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安县农业农村局关于文安县2026年中央粮改饲项目实施补充方案的公示

审批
河北-廊坊-文安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2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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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2026年中央粮改饲项目实施补充方案》的公示
发布机构: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6-07-24 16:12

为切实做好**县2026年粮改饲项目实施工作,根据《****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6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提前下达农业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农财发〔2026〕1号)、《****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冀财厅办发〔2026〕13****农业农村局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概况

我县通过连续六年实施中央粮改饲项目,推进了种养结合,促进了奶业******基地建设。通过以养带种,保证了草食家畜生产发展,同时降低饲养成本,提高了养殖效益。推动了现代饲草产业发展,发挥了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调动了农民主动种植青贮玉米、饲用燕麦、黑麦草、饲用小黑麦、饲用高粱等优质饲草料种植积极性。通过探索农业结构调整模式,构建种养结合、粮草兼顾的新型农牧业结构,促进草食家畜养殖发展和农民增产增收,实现了种养双赢。我县继续申报实施2026年中央粮改饲项目,2025年12月中央财政提前下达我县2026年粮改饲项目资金180万元,完成收储面积1.2万亩、收储3万吨任务;2026年5月中央财政第二批下达我县粮改饲项目资金60万元,完成收储面积0.4万亩,收储1万吨任务。两批补助资金共计240万元,完成收储面积1.6万亩、收储4万吨任务,根据我县实际,2026年粮改饲项目统一规划、实施,两批资金统筹使用。

二、绩效任务目标

(一)数量指标。全县收储面积1.6万亩、青贮4万吨以上。

(二)质量指标。吨奶指数达1500公斤/吨以上(1吨全株青贮玉米干物质可产1500公斤奶)。(省厅统一测评)。

(三)时效指标。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收储工作。

(四)成本指标。每吨补助不高于60元。

(五)效益指标。养殖场(户)成本下降不低于5%。

(六)满意度指标。实施主体对中央粮改饲项目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的满意度不低于90%。

三、项目实施内容、资金支持方向和补助环节

(一)补助对象

****养殖场(户)、企业、农民**社及专业化饲草收储服务组织等主体。

(二)补助环节

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优质饲草料收储工作,对收储全株青贮玉米、苜蓿、饲用燕麦、饲用小黑麦等优质饲草料的各类主体进行补助(进口除外)。

(三)补助标准

2026年我县粮改饲项目中央补助资金共240万元。按照收储主体实际收储量进行补助,补助标准测算:按照每立方米储量800公斤折算或地磅称重单实际吨数计算收储量,按照下达补助资金总量与实际收储数量测算确定补助标准,每吨补助不高于60元,亩补助标准150元左右。

(四)补助方式

项目采用先建后补方式进行补助。补助对象通过事前申报、项目实施、现场验收等程序,根据实际收储量申请补助,做到款物相符、账款一致。

四、项目实施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项目实施程序

1、确定实施主体。青贮饲料收储主体将项目申请、与种植户签订的种植、收购协议书或土地流转协议等资质材料、现有青贮窖(堆)规模表(附件2)提交********中心,****对上报材料进行核实,查验属实公示无异议后备案。

2、补贴申请。实施主体具体实施收储,并制作保留佐证材料。待收储工作完成后,实施主体向****提出验收申请,并报送地磅称重单、称重汇总表、收储协议、收储资金使用证明、青贮窖、青贮堆照片等资料。

3、项目验收。******领导小组(附件1)组织对申请补助且手续齐全的实施主体逐堆逐窖进行现场验收。

4、项目公示。****将验收结果、实施主体收储量、拟补助资金等情况在实施主体所在乡镇进行公示。

5、资金拨付。项目公示无异议后,根据验收结果及时申请拨付补助资金。

(二)时间安排

1、宣传发动阶段(2026年2月—7月):通过网上公告、微信群、通知等形式在全县范围内积极宣传粮改饲项目的补助政策及相关条件。

2、确定实施主体阶段(2026年8月—9月):青贮饲料收储主体将项目申请、资质材料、青贮窖(堆)规模表一同报送********中心,****根据申请材料确定实施主体。实施主体确定后,在项目实施地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3、申请验收(2026年9月—11月):收储工作完成后,****农业农村局提出验收申请,提交粮改饲项目验收申请表(附件3)。

4、项目验收阶段(2026年11月--12月):******领导小组组织验收,做到草、窖、款一致。

5、补助公示与资金拨付阶段(2026年12月):验收完成后,******领导小组将验收结果及补助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拨付补助资金。

五、进行绩效自评总结

为推动政策落实,项目完成后,县农业农村局将对粮改饲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组织管理情况、工作机制创新情况、政策落实情况等方面进行绩效自评。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业农村局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中心、财务室相关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项目的组织管理和技术指导。****中心负责组织项目单位的申报、初审、备案、青贮技术指导,督导检查等工作。联系电话:0316-****997

(二)严格工作程序。明确专人负责数据收集整理,按照及时、准确、完整的要求报送粮改饲统计数据。加强信息调度,按要求及时填报**粮改饲信息统计上报系统、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进一步完善资金管理使用机制,项目资金实行专人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建立台账制度,严禁超范围列支、挪用、套取或骗取项目资金。对资金使用管理出现违规问题的企业,取消项目资格。

(三)加强项目监管。为推动政策落实,****领导小组要加强对粮改饲项目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政策落实情况等方面进行督导。及时组织项目验收,验收包括资料审查、现场检查等环节,做到草、窖、款一致。加强档案管理,及时收集有关文件、合同、照片、影像、数据等资料,作为项目督导检查和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

(四)加强培训宣传。充分利用网络等(采用)多种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粮改饲重要意义和具体政策,提升社会关注度,深入一线指导生产作业,帮助种养主体提高认识、掌握技术、提高收益,加大青贮饲草料收储和推广力度,提**贮饲料质量。

(五)创新政策落实。积极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引导作用,支持购置高性能青贮饲料收储机械,加大青贮饲草料收储、加工专用机械设备研发和推广力度;积极推广青贮专用添加剂产品应用,提**贮饲料质量,争创国家质量评比奖励荣誉,获得更大宣传效益;积极推广“养殖—种植”一体化生产,发展循环生态养殖模式。积极争取中央和地方相关项目资金,综合运用财政、金融等扶持政策,不断完善政策支持体系,形成统筹推进工作落实的合力,加快粮改饲项目工作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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