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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取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
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以此为准)
为深****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关于印发**省2026年中央财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项目实施方案和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农字〔2026〕205号)精神,扎实推进我县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提升农业生产规模化、专业化水平,按照公平、公正、公**则,面向社会公开遴选项目实施主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重点以推动粮油作物单产提升、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为核心,通过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大幅提高我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对小农户的覆盖比例,扩大粮油作物规模化服务面积,培育一批专业化、规范化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推动农业先进适用技术在生产各环节集成应用,解决小农户生产经营中的技术、设备、管理等难题,促进农业发展方式从分散经营向规模化、集约化转变,实现农业生产节本增效、农民增收致富,夯实我县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基础,为乡村产业**提供有力支撑。
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补助资金100万元。
在全县10个乡镇实施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面积不少于1万亩。
补助作物:聚焦我县粮油主导产业,围绕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重点支持水稻、玉米、甘薯、花生等粮油作物和其他重要农产品的生产托管服务;
服务环节:包含但不限于耕整地、育秧、播种、植保、施肥、除草、机械收获、秸秆处理、烘干等,重点支持精量播种、集中育秧、节水灌溉、烘干等关键环节,以及多环节组合托管和全链条托管服务,同时支持服务主体为撂荒地复耕复种开展的托管服务;
服务要求:服务小农户(土地经营规模不超过本县户均承包地面积10倍的农业经营户,即不超过100亩)的补助资金或面积占比应高于60%,优先保障小农户服务需求;
实施区域:项目覆盖**县所有乡镇,重点向粮油种植核心乡镇、撂荒地复耕复种重点区域倾斜。
一是原则上具有2年以上农业社会化服务实践经验,在我县农业生产领域拥有良好信誉;
二是拥有与服务业务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如播种机、收割机、植保无人机等)、专业技术人员,设备状态良好、技术人员具备相应操作资质;
三是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普遍认可。
四是自觉接受农****管理部门的监管。
不设地域限制,县内、县外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均可报名。
按实际完成的托管服务面积和环节核算补助资金,以农户签字确认的作业单、服务合同为核心依据,将作业轨迹监测数据作为作业补助面积核定、相关补贴资金发放等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
公开报名:规范择优原则,通过政府网站发布服务主体报名公告,面向符合条件的县内外服务主体公开征集报名;
资格评审:由县农业农村局对报名主体的资质、设备、服务经验、信誉等进行综合评审,形成拟入选服务主体名单;
公示确定:****县政府网站公示不少于7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服务主体。
(一)镇级初审。服务组织完成所在镇辖区内规定的全部作业内容后,应填报《**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补贴资金核算表》(见附件内容)与《**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验收审核表》(见附件内容),连同相关佐证****政府。镇政府需核实材料的完整性与准确性,并在验收审核表上签字盖章。
(二)县级验收。服务组织将****农业农村局,由县农业农村****中心及第三方****小组开展联合验收。验收小组对材料进行复核,采取实地核查与电话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查验(****政府须派人员陪同)。抽查服务对象比例不低于10%,抽查作业面积比例不低于25%。复核与抽查完成后,验收小组成员及单位须在验收审核表上签字并加盖公章。
(三)出具报告。全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验收工作全部完成后,原则上由第三方验收单位出具项目验收报告。
服务主体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收到结果3****农业农村局提交书面异议;
受理部门:****;联系人:刘黇;联系电话:131****6105;
核查答复: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并出具书面答复。
验收合格予以兑付资金;不合格限期3个工作日整改;弄虚作假取消资格、追缴资金并列入失信名单。
2026年7月22日9:00至7月31日17:00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银行开户许可证;
4.税务登记证;
5.信用中国信用信息报告;
6.税务申报表及云厅账号密码;
7.机械设备清单(附表1);
8.人员配置及分工表(附表2);
9.公司简介、项目实施方案;
10.作业服务标准与收费价格。
**县岳崧路44号县政府第二办公区4楼404室
联系人:刘黇,131****6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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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