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安美**新区富港村49兆瓦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110千伏送出工程;
建设地点:**市角斜镇境内;
建设单位:****;
环评编制单位:**春骥****公司;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省**市**市角斜镇境内。本次工程****安美光伏T接角斜至赤岸110kV线路,线路路径总长约5.24km。其中**110kV单回架空线路路径总长约5.1km;**110kV单回电缆线路路径总长约0.14km。详见《报告表》。
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在认真落实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公司按《报告表》所列内容和拟定方案建设。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执行环保要求和相关设计标准、规程,优化设计方案,工程建设应符合项目所涉区域的总体规划。
(二)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落实施工过程中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施工场地设置围挡,对作业处裸露地面覆盖防尘网,定期洒水降尘;施工废水排入临时沉淀池,处理后的废水回用不外排;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地方环卫部门及时清运,生活污水纳入当地污水处理系统;**塔基、电缆线路开挖产生的弃土弃渣就地铺平,其他建筑垃圾委托相关单位运送至指定收纳场地。减少土地占用和对植被的破坏,施工结束后及时做好植被恢复工作,防止水土流失,将施工对环境的影响程度降到最低。
(三)严格落实各项辐射污染防治措施,**架空线路经过敏感目标时须适当抬高架线高度,确保工程运行后,线路沿线及电磁环境敏感目标处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的限值要求,即工频电场强度不大于4kV/m、工频磁感应强度不大于100μT,架空线路经过耕地等场所时,电场强度控制限值为10kV/m,且应给出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采取有效隔声降噪措施,确保线路沿线及声环境保护目标处噪声应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相应标准要求。
(四)本项目**架空线路以一档跨越的方式跨越北****通道维护区,须采取严格的生态保护措施。架空线路跨越北****通道维护区时,施工场地应尽量远离管控区域,不在该区域内设置取土场、弃土弃渣场、施工生活区等,不在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内设置牵张场等临时用地,严禁在**通道维护区范围内排放废水、倾倒弃土弃渣以及发生破坏水体等行为。运行期加强巡查和检查,强化设备检修维护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教育,并严格管理,避免对项目周边自然植被和生态系统造成破坏。
(五)工程投入运营后应加强环保设施的日常管理与维护,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规范开展电磁环境、声环境的监测工作。
(六)做好电磁辐射环境影响相关科普知识的宣传工作,****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居民进行必要的解释说明,取得公众对输变电工程建设的理解和支持,避免产生纠纷。
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进行了信息公开。
公示时间:2026年7月27日—2026年7月31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513-****1009,电子邮箱:****@163.com,通讯地址:**市**区**南路150****服务大厅二楼C163窗口,邮编:226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申请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