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
项目名称:新国光北辅楼房屋租赁
标的名称:新国光北辅楼房屋租赁
数量:1
预算金额(元):****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新国光北辅楼房屋租赁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信河院区于2013年以来向****进行房屋租赁,地址坐落于**省**市鹿**仓后57号,现房屋租赁合同即将到期,因信河院区周边100米以****医院面积及装修配置标准要求,周边无可替代房源,若另行选址搬迁,涉及医疗科室调整、诊疗动线重构、医疗设施迁移、消防改造、室内专项装修、环评校验等大量工作,周期漫长,将直接造成医疗服务间断,****医院正常运营,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采购。
现特申请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向****进行采购。
经论证,****信河院区自 2013 年起向****租赁坐落于**市鹿**仓后 57 号房屋,现租赁合同即将到期。经实地摸排调研,信河院区周边 100 米范围内****医院运营所需面积、建筑结构、消防及医疗装修配置标准,不存在合适替代房源。若更换租赁场地,将造成医疗服务运行中断,同时还会产生大额搬迁、改造费用,造成原有装修投入损失。****医院诊疗工作持续稳定开展,需继续向原供应商承租该房产,符合政府采购法“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的情形,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市飞霞北路121号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7月24日至2026年07月31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标书代写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77-****6694
传 真:/
地 址:**市**区古岸路299号
2.****管理部门
名 称:****财政局****政府****中心(**))
联 系 人:李老师、王老师
监管部门电话:0577-****1561、0577-****1562
传 真:/
地 址:**市鹿****街道瓯江路展银大厦1606室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论证:新国光北辅楼房屋租赁.pdf (119.6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