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省
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名称:**某部车辆器材配件保障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项目预算8万元。确定车辆定点器材配件服务供应商,服务期限1年。
技术要求:1.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汽车零配件零售资质的企业;2.本次车辆定点器材配件单位应具备保障特定轮式车辆的车型零配件供应(详见需求清单,需求清单电联获取),并出具相应承诺书。
服务要求:1.必要时需3小时内配送上门;2.保障物资应适应运输、装卸、防潮、防雨、防震等需要,确保物资安全无损运抵合同约定地点,物资的包装、标记和证件,必须符合《产品质量法》及技术规格书规定的内容,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和卖方合理需求,由于乙方物资包装不当或采取防范措施不充分,致使物品损坏或丢失时,应按照合同约定负责更换或赔偿。3.配件质量:车辆应适应原厂正品配件材料,无原厂正品配件材料而必须使用副厂或者修复件时,应当事先说明,并如实填写材料清单,标明出处、标价,并保证质量。需签订保密协议。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及符合性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未在军队采购网(www.****.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三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五、报价时间、地点、方式
(一)报价时间:2026年07月27日至2026年07月31日。
(二)报价方式及地点:采取密封送达或者邮寄等方式至**市。
(三)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陆先生
联系电话:192****8299
联系人:袁先生
联系电话:189****0573
四、报价要求
1.供应商报价材料。①****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银行开户行账号等相关信息);②资格证明资料复印件;③法人代表授权书;④报价表(盖章)
2.密封及签字、盖章要求。报价表必须由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全程密封送达,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3.技术服务要求。供应商必须完全响应技术及服务要求,报价书作为符合性审查条件,1项不满足视为无效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