30日前。
(三)申报材料纸质件和电子档一并报送****中心,联系人:邓婷,电话:183****3390,邮箱:****@qq.com。
五、有关要求
(一)本着“谁申报、谁负责”的原则,养殖企业需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企业对自身信用状况、数据和材料真实性、违约责任作出书面承诺,同一企业不得将同一笔贷款利息多头重复申报,本政策期限内已享受其他财政贴息的企业不得重复享受。近一年被列入“信用**”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受到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的企业,不得纳入贴息范围;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骗取、套取、截留、挪用贴息资金,对提供虚假资料骗取贴息资金的企业,一经查实,全额追回贴息资金并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二)各乡镇(街道)要对企业进行现场核实,对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并对审核结果负责。
附件:1.**市**区肉鸡产业贴息项目汇总表
2.**市**区肉鸡产业贴息项目申请表
3.**市**区肉鸡产业贴息项目申报企业贷款情况审核表
4.**市**区肉鸡产业贴息项目申报企业带动农户增收指标统计表
5.企业申报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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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4日
附件下载:标书代写
****关于申报2026年肉鸡产业贷款贴息的通知.pdf
附件1.**市**区肉鸡产业贴息项目汇总表.docx
附件2.**市**区肉鸡产业贴息项目申请表.docx
附件3.**市**区肉鸡产业贴息项目申报企业贷款情况审核表.docx
附件4.**市**区肉鸡产业贴息项目申报企业带动农户增收指标统计表.docx
附件5.企业申报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