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档功能性面料项目

审批
江苏-盐城-射阳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2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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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0924MA1MHKU906潘玉明
马超**省**市**县
**市纺织染整产业园彩虹路8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高档功能性面料项目
2021版本:028-棉纺织及印染精加工;毛纺织及染整精加工;麻纺织及染整精加工;丝绢纺织及印染精加工;化纤织造及印染精加工;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C1713-C1713-棉印染精加工
**省**市**县 **市纺织染整产业园内
经度:120.225020 纬度: 34.035550****环境局
2018-09-06
射环审〔2018〕12号****0924MA1MHKU906001V
220000
1325****
****0924MA1MHKU906**科易达****公司
913********629145C******公司,**华睿****公司
913********124768A,****0191MA1XF50Q7R2025-04-01
2026-06-242026-07-22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624EdcMP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本项目属于**项目,建设高档功能性面料项目(年产20600吨高档功能性面料、2750吨医用纱布、6000吨散纤维(染色)及17600吨筒纱染色项目)。项目实际按分期建设,目前仅建设项目一期(一期:年产15600吨针织染色布、2750吨医用纱布、17600吨筒纱染色),本次验收也仅验收一期内容。
无变动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本项目属于**项目,建设高档功能性面料项目(年产20600吨高档功能性面料、2750吨医用纱布、6000吨散纤维(染色)及17600吨筒纱染色项目)。项目实际按分期建设,目前仅建设项目一期(一期:年产15600吨针织染色布、2750吨医用纱布、17600吨筒纱染色),本次验收也仅验收一期内容。
无变动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本项目采用技术先进、节能环保的设备,主要工艺参数实现在线检测和自动控制;本项目印染生产线总体水平接近国际先进水平;本项目采用染化料自动配液输送系统;本项目所不使用国家明确规定的淘汰类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不使用达不到节能环保要求的二手设备;本项目设计建设拟执行《印染工厂设计规范》(GB50426)。项目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发生变化,一期长丝针织染色布生产取消剪毛工艺,不再产生粉尘,因此不再建设16#排气筒;项目固废发生变化,实际建设过程中未建设软水制备装置,生产所需软水由厂区软水处理车间统一供应,本项目不再产生废活性炭和废树脂等危险废物,原料拆包、物料转运环节产生沾染染料、助剂的废塑料袋(危废类别:HW49,危废代码:900-041-49)等危险废物,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实现零排放。变动导致项目产生废气量减少,并未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增加。
本项目在实际建设过程中,根据现场生产实际需求进行优化调整。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一)全面贯彻循环经济理念和清洁生产原则,严格执行《印染行业规范条件(2017版)》,实施有效环境管理,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提高**合理配置水平,确保 项目单位产品物耗、能耗、水重复利用率及污染物排放量等清洁生产指标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二)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原则设计、建设项目给排水系统。本项目丝光液及部分热碱性废水用于******公司供热中心(沙印供热二期)脱硫装置,脱硫废水与其他生产、生活废水一并接管至****日处理1.6万吨污水及4000吨中水回用(中大二期)项目。污水收集系统应有防腐、防漏、防渗的技术保证措施,严禁污染物混入**(雨水)管网及向地下渗漏。 (三)本项目由******公司集中供热,不得自建蒸汽锅炉及导热油炉。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和排气筒设置方案,确保各类废气稳定达标排放,各排气筒不得低于《报告书》所列高度。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物料储运、生产过程中废气无组织排放。VOCs、醋酸等工艺废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报告书》确认的标准 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四)选用优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广界噪声执行准。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五)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和环保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危险废物须委托具备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并依法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处理审批手续,确保转运过程中的环境安全。危险废物暂存场所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六)加强环境管理及各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维护,严格落实《报告书》所列各类风险事故防范、减缓措施,落实组织机构和责任部门,制定详实的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建立环境安全预警与应急体系,按应急预案定期演练,确保事故状态下的环境安全。 (七)按《**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废气排气筒应合理设置采样口、采样监测平台。按《报告书》及《**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暂行办法》(苏环规(2011)1号)要求,建设、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及其配套设施,并加强清下水排口监测。 (八)按照《报告书》提出的要求,本项目需沿短纤染整车间、长丝染整车间、印花车间、丝光车间边界设置100m防护距离,沿短线织造车间、纱染色车间、纱准备车间、成品纱车间、散纤维车间边界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现该范围内无居民等环境敏感点,且今后也不得规划、**任何环境敏感点。 (九)加强厂区绿化,在厂界四周建设足够宽度的绿化隔离带,以减轻无组织废气及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发生变化,一期长丝针织染色布生产取消剪毛工艺,不再产生粉尘,因此不再建设16#排气筒;项目固废发生变化,实际建设过程中未建设软水制备装置,生产所需软水由厂区软水处理车间统一供应,本项目不再产生废活性炭和废树脂等危险废物,原料拆包、物料转运环节产生沾染染料、助剂的废塑料袋(危废类别:HW49,危废代码:900-041-49)等危险废物,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实现零排放,未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
本项目在实际建设过程中,根据现场生产实际需求进行优化调整。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一、根据《报告书》的评价结论和专家技术评审意见,在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你公司在**市纺织染整产业园内新**档功能性面料项目具有环境可行性。项目总投资22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25万元。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20600吨高档功能性面料、2750吨医用纱布、6000吨散纤维(染色)及17600吨筒纱染色产品生产能力(项目代码:****)。 二、在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你公司须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全面贯彻循环经济理念和清洁生产原则,严格执行《印染行业规范条件(2017版)》,实施有效环境管理,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提高**合理配置水平,确保 项目单位产品物耗、能耗、水重复利用率及污染物排放量等清洁生产指标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二)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原则设计、建设项目给排水系统。本项目丝光液及部分热碱性废水用于******公司供热中心(沙印供热二期)脱硫装置,脱硫废水与其他生产、生活废水一并接管至****日处理1.6万吨污水及4000吨中水回用(中大二期)项目。污水收集系统应有防腐、防漏、防渗的技术保证措施,严禁污染物混入**(雨水)管网及向地下渗漏。 (三)本项目由******公司集中供热,不得自建蒸汽锅炉及导热油炉。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和排气筒设置方案,确保各类废气稳定达标排放,各排气筒不得低于《报告书》所列高度。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物料储运、生产过程中废气无组织排放。VOCs、醋酸等工艺废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报告书》确认的标准 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四)选用优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广界噪声执行准。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五)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和环保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危险废物须委托具备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并依法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处理审批手续,确保转运过程中的环境安全。危险废物暂存场所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六)加强环境管理及各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维护,严格落实《报告书》所列各类风险事故防范、减缓措施,落实组织机构和责任部门,制定详实的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建立环境安全预警与应急体系,按应急预案定期演练,确保事故状态下的环境安全。 (七)按《**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废气排气筒应合理设置采样口、采样监测平台。按《报告书》及《**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暂行办法》(苏环规(2011)1号)要求,建设、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及其配套设施,并加强清下水排口监测。 (八)按照《报告书》提出的要求,本项目需沿短纤染整车间、长丝染整车间、印花车间、丝光车间边界设置100m防护距离,沿短线织造车间、纱染色车间、纱准备车间、成品纱车间、散纤维车间边界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现该范围内无居民等环境敏感点,且今后也不得规划、**任何环境敏感点。 (九)加强厂区绿化,在厂界四周建设足够宽度的绿化隔离带,以减轻无组织废气及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三、同意《报告书》提出的总量控制指标和总量控制平衡方案。 (一)一期项目实施后,一期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核定为: 废水(接管考核量):废水量≤****822.675t/a、C0D≤2401.865 t/a、SS≤1072.546 t/a、氨氮≤104.217 t/a、TP≤0.269 t/a、TN≤139.225 t/a、LAS≤114.004 t/a、硫化物≤3.160 t/a。废气:V0Cs≤7.41 t/a、烟粉尘≤36.043 t/a、S02≤2.993t/a、NOx≤7.771 t/a。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 (二)二期项目实施后,二期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核定 为: 废水(接管考核量):废水量≤****788.55t/a、C0D≤833.289 t/a、SS≤343.408 t/a、氨氮≤36.904 t/a、TP≤0.067 t/a、TN≤49.272 t/a、LAS≤40.556 t/a、硫化物≤1.622 t/ao废气:V0Cs≤2.375 t/a。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 四、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按规定办理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手续。 五、****分局组织开展该项目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监督管理工作。你单位应在项目开工****分局并按规定接受日常监督检查。 六、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通过对该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与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核实,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涉变动项目环评与排污许可管理衔接的通知》(苏环办〔2021〕122号),对该建设项目变动情况及环境影响进行核实,变动如下: 1. 长丝针织染色布生产取消剪毛工艺,不再产生粉尘,颗粒物排放总量减少,并且不再建设16#排气筒。 2. 项目实际建设过程中未建设软水制备装置,生产所需软水由厂区软水处理车间统一供应,本项目不再产生废活性炭和废树脂等危险废物,原料拆包、物料转运环节产生沾染染料、助剂的废塑料袋(危废类别:HW49,危废代码:900-041-49)等危险废物,产生量为30 t/a。 本次变动未新增废气、废水、固废种类,不再产生废气,固体废物总体的产生和处置量也减少,故本次变动对周围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的影响较小。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SS(吨/年) 全盐量(吨/年) 硫化物(吨/年) LAS(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19200 ****214.614 ****022.675 ****608.065 0 -81193.451 -100393.451
3.36 52.812 2401.865 2344.823 0 -2288.651 -2292.011
0.461 0.67 104.217 103.493 0 -102.362 -102.823
0.008 0.243 0.269 0.006 0 0.245 0.237
0 5.588 139.225 133.189 0 -127.601 -127.601
2.304 11.237 1072.546 1060.409 0 -1046.868 -1049.172
0 4919.762 12032.627 6718.815 0 -1799.053 -1799.053
0 0.034 3.16 3.124 0 -3.09 -3.09
0 0.081 114.004 113.923 0 -113.842 -113.842
0 0 0 0 0 0 0 /
0 0 2.993 2.993 0 -2.993 -2.993 /
0 0.087 7.771 7.684 0 -7.597 -7.597 /
0 7.709 36.043 28.334 0 -20.625 -20.625 /
0 1.509 7.41 5.901 0 -4.392 -4.392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水厂(中大二期项目) 《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2中直接排放标准及《〈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287-2012)修改单》(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5年第19号)、《关于调整〈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部分指标执行要求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5年第41号)。LAS参考《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执行。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生产废水中冷废水直接、热废水经过热量****水厂(中大二期项目)处理。 企业废水中COD、SS、氨氮、总氮、总磷、硫化物、LAS排****处理厂的接管标准,均未超标,且排放总量均未超过环评批复的总量控制指标,废水主要各污染物的处理效率基本达到环评设计要求。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水幕喷淋+冷凝+高压静电+14#排气筒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水幕喷淋+冷凝+高压静电+14#排气筒 废气中VOCs数据未超标,且排放总量未超过环评批复的总量控制指标。
2 水幕喷淋+冷凝+高压静电+15#排气筒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水幕喷淋+冷凝+高压静电+15#排气筒 废气中VOCs数据未超标,且排放总量未超过环评批复的总量控制指标。
3 布袋除尘器+6#排气筒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布袋除尘器+6#排气筒 废气中颗粒物数据未超标,且排放总量未超过环评批复的总量控制指标。
4 水幕喷淋+冷凝+高压静电+7#排气筒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水幕喷淋+冷凝+高压静电+7#排气筒 废气中VOCs数据未超标,且排放总量未超过环评批复的总量控制指标。
5 水幕喷淋+冷凝+高压静电+8#排气筒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水幕喷淋+冷凝+高压静电+8#排气筒 废气中VOCs数据未超标,且排放总量未超过环评批复的总量控制指标。
6 旋风水喷淋+9#排气筒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旋风水喷淋+9#排气筒 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数据均未超标,且排放总量均未超过环评批复的总量控制指标。
7 布袋除尘器+4#排气筒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布袋除尘器+4#排气筒 废气中颗粒物数据未超标,且排放总量未超过环评批复的总量控制指标。
8 布袋除尘器+5#排气筒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布袋除尘器+5#排气筒 废气中颗粒物数据未超标,且排放总量未超过环评批复的总量控制指标。
9 旋风水喷淋+1#排气筒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旋风水喷淋+1#排气筒 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数据均未超标,且排放总量均未超过环评批复的总量控制指标。
10 布袋除尘器+2#排气筒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布袋除尘器+2#排气筒 废气中颗粒物数据未超标,且排放总量未超过环评批复的总量控制指标。
11 布袋除尘器+3#排气筒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布袋除尘器+3#排气筒 废气中颗粒物数据未超标,且排放总量未超过环评批复的总量控制指标。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建筑隔声、隔声罩、减震垫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 3类标准 建筑隔声、隔声罩、减震垫 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的要求。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五)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和环保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危险废物须委托具备 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并依法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处理审批手续, 确保转运过程中的环境安全。危险废物暂存场所须符合《危 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经检查核实,本项目设有一般固废仓库和危废仓库,一般固废仓库地面采取了防渗、防漏措施,危废仓库采取了防腐、防渗、防漏措施,并设置了防盗门,醒目处已张贴固废、危废标识牌,并且企业已签订危废处置协议。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六)加强环境管理及各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维护,严格落实《报告书》所列各类风险事故防范、减缓措施,落实组织机构和责任部门,制定详实的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建立环境安全预警与应急体系,按应急预案定期演练,确保事故状态下的环境安全。 加强环境管理及各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维护,严格落实《报告书》所列各类风险事故防范、减缓措施,落实组织机构和责任部门,制定详实的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建立环境安全预警与应急体系,按应急预案定期演练,确保事故状态下的环境安全。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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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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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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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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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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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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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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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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