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
| 招标项目名称 | 2026年**县粮油作物单产提升丰产方绿色防控项目 | |||
| 项目类型 | 货物类(含药品中采购) | 项目编号 | **** | |
| 招标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保证金缴纳方式 | 电汇 | 是否委托代收代退保证金 | 否 | |
| 监督机构 | ****财政局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 ****财政局 | |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项目概算(万元) | 359.230680 | |
| 是否远程异地 | 否 | 招标组织形式 | 分散采购 | |
| 招标内容与范围 | 2026年**县粮油作物单产提升丰产方绿色防控 1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标段信息
| 1 | E620********106****1001 | 135.324000万元 | 货物 | 查看详情 |
| 标段名称: E620********106********2026年**县粮油作物单产提升丰产方绿色防控项目 统一交易标识码: D01-126********778337D-****0702-020393-8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 1.1 提供年检合格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1.2 提供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担保函、资信证明出具日期在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内); 1.3 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免税企业提供证明材料)和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 1.4 ****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5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 注:本条第1.2-1.5项实行承诺制,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见附件),无需提交上述证明材料。****政府采购合同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采购人将报告财政部门依照《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若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提供了符合规定的证明材料,但未提供承诺函的不视为无效投标(响应)。 2.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小组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现场查询为准)。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中小企业100%预留资金,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政府部门颁发的农药经营许可证扫描件加盖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标书代写 标段内容: 1、11.6%甲维﹒氯苯酰 580件;2、22%阿维螺螨酯悬浮剂 400件;3、40%联肼.乙螨唑 120件。(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