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6-07-24
中标候选人公示
标段(包)编号:****
一、招标概况
****酒店供电配套工程电缆采购于2026年07月01日在**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发布招标公告,2026年07月23日 09时00分****交易中心开标、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二、评标结果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 | ****集团****公司 | 特变电工******公司 | |
| 投标报价(元/%) | ****159.40 | ****125.20 | ****766.20 | |
| 质量目标 | ①包装按行业标准执行,以不损坏货物为原则;②货物的技术指标应达到国家相关行业标准;③满足行业质量标准及设计技术标准合格等级。 | ①包装按行业标准执行,以不损坏货物为原则;②货物的技术指标应达到国家相关行业标准;③满足行业质量标准及设计技术标准合格等级。 | ①包装按行业标准执行,以不损坏货物为原则;②货物的技术指标应达到国家相关行业标准;③满足行业质量标准及设计技术标准合格等级。 | |
| 履约期限(天) | 合同签订后30日内,根据招标人通知安排送货 | 合同签订后30日内,根据招标人通知安排送货 | 合同签订后30日内,根据招标人通知安排送货 | |
| 投标人资质证书名称及编号(如有) | / | / | / | |
| 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名称及编号(如有) | / | / | / | |
| 拟派项目管理人员 | 项目负责人 | 赵鹏,/,/ | 王晶,/,/ | 胡文浩,/,/ |
| 业绩 | 单位名称 |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万元) | 项目负责人 | 备注 |
| ****集团****公司 | 哨溪路片区电力设施工程(一阶段)施工项目 | 2667.43 | 顾秘祯 | ||
| ****工程局有限公司**木格坪田矿EPC总承包部物资采购 | 6723.94 | 王磊 | |||
| ****开发区供电设施提升工程项目一期电缆线采购项目 | 1808.05 | 王亮 | |||
| ****研究院****公司木垒30万千瓦光伏项目 | 4259.25 | 方廷花 | |||
| 鹏瑞利国际健康商旅城-**南站项目高低压配电工程 | 1515.34 | 王亮 | |||
| **** | ****开发区亦庄****工厂项目 | 50.30 | |||
| **学院翠湖校区电力增容工程 | 770.19 | ||||
| 华科学校 | 10578.20 | ||||
| ****广场二期 | 1175.85 | ||||
| **项目一期配电房电缆 | 780.00 | ||||
| 特变电工******公司 | 国****公司****公司电缆采购项目 | 6664.99 | 王洪强 | ||
| 国****公司****公司电缆采购项目 | 6187.42 | 王洪强 | |||
| **公司2024协议库存采购项目 | 2845.18 | ||||
| 国****公司****公司电缆采购项目 | 4950.88 | 刘强 | |||
| ****公司电缆采购项目 | 8812.84 | 李夏至 |
| 否决投标的情况说明 | 投标人名称 | 否决投标的依据及理由 |
| 无 | 无 |
| 评标情况补充说明 | 评标工作于2026年7月23日11时00分(**时间)****交易中心评标室和**自治****交易中心评标室(远程异地)同步进行。评标过程如下: 参加评审的投标单位共4家,分别是****中益****公司、****集团****公司、****、特变电工******公司。 一、初步评审 1、形式评审阶段:****委员会评审,4家投标单位形式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2、资格评审阶段:****委员会评审,4家投标单位资格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3、响应性评审阶段:****委员会评审,4家投标单位响应性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二、详细评审 1、技术标评审阶段:评标委员会对4家投标单位的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并打分,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2、综合标评审阶段:评标委员会对4家投标单位的综合标部分进行评审并打分,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3、经济标评审阶段:评标委员会对4家投标单位的经济标部分进行评审并打分,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4、评标委员会对4家投标单位得分进行汇总,并推荐3家不标明顺序的中标候选人。 三、评审结果: 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集团****公司、****、特变电工******公司。 招标人代表:杨玲; 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万**。 |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6年07月24日 18时00分至2026年07月27日 18时00分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活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
电话:0717-****769
2.招标代理机构:****
电话:151****4729
3.行政监督部门:**市国通****公司纪检监察室
电话:0717-****5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