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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法院执行案款收发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推进执行工作透明公开,确保案款发放安全,根据《****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相关要求,现对以下执行案款发放事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案款发放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本院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将按执行案款管理相关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 案号 |
案件名称 |
案外人 |
拟发放金额(元) |
发放 事由 |
备注 |
| (2025)川0421执1183号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公司 |
40369.91 |
分配 |
特此公示。
联系电话:0812-****833
****法院
2026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