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有关文件的规定,****8对卤水井建设项目已委托****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有关规定,现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第一次公示,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8对卤水井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市******盐矿**
建设性质:扩建
项目概要:现有工程开采矿种为岩盐,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面积为6.6154平方公里,开采深度为-850米至-1300米标高,采用水平对接井连通采卤工艺,**现有13对(26口卤井)定向对接井组,开采规模为209.80万吨/年(折盐)。与传统地下矿山开采模式不同,**淡水、卤水均依靠密闭管道输送。盐矿在开采过程中,制盐废水(来源于下游制盐厂区)经专用回卤管道输送至采卤泵房,全部回注井下溶腔循环用于溶盐生产,形成水循环闭路系统。据现场调查资料,目前矿山开采对地下水的水位变化影响较小,未造成区域地下水水位明显波动,**及周边未出现地面沉降、地裂缝等地质灾害。**土地复垦主要对已建采卤井污染土地实施复垦,采卤井周边实施培肥等措施。现有卤井压占及污染土地面积较小,对整个区域生态环境协调性影响较小。现有工程污染主要来源于**,矿部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全部**化利用,不设置废水排放口;设备噪声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后可实现达标排放;固废合理处理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送当地垃圾中转站,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本项目拟在现有盐矿**范围内**16口卤水井(PMY27-PMY28、PMY29-PMY30、PMY31-PMY32、PMY33-PMY34、PMY35-PMY36、PMY37-PMY38、PMY39-PMY40、PMY41-PMY42,共8对卤水井),项目投入使用后,将根据生产情况及老采区探测情况,逐步接替老采区原有16口卤水井,其他在采卤井继续生产。本项目采用水平对接井连通采卤工艺和单井对流工艺开采,扩建后**总开采规模为300万吨/年(折盐),目前该项目已取得采矿许可证,证号为XC410********661****1833,开采矿种、开采方式、开采深度、**范围与现有工程一致。本项目严格按照绿色矿山建设相关规范要求,全程遵循边开采、边修复原则,逐项落实各项生态环保措施,对钻井施工、卤水开采活动造成的地质环境扰动、土地损毁及时开展治理修复,保障**地质环境、土地生态得到有效治理与修复,实现矿产**开发与区域生态保护协调发展。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部长
联系电话:137****8825
电子邮箱:****@qq.com
通讯地址:**市**叶廉路与东环路交叉口东1km处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59****8780
电子邮箱:****@qq.com
通讯地址:**市新****大道与育英路交叉口蓝湾国际公寓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以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com/s/1mh-FM525J0ZJrB_EEVY8mQ;提取码:axhn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为了解和听取项目周边可能受影响的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将公众意愿反映到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措施中,同时完善环评工作,您可通过第四条提供的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的方式将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