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五县一市天然气输配管道D21#桩至D24#桩等4处管道迁改工程子项A631#至A664#桩段(**段)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市五县一市天然气输配管道D21#桩至D24#桩等4处管道迁改工程子项A631#至A664#桩段(**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
一、项目名称和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市五县一市天然气输配管道D21#桩至D24#桩等4处管道迁改工程子项A631#至A664#桩段(**段)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性质:改建
建设地点:**市**县**街道、**街道。
项目概况:本项目**管道为6千米(其中北段-**东站段桩号A642-A662G+100m长度4.4千米,南段-**道水特大桥段桩号A631/1-A637/1长度1.6 千米),设计压力4.0兆帕,管径406毫米,迁改段废弃管道采用水泥砂浆封堵。
二、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
现有工程概况:**五县一市天然气输配管道工程位于**省**市、**区、鼎**、**县、**县、**、**县、**县、**,输气管线全长约232.1km,共设置3座站场,即**首站、**分输站、**分输站,全线共建11座线路阀室。
现有工程环境保护情况:
(1)废气
各站区清管废气经放空立管排空,呈间歇式排放。
(2)废水
清管作业和分离器检修废水产生量较小,经站内排污池收集后定期外运处理;站内地面冲洗废水、生活污水分别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一并经一体化处理装置处理后回用于站内绿化。
(3)固体废物
危险废物(设备检修及保养产生的废润滑油和隔油沉淀池沉渣)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定期更换的过滤器滤芯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委托生产厂家回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4)噪声
主要噪声源为站场工艺设备、清管和事故放空(火炬燃烧)等噪声,站场设备噪声经选用低噪声设备、围墙隔声等措施。
三、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印女士 联系电话:158****6646
通讯地址:**省******办事处**社区**大道623号(**区移动互联网产业园C01栋7楼)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评价单位:******公司
地址:****开发区开元东路以北、东****广场一期12幢1104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com/thread-****149-1-1.html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书面意见(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七、其他说明
本次为环评第一次信息公示,建设单位对现阶段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随着项目实施进程及环评工作的开展,相关信息将完善或调整。
八、公示时间
公众意见征询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作者(188****7162,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6-07-24 1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