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保健院租赁了位于**省**县麒龙**印象B4-(-1)-2至9号共8间商铺,用于开设第二门诊。因安全防护及保温保暖等需求,已征得出租方同意,****保健院向我局提出申请,拟对门市外立面窗户进行封闭,封窗面积约180㎡。
为加强公众参与,提高城乡规划水平,充分发挥公众在我县城乡规划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和《**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现将《****保健院第二门诊门面走道封窗》进行批前公示,社会各界尤其是利害关系人如有建议意见或要求听证,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
公示时间:2026年7月24日—2026年8月3日
联系电话:0851-****1026
邮寄地址:****
邮 箱:****@qq.com
****
2026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