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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4********663685F | 建设单位法人:侯晓犇 |
| 张小辉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壮族自治区**市**县 |
| ****县平马镇油城路234号与栖妙大道交叉西南200米 |
| 《**气田产能建设项目(一期)》(分期验收:江沙325HF、江沙325-1HF钻采工程) | 项目代码:无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08-陆地天然气开采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B0721-B0721-陆地天然气开采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市**县**镇上严村2组 |
| 经度:104.****6844 纬度: 31.****8385 | ****机关:****生态环境厅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04-20 |
| 川环审批〔2021〕3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5-06-25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600 |
| 280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4********663685F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久远****公司 |
| 915********062860Q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市斯****公司 |
| ****0700MA624C91XE,****0107MA5YNKE305 | 竣工时间:2025-12-3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6-2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7-17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523240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①钻井工程:井场钻井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钻前工程、钻井工程、完井作业,钻前工程为钻井前准备工作,包括井场道路建设、平整井场、修建泥浆不落地及循环系统区域(300m2,50m×6m,包括泥浆循环系统、泥浆不落地工艺区、集污罐、废水收集罐、废渣收集罐等),修建放喷池(1个,100m3)、修建设备基础、安装设备等,同时修建办公和生活区活动板房、钻前道路、给排水、供配电等辅助工程;钻井工程主要包括利用钻前工程构筑的井场以及设备基础对井场内布置的天然气开发井实施钻井、套管固井作业;完井作业主要指钻井至目的层后,对该井油气产能情况进行测试,工程内容包括洗井、射孔、压裂、测试放喷等过程。 ②地面采气工程:**江沙325HF井站1座,拟建设井口操作台、采气工艺区、污水罐区、装车泵撬区、放空区及生活区等。江沙325HF井及江沙325-1HF井井口天然气经加热、节流、分离、计量后,接入区块内配套管道后外输,设计开发配产天然气2.6×104m3/d/井。 | 实际建设情况:①钻井工程:项目实际建设内容包括为钻前工程、钻井工程、地面工程。钻前工程包括井场平整、设备基础、活动房搭建等。钻井包括设备安装、钻井等组成。当井场满足钻井工程要求后,将成套设备(包括钻机、柴油机、发电机、活动房等)搬运至井场,并进行安装和调试,然后进行钻井作业。本工程采用常规钻井工艺,钻井液为**和水基泥浆。钻井过程中包括有下套管和水泥固井等作业。当钻至目的层后完钻。整个钻井作业期间,水和水基泥浆循环使用,同时对钻井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进行治理。为掌握目的层油气产能情况,当钻至目的层后,对气井进行完井测试,完井作业包括射孔、洗井、压裂、测试放喷等过程。钻井完成后,开展设备搬迁及生态恢复,将钻井设备拆除搬迁,回填或拆除集污罐池等构筑物,同时将剩余钻井液材料全部回收。 ②地面采气工程:**了江沙325HF井站1座,包括江沙325HF井及江沙325-1HF井共两口井,主要建设井口操作台、采气工艺区、污水罐区、装车泵撬区、放空区及生活区等。江沙325HF井及江沙325-1HF井井口天然气经加热、节流、分离、计量后,接入区块内配套管道后外输,实际产气量约0.5~2×104m3/d,未突破最大设计采气规模。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常规天然气钻井及采气工艺 | 实际建设情况:常规天然气钻井及采气工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并优化大气环境保护措施。钻井工程优先使用网电,在无法使用网电采用发电机供电时,选用轻质燃油环境**燃料,柴油发电机燃烧废气由自带的消烟除尘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基础油、油基泥浆和油基岩屑的暂存和储运采用密闭罐,控制和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测试放喷的天然气由专用管线引至放喷池点火燃烧。采气期各站场清管作业、设备检修及事故排放的天然气点火燃烧后由 10m 高的放空管排放,减少对周围居民和生态环境的影响。2、加强各类废水收集、暂存、处理及运输过程中的环境管理,并实施全过程监控,避免违规排放,确保区域用水安全,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强化井场的雨污分流和污水池的防渗漏措施。加强钻井废水、压裂返排液和采气废水等各类废水水质跟踪监测。洗井废水、方井雨水、井场初期雨水均回用于钻井液或压裂液配置;废水基钻井液和岩屑压滤产生的钻井废水及压裂返排液部分回用,剩余部****处理站预处理后送区域回注井回注。地面集输管道试压废水经沉淀处理后达标排放。部分采气废水经罐****处理站预处理后,通过输水管线输送至地层水综合利用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外排至绵远河;剩余采气废水经罐****处理站****处理站预处理后,再由罐车转运至回注站回注。生活废水经改进型生态厕所处理****处理厂处理。3、项目设计和建设过程中,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总图布置,采用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控制和减小噪声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并结合井场周边外环境关系及噪声监测情况,及时优化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噪声不扰民。4、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结合钻井井场开钻前开展的地球物理勘探,优化钻井施工工艺,减少对地下水环境的不利影响。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对钻井井场废油暂存区、油罐区及围堰、方井区等重点防渗区严格进行重点防渗。严格按国家相关规范开展气田开采相关废水的回注,加强对回注过程的监控和对周围地下水水质的监测,采气期按相关要求设置地下水监测井并定期开展地下水水质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采取应对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5、加强固体废物收集、运输及暂存、处置等过程的环境管理,严格按有关技术规范和规定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确保不产生二次污染。钻井期油基岩屑送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废油部分回用配置油基钻井液,剩余部分应送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废水基泥浆****砖厂、水泥厂综合利用;采气期产生的含凝析油废渣、废油送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送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1、本项目钻井工程用电由国家电网提供;柴油发电机燃烧废气由自带的消烟除尘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采用了密闭罐,减少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测试放喷的天然气由专用管线引至放喷池点火燃烧。检修或系统超压废气由放空系统进行放空燃烧排放;水套炉烟气经水套炉自带排气筒排放。2、江沙325HF钻井废水产生量98.45t,江沙325-1HF钻井废水产生量65.15t,均用密闭罐车****处理站进行处置,现场未外排。洗井废水已回用于配置压裂液,未外排。江沙325HF压裂废水产生量5771t,拉运至**省****公司处置4851t,其余其他井等利用。江沙325-1HF压裂废水产生量3745.88t,全部拉运至**省****公司处置。钻井期间生活污水经环保厕所收集处理后,现场回用于水基泥浆调配,未外排。采气期间气田水暂存于污水罐中,定期拉运至**省****公司进行处理,拉运单位为**高新区****公司。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定****处理站进行处置。项目钻井及采气期间各类废水均得到了有效处置,未发生二次污染。3、钻井期间合理布置主要噪声源;供电力的发电机设置发电机房,并安装吸声材料;泥浆泵设置泵房;为钻机提供动力的柴油机安装消声装置和设置减震基础;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放喷池三面建围墙。采气期已采用了优化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降低放空次数、采用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控制和减小了噪声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根据监测结果,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限值;敏感点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未发生噪声扰民事件。4、钻井期间参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 50934-2013)技术规范要求,将钻井作业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和一般防渗区并实施分区防渗;钻开井段及时采用套管和水泥固井防止地下水污染。设计中做好及时堵漏准备,防止钻井泥浆漏失进入地下水。采气阶段已按照分区防渗要求,工艺区、污水罐区、方井周边为重点防渗区,防渗层的等效防渗性能不低于6.0m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黏土层,并在污水罐区及方井区设置围堰;化粪池等为一般防渗区,防渗层等效防渗性能不低于1.5m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黏土层,办公生活区为简单防渗区,达到一般地面硬化要求。设置了地下水监控井,根据监测结果,项目附近及下游地下水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石油类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表1中Ⅲ类标准。5、江沙325HF水基岩屑产生量491.32t,拉运至中联水泥厂、兰丰水泥厂、**水泥厂处置。江沙325-1HF水基岩屑产生量299.98t,拉运至****公司进行处置。江沙325HF油基岩屑产生量447.41t,拉运至西南油服油基岩屑利用站进行处置。江沙325-1HF油基岩屑产生量527.22t,拉运至******公司进行处置。江沙325HF井下作业固废产生量22t,交**市格****公司进行处置。江沙325-1HF井下作业固废产生量70.91t,交**综合利用站进行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运往至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结合已开发项目的经验和本项目的开发建设计划,从区块角度进一步优化钻井期方案、布局及开发时序,合理安排工程各环节进度;统筹考虑并综合协调区块内水**利用方案、钻井废水、压裂返排液回用方案及固体废物处理方案。从源头上减少水**使用量及污染物产生量,切实加强本项目依托环保工程的运营管理,提高本项目清洁化生产水平,最大程度减少建设项目实施对生态环境的影响。2、严格环境风险防控,建立维护保养和巡线检测制度,加强区域环境风险管理。按规定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完成备案。严格落实环境应急预案、报告书及批复等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要求,确保环境安全。3、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和环境监理。结合项目开发建设计划和工程沿线敏感目标分布,合理优化施工方案、施工时段以及施工场地的位置和布设,采取有效的措施,避免和减缓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施工期结束后须结合区域自然条件,及时进行施工迹地生态恢复工作,并加强生态恢复过程中的管理和维护,保证植被恢复的成活率。植被恢复应采用当地适生物种,保证生物安全。 | 实际建设情况:1、已结合已开发项目的经验和本项目的开发建设计划,从区块角度进一步优化了钻井期方案、布局及开发时序,合理安排了工程各环节进度。统筹考虑各类废物的处理方案,从源头上减少了水**使用量及污染物产生量,提高了本项目清洁化生产水平,最大程度减少了建设项目实施对生态环境的影响。2、根据调查,项目钻井及采气运营至今,未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同时,井站内已配备了灭火装置及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等,编制了详细的应急救援预案,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并定期举行了演练。应急预案已在备案。3、已严格按照环境监测计划做好了跟踪监测。本次监测的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等均满足相应的排放标准或环境质量标准。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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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钻井期:各类废水收集罐。2、采气期:污水罐、化粪池 | 本项目钻井及采气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废水均委托具备合法处置资质、****公司进行规范处置;项目无外排废水产生。 | 1、钻井期:设置了各类罐体收集钻井废水、洗井废水、返排液、生活废水等。2、采气期:设置了污水罐及化粪池 | 未监测 |
| 1 | 1、钻井期:放喷池、柴油发电机排气筒。2、采气期:放空装置、水套炉排气筒。 | 本项目施工期废气污染物中NOX、SO2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TSP执行《**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中表1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中5.9企业边界污染物控制要求。水套炉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 1、钻井期:设置了放喷池、柴油发电机排气筒。2、采气期:设置了放空装置、水套炉排气筒。 | 1、监测点位:厂界上风向10m范围内(参照点)、厂界下风向10m范围内浓度最高点(监测点)、厂界下风向10m范围内浓度最高点(监测点)。2、监测因子:非甲烷总烃。3、监测频次:连续监测2天,每天4次。 |
| 1 | 高效低噪设备 | 本项目钻井施工期间采用《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正常采气阶段各平台厂界周边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 | 通过优化平面布置,选用高效低噪设备,控制气流速度,减少站场工艺管线弯头、管件,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1、检测点位:江沙325HF井组厂界及最近居民点,共6个点。2、监测因子:厂界噪声及敏感点声环境质量现状。3、监测频次:检测2天, 每天昼间、夜间各1次。 |
| 1 | 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结合钻井井场开钻前开展的地球物理勘探,优化钻井施工工艺,减少对地下水环境的不利影响。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对钻井井场废油暂存区、油罐区及围堰、方井区等重点防渗区严格进行重点防渗。严格按国家相关规范开展气田开采相关废水的回注,加强对回注过程的监控和对周围地下水水质的监测,采气期按相关要求设置地下水监测井并定期开展地下水水质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采取应对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 | 钻井期间参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 50934-2013)技术规范要求,将钻井作业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和一般防渗区并实施分区防渗;钻开井段及时采用套管和水泥固井防止地下水污染。设计中做好及时堵漏准备,防止钻井泥浆漏失进入地下水。采气阶段已按照分区防渗要求,工艺区、污水罐区、方井周边为重点防渗区,防渗层的等效防渗性能不低于6.0m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黏土层,并在污水罐区及方井区设置围堰;化粪池等为一般防渗区,防渗层等效防渗性能不低于1.5m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黏土层,办公生活区为简单防渗区,达到一般地面硬化要求。设置了地下水监控井,根据监测结果,项目附近及下游地下水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石油类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表1中Ⅲ类标准。 |
| 1 | 加强固体废物收集、运输及暂存、处置等过程的环境管理,严格按有关技术规范和规定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确保不产生二次污染。钻井期油基岩屑送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废油部分回用配置油基钻井液,剩余部分应送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废水基泥浆****砖厂、水泥厂综合利用;采气期产生的含凝析油废渣、废油送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送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江沙325HF水基岩屑产生量491.32t,拉运至中联水泥厂、兰丰水泥厂、**水泥厂处置。江沙325-1HF水基岩屑产生量299.98t,拉运至****公司进行处置。江沙325HF油基岩屑产生量447.41t,拉运至西南油服油基岩屑利用站进行处置。江沙325-1HF油基岩屑产生量527.22t,拉运至******公司进行处置。江沙325HF井下作业固废产生量22t,交**市格****公司进行处置。江沙325-1HF井下作业固废产生量70.91t,交**综合利用站进行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运往至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
| 1 | 结合已开发项目的经验和本项目的开发建设计划,从区块角度进一步优化钻井期方案、布局及开发时序,合理安排工程各环节进度;统筹考虑并综合协调区块内水**利用方案、钻井废水、压裂返排液回用方案及固体废物处理方案。从源头上减少水**使用量及污染物产生量,切实加强本项目依托环保工程的运营管理,提高本项目清洁化生产水平,最大程度减少建设项目实施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 已结合已开发项目的经验和本项目的开发建设计划,从区块角度进一步优化了钻井期方案、布局及开发时序,合理安排了工程各环节进度。统筹考虑各类废物的处理方案,从源头上减少了水**使用量及污染物产生量,提高了本项目清洁化生产水平,最大程度减少了建设项目实施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
| 1 | 严格环境风险防控,建立维护保养和巡线检测制度,加强区域环境风险管理。按规定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完成备案。严格落实环境应急预案、报告书及批复等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要求,确保环境安全。 | 根据调查,项目钻井及采气运营至今,未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同时,井站内已配备了灭火装置及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等,编制了详细的应急救援预案,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并定期举行了演练。应急预案已在备案。 |
| 依托钻井工程建设的采气树、井场、进场道路等。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依托了钻井工程建设的采气树、井场、进场道路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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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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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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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础开挖前,预先剥离表层熟土,单独堆放于临时堆场内,用于后期临时用地的生态恢复用表土;井场铺碎石减少雨水冲刷;场地周围修临时排水沟;表土单独堆放;表土场采取拦挡、排水措施,采取防雨布临时遮挡措施;对放喷坑等临时占地使用结束后及时复耕复种;根据《土地管理法》和相关地方规定对工程永久征地、临时占地进行补偿。严禁砍伐野外植被;严格划定施工作业范围,限制施工范围。临时板房搬迁后,搬迁基础,进行复垦到原状态。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根据现场实地调查了解,本工程在钻井及采气阶段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已采取各项生态保护措施、水土保持措施,各项措施均对保护生态环境、保持水土起到积极作用,总体符合环境保护要求,钻井工程施工结束后对场地进行了平整恢复及保留了采气阶段需要的硬化场地,总体符合环评要求,项目产生的生态影响总体较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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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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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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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