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项目编号:**** | 所属行业分类:建筑业,房屋建筑业,土木工程建筑业,铁路、道路、隧道和桥梁工程建筑,铁路工程建筑,公路工程建筑,市政道路工程建筑,其他道路、隧道和桥梁工程建筑,水利和内河**工程建筑,水源及供水设施工程建筑,河湖治理及防洪设施工程建筑,**及航运设施工程建筑,海洋工程建筑,工矿工程建筑,架线和管道工程建筑,架线及设备工程建筑,管道工程建筑,其他土木工程建筑,建筑安装业,电气安装,管道和设备安装,其他建筑安装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建筑装饰业,工程准备活动,建筑物拆除活动,其他工程准备活动,提供施工设备服务,其他未列明建筑业 |
| 项目概况:根据公司发展需要,****拟对VIS视觉设计与文化墙设计及制作项目实施采购,请按以下要求于2026年7月27日前将报价单、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有关资料加盖公章后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地址:**市**市**路与**路交叉口东220米,**路563号院内。联系人:高文杰,电话:****0166。 一、采购项目内容 1、****VIS视觉设计与文化墙设计及制作项目。本项目含税总控制价为人民币14万元,其中:设计服务费含税控制价为5.6万元;制作安装费含税控制价为8.4万元。供应商总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总控制价,设计服务费报价、制作安装费报价均不得超过相应分项控制价;任一报价超过控制价的,其报价文件按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二、采购需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 2.公司地址:**市**市**路与**路交叉口东220米; 3.公司面积:建筑面积约560平方米;室内墙面面积约212平方米,其中,办公室共9间,办公室墙面面积约162平方米;走廊墙面面积约50平方米。上述面积为暂估面积,仅作为供应商设计及报价参考。供应商应在报价前自行进行现场踏勘、尺寸复核,并充分考虑现场施工、运输、安装、成品保护等条件。 (二)VIS设计。 1.基础系统:包括但不限于品牌标志、标准色、辅助图形、专用字体及组合规范等; 2.应用系统:****公司发展定位及实际办公需求:包括但不限于名片、公文纸、纸杯、工作证、手提袋、安全帽、公告栏、三折页、玻璃门横贴、警示牌、门牌等。 3.供应商应交付VIS设计规范文件、相关效果图及可编辑源文件,并提供所使用字体、图片及其他素材的合法授权说明。 (三)文化墙设计。 根据公司经营范围、发展方向、业务开展情况及办公场地布局,整体进行文化墙设计,设计范围包含室内走廊与房间内墙面。****公司LOGO设计相结合,实现整体视觉风格的统一与融洽,体现公司文化,展示公司业务开展情况,提高公司业务展示度,提升公司展示形象。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需求提交不少于2套初步设计方案。设计成果应包括但不限于平面布局图、效果图、施工尺寸图、展示文案、材料工艺说明及制作安装清单。 (四)文化墙制作与安装。 供应商应根据经采购人确认的设计方案进行制作及安装,实现整体视觉风格的统一与融洽,提升公司展示形象。制作材料采用10mm雪弗板、2mm亚克力板、UV布、雪弗板UV印刷、铝合金等。具体材料规格、厚度、工艺、数量、安装方式及各区域制作内容,以经采购人书面确认的设计方案、制作安装清单及合同约定为准。因现场尺寸复核或经采购人书面确认的设计优化,确需调整材料、工艺或工程量的,供应商应事先提交书面调整方案及报价,经采购人书面确认后方可实施。未经采购人书面确认,供应商不得擅自变更材料、工艺、数量或增加费用。 三、报价要求 1、本次采购为整体采购。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总价及设计服务内容等分项报价内容。 2、报价应包含设计费、制作费、材料费、安装费、税金及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成交后,采购人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3、本项目报价为含税全包价,包括现场踏勘、设计、深化设计、材料采购、制作、包装、运输、装卸、安装、人工、管理、安全措施、保险、验收、保修、售后服务等一切费用。除合同另有约定外,采购人在合同价款之外不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4、本项目总控制价为含税人民币14万元,其中设计服务费含税控制价为5.6万元,制作安装费含税控制价为8.4万元。总价和设计、制作安装两个分项均不得超过控制价。 5、供应商应在报价文件中注明适用增值税税率、税额及含税总价。 6、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修正合价,供应商应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书面确认。 四、工期、交付及质量要求 (一)工期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工作日内完成。 (二)交付地点。 ****指定地点。 (三)交付要求。 1.供应商在设计前应进行现场踏勘,详细了解现场情况。设计稿经采购人确认后,方可定稿加工制作。 2.供应商提供的设计服务应****公司发展定位。未达到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有权不予确认。供应商应根据采购需求、采购人书面确认的设计方向及采购人提出的合理书面修改意见完成设计服务。 3.供应商提供不符合采购人质量要求的设计成果、制作安装成果,采购人有权拒收。供应商应积极协调解决并重新提供;因质量问题对采购人工作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4.供应商出现下列影响采购人正常工作的情形时,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不支付任何补偿或赔偿金,并追究其对采购人工作造成的损失: (1)采购人对首次设计方案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后,供应商应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修改完善并重新提交。对采购人提出的合理书面修改意见,供应商应及时响应和完善; (2)成交供应商交付成果质量不达标、以次充好、偷工减料,或不符合经采购人确认的设计方案、材料工艺要求的; (3)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擅自变更材料、工艺、规格、数量或施工方案的; (4)成交供应商交付不及时,因供应商原因导致工期严重延误并影响采购人正常使用的; (5)存在其他严重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 因供应商违约解除合同的,采购人对未验收合格部分不予支付费用;已支付款项超过已验收合格成果对应价款的,供应商应予返还。采购人有权追究供应商违约责任及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设计能力、制作安装能力、设备、人员及售后服务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截至报价截止日,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等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供应商应提供查询截图,查询日期应在本询价函发布日至报价截止日之间。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提供书面承诺。 (六)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七)未被列入****询价采购供应商“黑名单”。 (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供应商黑名单管理要求 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报价,即视为已知悉并承诺遵守****现行供应商管理制度及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制度。 供应商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提供虚假材料、以次充好、严重违约、拒不整改、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给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等情形的,****公司有关制度采取限制参与采购活动、列入供应商黑名单、取消供应商资格等措施;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七、评审及采购终止情形 采购人有权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终止本次询价采购活动: 1.至报价截止时间,递交报价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2.经评审,符合资格要求或实质性响应询价函要求的有效供应商不足3家的; 3.所有有效报价均超出采购控制价或采购人预算的; 4.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围标串标、弄虚作假等; 5.因重大变故,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经营方针调整、项目取消、政策变化、不可抗力等,采购任务取消的; 6.****小组评审,所有报价文件均存在重大偏差,无法满足采购人实质性需求的; 7.经查实存在供应商恶意串通、低价报价后提出不合理附加条件等严重失信行为的; 8.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八、质保期及售后服务 质保期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文化墙制作安装部分在质保期内,如因材料、工艺或安装质量问题出现开裂、翘边、脱落、褪色、变形、松动等情形的,成交供应商应无偿维修或更换。成交供应商接到采购人售后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响应,并在48小时内到场处理;紧急情况应及时处置。 九、付款及结算方式 (一)本项目按照设计服务、制作安装两个阶段进行验收和结算。 (二)设计成果经采购人书面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与设计服务费结算金额等额的合法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完整结算资料。采购人按合同约定支付设计服务费。 (三)制作安装完成并经采购人书面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与制作安装费结算金额等额的合法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完整结算资料。采购人按合同约定支付制作安装费。 (四)因成交供应商未及时提供合格发票、发票金额或税率不符合约定、结算资料不完整,或存在质量争议、违约责任未处理完毕等情形导致采购人延迟付款的,不构成采购人违约。 (五)付款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网银转账、商业汇款等。 (六)报价包含设计费、制作费、材料费、安装费及税金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成交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七)采购人在合同价款之外不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十、知识产权与保密 (一)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交付本项目全部设计成果,包括但不限于VIS规范文件、设计图纸、效果图、文案、制作清单、可编辑源文件及相关资料。 (二)采购人支付相应阶段合同价款后,该阶段形成的设计成果著作财产权及采购人使用、修改、复制、展示等权利归采购人所有。 (三)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擅自使用、公开、展示、复制、转让或向第三方提供涉及采购人未公开信息的设计成果和项目资料。 (四)成交供应商应保证所使用的字体、图片、图形、文案、软件及其他素材具有合法授权,不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因知识产权侵权引起的纠纷、索赔、损失和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十一、其他事项 1.本询价函中所称“采购人”均指****。 2.本询价函中所称“供应商”均指参加本项目询价采购并递交报价文件的单位。 3.本询价函中所称“成交供应商”均指经采购人确定的成交单位。 4.本询价函中所称“报价文件”均指供应商为响应本项目询价要求所提交的全部文件资料。 5.本询价函未尽事宜,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在合同中另行约定。 6.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报价,即视为已充分了解本询价函、项目需求、现场条件及相关风险,并接受本询价函全部内容。供应商参与报价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无论是否成交,采购人不予补偿。加急标书代写 | 招标人:**** |
| 代理机构:-- | 监督联系人:焦工 |
| 监督联系电话:187****9758 |
| 标段包/编号:****VIS视觉设计与文化墙设计及制作项目 | ||||||||||||
| 标段包编号:****-0001 | ||||||||||||
| 报名开始时间:-- | ||||||||||||
| 报名截止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 ||||||||||||
| 截标/开标时间:2026-07-28 09:00:00加急标书代写 | ||||||||||||
| 澄清截止时间:2026-07-27 17:30:00加急标书代写 | ||||||||||||
| 文件发售金额:-- | ||||||||||||
| 开标形式:线下加急标书代写 | ||||||||||||
| 开标地点:--加急标书代写 | ||||||||||||
| 招标范围:根据公司发展需要,****拟对VIS视觉设计与文化墙设计及制作项目实施采购,请按以下要求于2026年7月27日前将报价单、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有关资料加盖公章后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地址:**市**市**路与**路交叉口东220米,**路563号院内。联系人:高文杰,电话:****0166。 一、采购项目内容 序号 采购名称 主要要求(内容) 单位 数量 控制总价 1 ****VIS视觉设计与文化墙设计及制作 公司VIS设计、****公司文化墙制作安装 项 1 14万元 本项目含税总控制价为人民币14万元,其中:设计服务费含税控制价为5.6万元;制作安装费含税控制价为8.4万元。供应商总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总控制价,设计服务费报价、制作安装费报价均不得超过相应分项控制价;任一报价超过控制价的,其报价文件按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二、采购需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 2.公司地址:**市**市**路与**路交叉口东220米; 3.公司面积:建筑面积约560平方米;室内墙面面积约212平方米,其中,办公室共9间,办公室墙面面积约162平方米;走廊墙面面积约50平方米。上述面积为暂估面积,仅作为供应商设计及报价参考。供应商应在报价前自行进行现场踏勘、尺寸复核,并充分考虑现场施工、运输、安装、成品保护等条件。 (二)VIS设计。 1.基础系统:包括但不限于品牌标志、标准色、辅助图形、专用字体及组合规范等; 2.应用系统:****公司发展定位及实际办公需求:包括但不限于名片、公文纸、纸杯、工作证、手提袋、安全帽、公告栏、三折页、玻璃门横贴、警示牌、门牌等。 3.供应商应交付VIS设计规范文件、相关效果图及可编辑源文件,并提供所使用字体、图片及其他素材的合法授权说明。 (三)文化墙设计。 根据公司经营范围、发展方向、业务开展情况及办公场地布局,整体进行文化墙设计,设计范围包含室内走廊与房间内墙面。****公司LOGO设计相结合,实现整体视觉风格的统一与融洽,体现公司文化,展示公司业务开展情况,提高公司业务展示度,提升公司展示形象。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需求提交不少于2套初步设计方案。设计成果应包括但不限于平面布局图、效果图、施工尺寸图、展示文案、材料工艺说明及制作安装清单。 (四)文化墙制作与安装。 供应商应根据经采购人确认的设计方案进行制作及安装,实现整体视觉风格的统一与融洽,提升公司展示形象。制作材料采用10mm雪弗板、2mm亚克力板、UV布、雪弗板UV印刷、铝合金等。具体材料规格、厚度、工艺、数量、安装方式及各区域制作内容,以经采购人书面确认的设计方案、制作安装清单及合同约定为准。因现场尺寸复核或经采购人书面确认的设计优化,确需调整材料、工艺或工程量的,供应商应事先提交书面调整方案及报价,经采购人书面确认后方可实施。未经采购人书面确认,供应商不得擅自变更材料、工艺、数量或增加费用。 三、报价要求 1、本次采购为整体采购。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总价及设计服务内容等分项报价内容。 2、报价应包含设计费、制作费、材料费、安装费、税金及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成交后,采购人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3、本项目报价为含税全包价,包括现场踏勘、设计、深化设计、材料采购、制作、包装、运输、装卸、安装、人工、管理、安全措施、保险、验收、保修、售后服务等一切费用。除合同另有约定外,采购人在合同价款之外不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4、本项目总控制价为含税人民币14万元,其中设计服务费含税控制价为5.6万元,制作安装费含税控制价为8.4万元。总价和设计、制作安装两个分项均不得超过控制价。 5、供应商应在报价文件中注明适用增值税税率、税额及含税总价。 6、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修正合价,供应商应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书面确认。 四、工期、交付及质量要求 (一)工期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工作日内完成。 (二)交付地点。 ****指定地点。 (三)交付要求。 1.供应商在设计前应进行现场踏勘,详细了解现场情况。设计稿经采购人确认后,方可定稿加工制作。 2.供应商提供的设计服务应****公司发展定位。未达到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有权不予确认。供应商应根据采购需求、采购人书面确认的设计方向及采购人提出的合理书面修改意见完成设计服务。 3.供应商提供不符合采购人质量要求的设计成果、制作安装成果,采购人有权拒收。供应商应积极协调解决并重新提供;因质量问题对采购人工作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4.供应商出现下列影响采购人正常工作的情形时,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不支付任何补偿或赔偿金,并追究其对采购人工作造成的损失: (1)采购人对首次设计方案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后,供应商应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修改完善并重新提交。对采购人提出的合理书面修改意见,供应商应及时响应和完善; (2)成交供应商交付成果质量不达标、以次充好、偷工减料,或不符合经采购人确认的设计方案、材料工艺要求的; (3)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擅自变更材料、工艺、规格、数量或施工方案的; (4)成交供应商交付不及时,因供应商原因导致工期严重延误并影响采购人正常使用的; (5)存在其他严重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 因供应商违约解除合同的,采购人对未验收合格部分不予支付费用;已支付款项超过已验收合格成果对应价款的,供应商应予返还。采购人有权追究供应商违约责任及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设计能力、制作安装能力、设备、人员及售后服务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截至报价截止日,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等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供应商应提供查询截图,查询日期应在本询价函发布日至报价截止日之间。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提供书面承诺。 (六)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七)未被列入****询价采购供应商“黑名单”。 (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供应商黑名单管理要求 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报价,即视为已知悉并承诺遵守****现行供应商管理制度及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制度。 供应商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提供虚假材料、以次充好、严重违约、拒不整改、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给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等情形的,****公司有关制度采取限制参与采购活动、列入供应商黑名单、取消供应商资格等措施;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七、评审及采购终止情形 采购人有权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终止本次询价采购活动: 1.至报价截止时间,递交报价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2.经评审,符合资格要求或实质性响应询价函要求的有效供应商不足3家的; 3.所有有效报价均超出采购控制价或采购人预算的; 4.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围标串标、弄虚作假等; 5.因重大变故,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经营方针调整、项目取消、政策变化、不可抗力等,采购任务取消的; 6.****小组评审,所有报价文件均存在重大偏差,无法满足采购人实质性需求的; 7.经查实存在供应商恶意串通、低价报价后提出不合理附加条件等严重失信行为的; 8.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八、质保期及售后服务 质保期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文化墙制作安装部分在质保期内,如因材料、工艺或安装质量问题出现开裂、翘边、脱落、褪色、变形、松动等情形的,成交供应商应无偿维修或更换。成交供应商接到采购人售后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响应,并在48小时内到场处理;紧急情况应及时处置。 九、付款及结算方式 (一)本项目按照设计服务、制作安装两个阶段进行验收和结算。 (二)设计成果经采购人书面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与设计服务费结算金额等额的合法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完整结算资料。采购人按合同约定支付设计服务费。 (三)制作安装完成并经采购人书面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与制作安装费结算金额等额的合法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完整结算资料。采购人按合同约定支付制作安装费。 (四)因成交供应商未及时提供合格发票、发票金额或税率不符合约定、结算资料不完整,或存在质量争议、违约责任未处理完毕等情形导致采购人延迟付款的,不构成采购人违约。 (五)付款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网银转账、商业汇款等。 (六)报价包含设计费、制作费、材料费、安装费及税金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成交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七)采购人在合同价款之外不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十、知识产权与保密 (一)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交付本项目全部设计成果,包括但不限于VIS规范文件、设计图纸、效果图、文案、制作清单、可编辑源文件及相关资料。 (二)采购人支付相应阶段合同价款后,该阶段形成的设计成果著作财产权及采购人使用、修改、复制、展示等权利归采购人所有。 (三)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擅自使用、公开、展示、复制、转让或向第三方提供涉及采购人未公开信息的设计成果和项目资料。 (四)成交供应商应保证所使用的字体、图片、图形、文案、软件及其他素材具有合法授权,不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因知识产权侵权引起的纠纷、索赔、损失和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十一、其他事项 1.本询价函中所称“采购人”均指****。 2.本询价函中所称“供应商”均指参加本项目询价采购并递交报价文件的单位。 3.本询价函中所称“成交供应商”均指经采购人确定的成交单位。 4.本询价函中所称“报价文件”均指供应商为响应本项目询价要求所提交的全部文件资料。 5.本询价函未尽事宜,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在合同中另行约定。 6.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报价,即视为已充分了解本询价函、项目需求、现场条件及相关风险,并接受本询价函全部内容。供应商参与报价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无论是否成交,采购人不予补偿。加急标书代写 | ||||||||||||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监督人名称:焦工 | ||||||||||||
| 监督人电话:187****9758 | ||||||||||||
| 公告信息: 各被询价单位: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拟对VIS视觉设计与文化墙设计及制作项目实施采购,请按以下要求于2026年7月27日前将报价单、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有关资料加盖公章后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地址:**市**市**路与**路交叉口东220米,**路563号院内。联系人:,电话:****0166。 一、采购项目内容
本项目含税总控制价为人民币14万元,其中:设计服务费含税控制价为5.6万元;制作安装费含税控制价为8.4万元。供应商总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总控制价,设计服务费报价、制作安装费报价均不得超过相应分项控制价;任一报价超过控制价的,其报价文件按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二、采购需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 2.公司地址:**市**市**路与**路交叉口东220米; 3.公司面积:建筑面积约560平方米;室内墙面面积约212平方米,其中,办公室共9间,办公室墙面面积约162平方米;走廊墙面面积约50平方米。上述面积为暂估面积,仅作为供应商设计及报价参考。供应商应在报价前自行进行现场踏勘、尺寸复核,并充分考虑现场施工、运输、安装、成品保护等条件。 (二)VIS设计。 1.基础系统:包括但不限于品牌标志、标准色、辅助图形、专用字体及组合规范等; 2.应用系统:****公司发展定位及实际办公需求:包括但不限于名片、公文纸、纸杯、工作证、手提袋、安全帽、公告栏、三折页、玻璃门横贴、警示牌、门牌等。 3.供应商应交付VIS设计规范文件、相关效果图及可编辑源文件,并提供所使用字体、图片及其他素材的合法授权说明。 (三)文化墙设计。 根据公司经营范围、发展方向、业务开展情况及办公场地布局,整体进行文化墙设计,设计范围包含室内走廊与房间内墙面。****公司LOGO设计相结合,实现整体视觉风格的统一与融洽,体现公司文化,展示公司业务开展情况,提高公司业务展示度,提升公司展示形象。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需求提交不少于2套初步设计方案。设计成果应包括但不限于平面布局图、效果图、施工尺寸图、展示文案、材料工艺说明及制作安装清单。 (四)文化墙制作与安装。 供应商应根据经采购人确认的设计方案进行制作及安装,实现整体视觉风格的统一与融洽,提升公司展示形象。制作材料采用10mm雪弗板、2mm亚克力板、UV布、雪弗板UV印刷、铝合金等。具体材料规格、厚度、工艺、数量、安装方式及各区域制作内容,以经采购人书面确认的设计方案、制作安装清单及合同约定为准。因现场尺寸复核或经采购人书面确认的设计优化,确需调整材料、工艺或工程量的,供应商应事先提交书面调整方案及报价,经采购人书面确认后方可实施。未经采购人书面确认,供应商不得擅自变更材料、工艺、数量或增加费用。 三、报价要求 1、本次采购为整体采购。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总价及设计服务内容等分项报价内容。 2、报价应包含设计费、制作费、材料费、安装费、税金及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成交后,采购人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3、本项目报价为含税全包价,包括现场踏勘、设计、深化设计、材料采购、制作、包装、运输、装卸、安装、人工、管理、安全措施、保险、验收、保修、售后服务等一切费用。除合同另有约定外,采购人在合同价款之外不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4、本项目总控制价为含税人民币14万元,其中设计服务费含税控制价为5.6万元,制作安装费含税控制价为8.4万元。总价和设计、制作安装两个分项均不得超过控制价。 5、供应商应在报价文件中注明适用增值税税率、税额及含税总价。 6、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修正合价,供应商应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书面确认。 四、工期、交付及质量要求 (一)工期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工作日内完成。 (二)交付地点。 ****指定地点。 (三)交付要求。 1.供应商在设计前应进行现场踏勘,详细了解现场情况。设计稿经采购人确认后,方可定稿加工制作。 2.供应商提供的设计服务应****公司发展定位。未达到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有权不予确认。供应商应根据采购需求、采购人书面确认的设计方向及采购人提出的合理书面修改意见完成设计服务。 3.供应商提供不符合采购人质量要求的设计成果、制作安装成果,采购人有权拒收。供应商应积极协调解决并重新提供;因质量问题对采购人工作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4.供应商出现下列影响采购人正常工作的情形时,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不支付任何补偿或赔偿金,并追究其对采购人工作造成的损失: (1)采购人对首次设计方案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后,供应商应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修改完善并重新提交。对采购人提出的合理书面修改意见,供应商应及时响应和完善; (2)成交供应商交付成果质量不达标、以次充好、偷工减料,或不符合经采购人确认的设计方案、材料工艺要求的; (3)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擅自变更材料、工艺、规格、数量或施工方案的; (4)成交供应商交付不及时,因供应商原因导致工期严重延误并影响采购人正常使用的; (5)存在其他严重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 因供应商违约解除合同的,采购人对未验收合格部分不予支付费用;已支付款项超过已验收合格成果对应价款的,供应商应予返还。采购人有权追究供应商违约责任及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设计能力、制作安装能力、设备、人员及售后服务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截至报价截止日,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等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供应商应提供查询截图,查询日期应在本询价函发布日至报价截止日之间。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提供书面承诺。 (六)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七)未被列入****询价采购供应商“黑名单”。 (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供应商黑名单管理要求 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报价,即视为已知悉并承诺遵守****现行供应商管理制度及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制度。 供应商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提供虚假材料、以次充好、严重违约、拒不整改、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给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等情形的,****公司有关制度采取限制参与采购活动、列入供应商黑名单、取消供应商资格等措施;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七、评审及采购终止情形 采购人有权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终止本次询价采购活动: 1.至报价截止时间,递交报价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加急标书代写 2.经评审,符合资格要求或实质性响应询价函要求的有效供应商不足3家的; 3.所有有效报价均超出采购控制价或采购人预算的; 4.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围标串标、弄虚作假等; 5.因重大变故,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经营方针调整、项目取消、政策变化、不可抗力等,采购任务取消的; 6.****小组评审,所有报价文件均存在重大偏差,无法满足采购人实质性需求的; 7.经查实存在供应商恶意串通、低价报价后提出不合理附加条件等严重失信行为的; 8.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八、质保期及售后服务 质保期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文化墙制作安装部分在质保期内,如因材料、工艺或安装质量问题出现开裂、翘边、脱落、褪色、变形、松动等情形的,成交供应商应无偿维修或更换。成交供应商接到采购人售后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响应,并在48小时内到场处理;紧急情况应及时处置。 九、付款及结算方式 (一)本项目按照设计服务、制作安装两个阶段进行验收和结算。 (二)设计成果经采购人书面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与设计服务费结算金额等额的合法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完整结算资料。采购人按合同约定支付设计服务费。 (三)制作安装完成并经采购人书面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与制作安装费结算金额等额的合法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完整结算资料。采购人按合同约定支付制作安装费。 (四)因成交供应商未及时提供合格发票、发票金额或税率不符合约定、结算资料不完整,或存在质量争议、违约责任未处理完毕等情形导致采购人延迟付款的,不构成采购人违约。 (五)付款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网银转账、商业汇款等。 (六)报价包含设计费、制作费、材料费、安装费及税金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成交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七)采购人在合同价款之外不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十、知识产权与保密 (一)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交付本项目全部设计成果,包括但不限于VIS规范文件、设计图纸、效果图、文案、制作清单、可编辑源文件及相关资料。 (二)采购人支付相应阶段合同价款后,该阶段形成的设计成果著作财产权及采购人使用、修改、复制、展示等权利归采购人所有。 (三)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擅自使用、公开、展示、复制、转让或向第三方提供涉及采购人未公开信息的设计成果和项目资料。 (四)成交供应商应保证所使用的字体、图片、图形、文案、软件及其他素材具有合法授权,不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因知识产权侵权引起的纠纷、索赔、损失和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十一、其他事项 1.本询价函中所称“采购人”均指****。 2.本询价函中所称“供应商”均指参加本项目询价采购并递交报价文件的单位。 3.本询价函中所称“成交供应商”均指经采购人确定的成交单位。 4.本询价函中所称“报价文件”均指供应商为响应本项目询价要求所提交的全部文件资料。 5.本询价函未尽事宜,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在合同中另行约定。 6.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报价,即视为已充分了解本询价函、项目需求、现场条件及相关风险,并接受本询价函全部内容。供应商参与报价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无论是否成交,采购人不予补偿。 **** 2026年7月24日 |
| 招标人:**** | 联系人:高工 |
| 联系电话:****0166 | 电子邮箱:****@qq.com |
| 联系地址:-- |
| 公告PDF:无 | 其他附件: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