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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731185c | 建设单位法人:秦宗瑜 |
| 张鹏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省**市**区西四路213号 |
| ****油厂2025年综合调整工程(一期)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07-陆地石油开采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B0711-B0711-陆地石油开采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辛店街道、**区胜坨镇和**街道 |
| 经度:118.497520 纬度: 37.542660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6-20 |
| 东环审〔2025〕2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0-07-17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5200 |
| 265.5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731185C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913********733454G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3********733454G | 竣工时间:2026-03-12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6-2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7-22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lof.****.com |
|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包含管线改造工程、利页203区地面配套工程、产能工程及三采工程,其****采油厂存在环保隐患的现有管线进行更新改造,另外改建部分管输流程,**、更换各类管线共计70854m;利页203区地面配套工程包括T718X4井场配套、利页203井场配套;产能工程包括4口侧钻井,其中2口油井、2口水井,最大年产油量1.9×104t/a(开发第1年),最大产液量4.3×104t/a(开发第2~8年),最大年注水量15.7×104m3/a(开发第1年);三采工程包括4#配注站改造、6#注入站改造、4#-1注聚站改造、4#-2注聚站改造、胜一注水站改造、**4#-3注聚站、**中心配注站、**6个注聚站(1#~6#)、配套管线建设及转注井等。 | 实际建设情况:一期工程实际建设内容包含:管线改造工程、利页203区地面配套工程、产能工程及三采工程,其****采油厂存在环保隐患的原有管线进行更新改造,另外改建部分管输流程,**、更换各类管线共计29183m;利页203区地面配套工程为利页203井场配套建设工程;产能工程包括4口侧钻井,其中2口油井、2口水井,验收调查期间产油量0.69×104t/a,产液量4.17×104t/a,注水量5.9×104m3/a;三采工程包括:4#-1注聚站改造、4#-2注聚站改造、配套管线建设及转注井等。 |
| 项目分期建设,本次为一期内容。本期工程建设性质与环评设计一致;已完工部分的工程量较环评设计未增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管线改造工程、利页203区地面配套工程、产能工程及三采工程 | 实际建设情况:管线改造工程、利页203区地面配套工程、产能工程及三采工程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气污染防治:按照《**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政府令第248号)有关要求,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和管理工作。该项目施工期应合理设计车辆运输方案、路线,采用洒水、降尘等措施,减少扬尘污染。选用专业作业车辆及设备,使用品质较好的燃油,加强设备和运输车辆的检修和维护,采取规范焊接操作,使用合格焊条,减缓施工期废气环境影响。 运营期泵类等设备定期进行维护保养,油气集输采用密闭管输工艺,油井口安装套管气回收装置,回收套管气送入集油管线,减少VOCs的无组织挥发。厂界VOCs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中厂界监控点标准要求,硫化氢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厂界标准值。配注站粉尘经滤筒除尘后无组织排放,厂界颗粒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各项措施应符合《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相关标准要求。废水防治:施工期钻井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钻井废水、施工作业废液均由罐****处理站预处理,****处理站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中推荐水质标准后回注地层,用于油田注水开发,不外排;清管废水由罐车****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用于油田注水开发,不外排;试压废水收集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在施工现场设置环保厕所,生活污水委托环卫部门处置。 运营期天然气干燥废水通过集输流程管输至**/坨一联合站,先经站内三相分离器分离,****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用于油田注水开发,不外排;油井采出液管输至坨三联合站进行三相分离,分离出的采****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用于油田注水开发,不外排;井下作业废水由罐****处理站预处理,****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用于油田注水开发,不外排;****处理站出水应满足《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中推荐水质标准。 固废防治: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钻井泥浆(水基)、钻井岩屑、废弃定向钻泥浆、施工废料、废弃钢管、废弃玻璃钢管(注水、注聚)、废滤筒均为一般固废,依法规范处置。压裂废****处理站进行预处理****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油田注水开发。落地油、清管废渣、废玻璃钢管(集油)、污泥、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油漆桶、清罐底泥、废过滤吸附介质、废沾油防渗材料、废含油抹布和劳保用品等均属于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执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遗撒。贮存场所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设置。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82号)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台账。 噪声防治:施工期车辆经过居民区时禁止鸣笛,施工前与周边居民做好沟通工作;选择低噪声设备,施工过程加强生产管理和设备维护;合理布局施工现场,施工机械应布置在远离居民区一侧,部分距离居民区较近的管线敷设采用人工施工,设置临时声屏障等降噪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段,非连续作业需求以外应避免夜间施工,确保施工期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标准限值要求。运营期间加强泵类设备的维护,使其处在最佳运行状态;采取基础减震、隔声等降噪措施;加强井下作业噪声控制,尽量避免夜间施工,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标准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污染防治:施工单位制定了合理化的管理制度,并在施工作业场地采取了控制施工作业面积、洒水降尘、遮盖土堆和建筑材料、施工现场设置围挡、四级以上大风天停止作业(连续作业的除外),施工井场地面铺设井场通道板;选用专业作业车辆及设备,使用品质较好的燃油,加强设备和运输车辆的检修和维护,采取规范焊接操作,使用合格焊条;2口井钻井过程使用了低噪声网电钻机,从源头上减少了燃油废气的产生。同时加强了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其良好的工况等措施,有效降低了施工扬尘对项目周围环境空气的不利影响,满足《**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政府令第248号)有关要求。本期工程运营期泵类等设备定期进行维护保养,油气集输采用密闭管输工艺,油井口安装套管气回收装置,回收套管气送入集油管线,减少VOCs的无组织挥发。经验收监测,井场厂界非甲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厂界监控浓度限值(2.0mg/m3);井场厂界硫化氢浓度均未检出,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新扩改建项目厂界二级标准(0.06mg/m3)的要求。各项措施均符合《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相关标准的要求。本期工程未建设配注站,因此无颗粒物无组织排放。 废水污染防治:本期工程施工期钻井过程中采用了“泥浆不落地”集中处置工艺,废弃泥浆(包括钻井废水和钻井固废)拉运至天正****公司进行压滤处理。压滤后的液相(钻井废水)均按照天正****公司环评批复要求进行处理;施工作业废液从井口返排,通过管线排入废液罐暂存,由罐****处理站进行预处理****处理站处理满足《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22)中主要水质标准后回注地层达标后回注地层,用于油田注水开发,未外排;清管废水通过集输流程回收至****处理站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中推荐水质标****油田注水开发,未外排;试压废水收集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未外排;施工现场均设置环保厕所,产生的生活污水定期由厕所供应商回收及清运。 运营期天然气干燥废水通过集输流程管输至坨一联合站,先经站内三相分离器分离,****处理站****油田注水开发,不外排;油井采出液管输至坨三联合站进行三相分离,分离出的采****处理站处理。采出水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用于油田注水开发,不外排;验收调查期间未进行井下作业,未产生井下作业废水。后期产生的井下作业****处理站预处理,****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不外排。****处理站出水均满足《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中推荐水质标准。 固废污染防治:严格落实了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本期工程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钻井过程中产生的废弃泥浆(包括钻井固废和钻井废水),作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拉运至天正****公司集中处置,治理合格的固相综合利用。定向钻泥浆重复利用,待施工结束后就地固化填埋。施工废料及建筑垃圾尽可能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已拉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经核实,本期工程未产生废弃钢管、废弃玻璃钢管(注水、注聚)、废滤筒、压裂废液。经调查,废润滑油分区分类暂存于危废间内,及时委托****无害化处置。落地油、污泥、清罐底泥均随产随清,委托****公司无害化处置;废过滤吸附介质、废防渗材料、废润滑油桶、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分区分类暂存于危废间内,及时委托**清博生态****公司无害化处理。经核实,本期工程未产生废玻璃钢管(集油)、清管废渣。暂存场所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进行设置。****油厂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82号)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建立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台账。 噪声污染防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本期产能工程2口井钻井过程使用了低噪声网电钻机。同时加强了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其良好的工况。本期工程运营期采用电潜泵采油等低噪声设备,定期对各类设备维护保养,使其处在最佳运行状态。同时采取了底座加固、旋转设备加注润滑油等措施,有效降低了设备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经验收监测,本期工程验收调查期间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 |
| 根据实际情况改变了钻井废水的处置地点,由拉运至坨三废液站处理变为以废弃泥浆(包括钻井废水和钻井固废)的形式拉运至天正****公司进行压滤处理。压滤后的液相(钻井废水),按照天正****公司环评批复要求进行处理。清管废水处置地点由****处理站处理,变为通过集输流程****处理站处理。本期工程未建设配注站,不产生颗粒物及配注站除尘器滤筒。经与建设单位核实,本项目旧管线更换**行清管,并采用钢制盲板进行封堵。已封堵废弃的旧管线暂不拆除,其拆除及最终验收工作纳入下一期项目实施与验收范围。本期工程施工期未产生废弃管线、废弃设备、废润滑油及废润滑油桶、压裂废液、废油漆桶及清管废渣。以上变动均不属于环保措施弱化或降低等情形。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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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4.568 | 0 | 0 | 0 | 0 | 434.568 | 0 | / |
| 0.007 | 0 | 0 | 0 | 0 | 0.007 | 0 | / |
| 0.282 | 0 | 0 | 0 | 0 | 0.282 | 0 | / |
| 0.025 | 0 | 0 | 0 | 0 | 0.025 | 0 | / |
| 53.465 | 0.038 | 0 | 0 | 0 | 53.503 | 0.038 | / |
| 1 | 油套连通套管气回收装置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硫化氢无组织排放厂界浓度限值 | 已建设 | 已监测 |
| 1 | 低噪声设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 | 已建设 | 已监测 |
| 1 |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参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定期开展土壤隐患排查,按照《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1209-2021)、《排污单位自行监测 技术指南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HJ 1248-2022)要求,规范布设、建设土壤监测点位和地下水监测井,编制土壤和地下水监测方案,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 | 本期工程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要求,根据“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了分区防渗措施。本期工程重点污染防渗区为井下作业期间井口四周区域。井下作业期间井口区域设置了船型围堰,防止落地油的产生。一般污染防渗区为采油井场其他区域及利页203井场油气处理区,采用了防渗性能不低于1.5m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黏土层防渗。施工单位及建设单位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破损的防渗设施及时进行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全。本期工程钻井期使用了无毒无害水基泥浆;表层套管、油层套管固井水泥均返高至地面,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施工、提高固井质量,未造成不同层系地下水的穿层污染;定期对管线及其他工程区域定期巡查,预防泄漏事件发生,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污染。****油厂作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定期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工作,最新一次的隐患排查时间为2024年9月,并严格按照《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164-2020)、《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1209—2021)要求,对土壤、地下水进行了例行监测。 |
| 1 |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钻井泥浆(水基)、钻井岩屑、废弃定向钻泥浆、施工废料、废弃钢管、废弃玻璃钢管(注水、注聚)、废滤筒均为一般固废,依法规范处置。压裂废****处理站进行预处理****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油田注水开发。落地油、清管废渣、废玻璃钢管(集油)、污泥、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油漆桶、清罐底泥、废过滤吸附介质、废沾油防渗材料、废含油抹布和劳保用品等均属于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执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遗撒。贮存场所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设置。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82号)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台账。 | 严格落实了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本期工程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钻井过程中产生的废弃泥浆(包括钻井固废和钻井废水),作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拉运至天正****公司集中处置,治理合格的固相综合利用。定向钻泥浆重复利用,待施工结束后就地固化填埋。施工废料及建筑垃圾尽可能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已拉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经核实,本期工程未产生废弃钢管、废弃玻璃钢管(注水、注聚)、废滤筒、压裂废液。经调查,废润滑油分区分类暂存于危废间内,及时委托****无害化处置。落地油、污泥、清罐底泥均随产随清,委托****公司无害化处置;废过滤吸附介质、废防渗材料、废润滑油桶、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分区分类暂存于危废间内,及时委托**清博生态****公司无害化处理。经核实,本期工程未产生废玻璃钢管(集油)、清管废渣。暂存场所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进行设置。****油厂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82号)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建立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台账。 |
| 1 | 通过采取措施,避让基本农田占用。建设单位应合理规划钻井、井下作业、管线敷设、道路布局,尽量利用现有设施,尽可能避让生态敏感区域,尽量减少占地的面积。施工结束后应对临时占地进行土地复垦,恢复地貌。 | 经现场调查,本期工程均依托原有场地建设,无永久占地。工程占地不涉及基本农田。施工单位合理规划了钻井、井下作业、管线敷设,未新增永久占地。施工现场控制施工车辆、机械及施工人员活动范围,减少了对地表的碾压。本期工程施工期各类污染物均妥善处理,未对生态环境造成明显影响。施工结束后进行了地貌恢复工作,目前被破坏的植物正在逐步恢复中。 |
| 1 | 钻井中采取有效措施预防井喷;管线加强防腐,敷设线路应设置永久性标志。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根据《**省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规范埋地石油天然气管道与敏感点距离,并在敏感区段设置永久性安全警示标志或者标识。运营期应做好伴生气成分检测工作,监控硫化氢,落实应急防控措施。****政府令(第346号)《**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文件要求,你公司应对环保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和项目,在新项目建成运行前,按照程序完成重点环保设施安全风险评估工作,落实安全相关要求,向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建设项目相关情况。 | 经调查,本期工程采取了有效的井控措施,钻井期无井喷事故发生;管线及压力容器加强了防腐,加强了管线及压力容器监测和管理工作,降低了管线及压力容器的泄漏风险。****油厂针对井喷、管线及压力容器的泄露等环境风险事故采取了必要的防控措施。制定了环境风险预案,并于2024年11月4****环境局****分局备案,备案编号370505-2024-105-M。配备了必要的应急设备、应急物资,定期开展培训演练,并记录存档。本期工程管道与居民区的最近距离为20m,满足《**省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2019年3月1日)中安全距离的要求。本期工程在敏感区段设置了永久性安全警示标志桩。****油厂定期对油井伴生气检测,****油厂核实,本期工程涉及油井均不含硫化氢。****政府令(第346号)《**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文件要求,对环保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了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了环保设施和项目,按照程序完成重点环保设施安全风险评估工作,落实了安全相关要求,并且向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建设项目相关情况。 |
| 施工期钻井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钻井废水、施工作业废液均由罐****处理站预处理,****处理站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中推荐水质标准后回注地层,用于油田注水开发,不外排;清管废水由罐车****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用于油田注水开发,不外排。运营期天然气干燥废水通过集输流程管输至**/坨一联合站,先经站内三相分离器分离,****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用于油田注水开发,不外排;油井采出液管输至坨三联合站进行三相分离,分离出的采****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用于油田注水开发,不外排;井下作业废水由罐****处理站预处理,****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用于油田注水开发,不外排。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期工程施工期钻井过程中采用了“泥浆不落地”集中处置工艺,废弃泥浆(包括钻井废水和钻井固废)拉运至天正****公司进行压滤处理。压滤后的液相(钻井废水)部按照天正****公司环评批复要求进行处理;施工作业废液从井口返排,通过管线排入废液罐暂存,由罐****处理站进行预处理****处理站处理满足《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22)中主要水质标准后回注地层达标后回注地层,用于油田注水开发,未外排;清管废水通过集输流程回收至****处理站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中推荐水质标****油田注水开发,未外排。运营期天然气干燥废水通过集输流程管输至坨一联合站,先经站内三相分离器分离,****处理站****油田注水开发,不外排;油井采出液管输至坨三联合站进行三相分离,分离出的采****处理站处理。采出水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用于油田注水开发,不外排;验收调查期间未进行井下作业,未产生井下作业废水。后期产生的井下作业****处理站预处理,****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不外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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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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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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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采取措施,避让基本农田占用。建设单位应合理规划钻井、井下作业、管线敷设、道路布局,尽量利用现有设施,尽可能避让生态敏感区域,尽量减少占地的面积。施工结束后应对临时占地进行土地复垦,恢复地貌。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经现场调查,本期工程均依托原有场地建设,无永久占地。工程占地不涉及基本农田。施工单位合理规划了钻井、井下作业、管线敷设,未新增永久占地。施工现场控制施工车辆、机械及施工人员活动范围,减少了对地表的碾压。本期工程施工期各类污染物均妥善处理,未对生态环境造成明显影响。施工结束后进行了地貌恢复工作,目前被破坏的植物正在逐步恢复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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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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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其他要求。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管线泄漏等非正常工况下的环保措施。****人民政府令(第209号)《**市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办法》中备案和管理要求。你公司应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持续改进污染防治措施,今后如有更严格的环保要求、更严格的排放标准,你单位必须严格执行。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油厂制定了《****油厂生产巡检管理规定》(胜采厂发〔2025〕81号),定期对生产设施巡检,尽可能减少非正常工况发生。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制定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定期演练,降低风险事故污染物排放及对周边生态环境以及动植物的不利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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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