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县人民法院[164]蓝田县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24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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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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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评审方法 是否价格扣除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 **市文艺北路190号中联颐华苑B座403室 综合评分法 448,260.11元 98.37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服务项目):

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档案管理服务 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 ****机关及下设4个派出法庭的民商事案卷审判过程(含立案阶段、审理阶段等)材料进行随案生成扫描及全院刑事和执行案件的档案数字化服务,包括电子卷宗、电子档案生成上传、纸质案卷的卷内整理、借阅管理、装订归档以及审判执行工作中的同步辅助性工作内容。 符合甲方要求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预算完成之日止。 符合甲方档案管理要求标准 448,260.11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梁贞、程宏利、李静(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通知的有关规定标准执行,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足8000元按8000元收取。2.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由成交供应商一次性支付给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账户:户名:********公司开户行:****银行****公司**科技六路支行账号:786********199459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服务项目 0.8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中标(成交)金额为暂定总价,后期根据成交单价和实际数量据实结算,最终结算金额不超过暂定总价。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法院[164]

地址:**县**路10号

联系方式:029-****56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二环南路西段202****花园16楼1605室

联系方式:029-****99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陆文科、康敏茹

电话:029-****9970-808

****

2026年07月24日


附件(3)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7-24
中标通知
蓝田县人民法院[164]蓝田县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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