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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7-24
| 项目名称 | **美林镇**庄村2027年灾后恢复重建河道治理以工代赈项目 | ||
| 建设地点 | **自治区**市**美林镇**庄村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11000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张明旭 |
| 联系人 | 姚文学 | 联系电话 | 158****5051 |
| 项目投资(万元) | 313 | 环保投资(万元) | 3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7-12-31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27 防洪除涝工程项中城镇排涝河流水闸、排涝泵站。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本项目拟对美林河**庄段河道进行治理,治理河道总长 3km,主要内容为修复项目区内冲毁的河坝、护坡工程,并开展河道清淤作业。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清淤底泥经检测无重金属污染后,优先用于村内田间路回填,剩余部分运至指定弃渣场堆放,压实后覆土绿化;建筑垃圾(如废石料、混凝土块)回收利用,无法利用的运至住建部门指定的消纳场所。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设置封闭式垃圾桶,由环卫部门每日清运,严禁随意丢弃。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高噪声设备(如挖掘机、混凝土搅拌机)作业严格限制在 7:00-12:00、14:00-22:00,严禁夜间(22:00-次日 6:00)和午间(12:00-14:00)施工,避免扰民。高噪声设备远离居民点(最近距离≥30 米),设置移动式隔声屏障;施工人员佩戴耳塞、耳罩等个人防护用品。 | ||
| 承诺:**** 张明旭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张明旭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17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