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农业农村部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司关于印发《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和《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修订)>》的通知(农社综函〔2025〕15号)相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开遴选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承担2026年**市本级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内容
(一)常规培育任务
1.粮油和重要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提升工程;
2.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带头人培育工程;
3.文明乡风建设素质素养提升工程。
(二)专题培育任务
1.农机手技能提升专题培训班;
2.乡土文化能人培训专题培训班。
二、遴选范围
****学校、****服务中心、涉农院校、农业科研院所、农业技术推广等公益性培育机构。
三、遴选条件
1.成立3年以上,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独立财务核算,组织机构健全,管理规范,无不良诚信记录,社会形象较好;
2.具有教育、培训相关职能、资质或主营业务范围;
3.具备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与培育主题相匹配的专兼职师资;
4.能提供满足培育需要的教学场所及教学设施设备;
5.具有开展全产业链培养和后续跟踪服务的能力,能够按时高质量规范完成培训资料和数据的采集、管理、上报和建档工作。
四、申报程序
(一)自主申报
填报《2026年**市本级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机构申报表》,并在申报时间内进行申报。
申报材料:
1.2026年**市本级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机构申报表;
2.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申报机构征信(天眼查认证情况);
4.培育师资力量,履行相关师资聘任手续等;
5.课堂教学场所、设施设备、食宿条件、安全措施等;
6.****基地条件等(往年无高素质农民培育经历的单位,提供与之****基地名单即可);
7.对培训班次的宣传报道;
8.其他可以展示培育工作能力的材料。
(二)评审认定
1.市农业农村局召开评审会,由申报机构进行5分钟现场陈述,评审人员结合申报机构陈述、申报材料,对照《2026年**市本级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遴选评分表》进行打分,提出初步遴选意见。
2.将初****农业农村局党组会研究,确定培育机构,并向社会公示。
(三)签订协议
市农业农村局与承担培育任务的培训机构签订培训服务协议。
五、申报时间、地点
申报时间:2026年7月24日至28日17:00
申报地点:****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
地 址:**市**区越山路城建大厦2105室
联 系 人:谢长宏
联系方式:0432-****9820
附 件:2026年**市本级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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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4日
附件:2026年**市本级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申报材料.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