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船钦州二期一阶段—船舶造修改能力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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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船**二期一阶段—船舶造修改能力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中船**二期一阶段—船舶造修改能力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船**二期一阶段—船舶造修改能力建设项目 已由 项目主管部门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壮族自治区**市**港区三墩大道1号。

2.2 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北部湾港**港港域三墩港区中船3号、4号、6号、9号泊位;改造5#码头,修复8#码头;**船舶维修改装平台、浮船坞锚块及趸船锚块等水工工程设施;疏浚相关水域及基槽开挖(含沉坞坑)。扩建修船综合车间,新增激光管道切割机等工艺设备;**1#涂装车间及喷砂间、分段预舾装场,新增喷砂回砂系统、电焊机等工艺设备;**舾装综合车间、修船堆场、材料堆场;现有修船机电车间新增摇臂钻床。**2#配电站、初期雨水收集池、5#码头新增变电所等配套辅助设施,现有0#配电站新增配电设备等。新征用海748.8亩(以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核定为准)。以上共计新增建筑面积16922.0平方米,新增工艺设备265台(套),改造工艺设备2台(套)。此项为发包人上级单位批复内容,不作为发包依据。

2.3 招标范围:招标采用EPC工程总承包模式,包括本项目的水工工程、陆域工程、公用工程和设备及安装工程(单位工程名称以审批为准)。其中,水工工程:**北部湾港**港港域三墩港区中船3号、4号、6号、9号泊位、浮船坞锚块及趸船锚块等水工工程设施;疏浚相关水域及基槽开挖(含沉坞坑)。陆域工程:扩建现有修船综合车间;**涂装车间、喷砂间、舾装综合车间(仓库),配套建设修船堆场、材料堆场等生产作业场地;实施8#泊位修复,配套建设船舶维修改装平台。公用工程:建2#配电站、厂区初期雨水收集池、动能管网、道路等公用配套设施;实施5#泊位供配电系统升级改造,在0#配电站增设配套配电设备,满足新增泊位及车间生产用能需求;设备及安装工程:项目内所有设备(详见附件清单)。合同采用工程EPC总承包模式,包括本项目的咨询服务、勘察、设计、采购、施工。

(1)咨询服务:编制安全设计、安全设施验收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编制职业健康设计及职业健康效果评价并通过专家评审;编制环境评价报告,取得环保批复,竣工环保验收(含过程监测)并通过专家评审及网上备案;编制水土保持报告,取得水土保持批复,水土保持季度监测、编制验收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及备案,编制节能报告,取得节能批复;项目岸线申请报告编制并通过交通厅审查取得批复;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并通过交通厅审查取得批复;**安全总体风险评估编制并通过专家评审;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并通过专家评审。

(2)勘察:承包人按本项目的设计要求,完成范围内的陆域和水域测量(绘)及勘察,勘察深度须满足详勘要求。

(3)设计:承包人需根据本工程技术要求等内容,完成本项目工程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配合三个阶段;设计专业包括总图、结构、给排水、动力、电气、环保、节能、防雷等;设计内容和深度满足国家及行业设计规范的相关要求。

(4)采购(设备及安装工程,下同):承包人负责本工程招标范围内的材料、设备采购工作,并负责材料、设备的现场协调工作;包含新增50t110m门座式起重机1台等新增工艺设备一批(详见附件清单);包括以上设备的采购(制造、安装、取证、售后)及正常使用所需的所有事项。发包人要求中明确由发包人提供的设备需要由承包人安装的,由中标人负责安装、取证。

(5)施工(水工工程、陆域工程和公用工程,下同):承包人负责完成本工程范围内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的以及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的规定范围内容的施工。

承包范围不包含以下内容:前期报建、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及建设基本程序规定应由建设单位支付费用的内容;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由甲方委托的第三方监(检)测(不含施工期监测)。

2.4 工期要求:计划工期 640 日历天,设计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施工计划工期: 580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开工报告为准。

主要节点工期及要求:(1)3号、4号泊位主体在2027年5月30日完成建设,具备10万吨级浮船坞锚泊条件,2027年7月30日水电动等配套完工,整体交工验收。(2)船舶维修改装平台施工场地由发包人在2027年7月30日交由承包人施工,承包人在2028年4月15日前完成建设,交付发包人使用。(3)9号泊位在2028年5月30日前完成建设并交工验收;(4)6号泊位施工场地由发包人在2027年7月30日(3号码头交工验收后)交由承包人施工,承包人在2028年5月30日前完成建设并交工验收。(5)喷砂、涂装房2027年5月30日完成竣工验收。(6)修船综合车间、舾装综合车间(仓库)2027年5月30日完成竣工验收。(7)室外工程进度满足各单体竣工验收投入使用的需求。

2.5 质量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按国家、地方及行业颁布的现行规程、规范要求设计,满足国家、地方及行业颁布的现行强制性标准的相关规定,满足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甲方提出的相关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壮族自治区和**市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省部级评优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

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或同时具有建筑专业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和水运行业甲级资质;

施工资质: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有 一级注册建造师(**与航道工程专业)或注册土木工程师(**与航道工程) 注册证书且已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参与本工程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工程的施工项目负责人。

(2)项目陆域施工负责人须具有 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 注册证书且已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水域施工负责人须具有 一级注册建造师(**与航道工程专业) 注册证书且已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不得在目前在建工程中担任职务。

(3)项目陆域设计负责人须具有 注册建筑师或一级结构工程师 注册证书且已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项目水域设计负责人须具有 注册土木工程师(**与航道工程) 注册证书且已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允许兼任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但项目设计负责人与项目施工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3.3 企业业绩要求:

①投标人或联合体承担水工工程施工的成员单位近5年(2021年1月1日至开标前一天)具有单项合同金额≥30000万元的国内沿海水运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需提供有效的合同复印件,合同金额10%以上的发票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标书代写

②投标人或联合体承担陆域工程施工的成员单位近5年(2021年1月1日至开标前一天)具有单项合同金额≥10000万元的国内工业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需提供有效的合同复印件,合同金额10%以上的发票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标书代写

③投标人或联合体承担水工工程设计的成员单位近5年(2021年1月1日至开标前一天)具有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元的国内沿海水运****设计部分)或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需提供有效的合同复印件,合同金额10%以上的发票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标书代写

④投标人或联合体承担陆域工程设计的成员单位近5年(2021年1月1日至开标前一天)具有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元的工业工程****设计部分)或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需提供有效的合同复印件,合同金额10%以上的发票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标书代写

3.4 财务要求:提供近3年(2023年、2024年、2025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的以下内容进行资格审查。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经审计是指(1)财务会计报表上有审计机构盖章,或(2)财务会计报表上无审计机构盖章,须补充审计报告正文(至少有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和审计机构单位章)。投标人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附成立以来的上述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等问题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提供承诺函);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招标代理开标当日查询为准)。标书代写

3.6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得多于 3 家。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②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工作范围、权利和义务;③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购买文件、缴纳保证金等相关事宜;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④联合体如中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联合体的各方(包括联合体各方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再以单独名义或参加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6 年 7 月 24 日 18 时 00 分 00 秒至 2026 年 7 月 31 日 17 时00 分 00 秒。

4.2凡有意参加的潜在投标人,请按如下步骤操作:

4.2.1前往“中国船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进行免费注册(网址https://www.****.com)。注册成功后,在“公告信息”功能中通过“标段包名称”或“标段(包)编号”检索到要参与的项目。“中国船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联系电话010-****2128-4。

4.2.2标书费:800元/份,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采用公对公汇款方式,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送至****@163.com。

公司名称:****

开 户 行:****银行**东四十条支行

账 号:110********053000794

4.2.3下载费:500元/份,向“中国船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支付。****银行电汇形式汇入系统生成的下载费虚拟子账号中(请勿与标书费合并汇款)。因投标人操作失误将下载费支付错误的概不退还。

4.2.4投标人标书费和下载费缴纳成功后即可下载电子版文件及附件(如有)。

4.2.5招标代理机构和中国船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运营方分别向投标人开具标书费和下载费的电子发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8 月 14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 **市西**月坛北街5号综合楼二楼会议室 。标书代写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船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市**港三墩大道1号

联系人:彭工

电 话:185****1342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中**院1号

联系人:刘明亮

电 话:135****7057

电子邮箱:****@163.com

2026 年 7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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