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省
我单位拟对**营房家具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为便于供应商即使了解采购信息,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竞争充分,根据采购工作有关规定,现将技术参数、经济要求、实施意见等项目需求进行网上公示。广大供应商可以对项目需求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具体意见建议,反馈参与意向。
一、项目名称:**营房家具采购项目
二、需求概况:
1.交付(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45日内
2.交付(服务)地点:****和****采购人指定地点。
3. 交付(服务)方式:现场完工后交付。
三、初步技术参数
****:采购沙发、木床、衣柜、橱柜、电器、会议桌椅等设施(详见附件)。
****:采购沙发、木床、衣柜、橱柜、电器、会议桌椅等设施(详见附件)。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九)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可以为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范围须与本项目相关);
(十一)本项目只接受生产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
五、预算金额:200万元(大写:贰佰万元整)。
六、公示时间:2026年7月25日至2026年8月10日
七、预计采购时间:9月份
八、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供应商若需对本次项目提出合理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按照需求网上提交反馈材料,并以彩色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至电子邮件(邮箱号:****@163.com ),发送文件名格式:(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具体技术参数等相关要求最终以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为准。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98****8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