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气治理设施升级改造项目

审批
山东-济宁-金乡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2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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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07-24

项目名称 废气治理设施升级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县高河街道**产业园** 占地面积
(平方米)
1500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赵志强
联系人 赵志强 联系电话 137****2333
项目投资(万元) 300 环保投资(万元) 300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6-07-24
建设性质 改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建设内容及规模 我单位拟对现有的涂装线治理设备进行升级改造,原设计喷漆房喷漆废气(经水帘预处理)、烘干废气及电泳烘干经活性炭吸附塔 光催化氧化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电泳槽、漆料库、腻子晾干及危废库废气无组织排放,现将腻子晾干变更为腻子烘干房内电烘干,电泳槽、电泳烘干、喷漆烘干、1-4#喷漆房废气、腻子烘干废气经1#活性炭吸附 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涂装废气排放口排放;5-10#喷漆房及漆料库废气经2#活性炭吸附 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2#涂装废气排放口排放,危废库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5#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有环保措施:
电泳 电泳烘干 喷漆烘干 1#-4#喷漆房废气 腻子烘干废气采取1#活性炭吸附 催化燃烧装置措施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至大气
有环保措施:
5-10#喷漆房及漆料库废气采取2#活性炭吸附 催化燃烧装置措施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至大气
固废 环保措施:
新增固体废物废催化剂
噪声 有环保措施:
隔声减震措施
承诺:**** 赵志强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赵志强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174。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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