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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机关各处室、中心,五市商务(投促)部门:
为促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运行,持续优化商务领域法治化营商环境,按照全区行政规范性****工作部署,我厅对2013以来制定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策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厅党组研究同意,决定继续执行37件,废止29件,修改3件。予以废止的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不再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附件:1.现行有效文件(37件)
2.废止文件(29件)
3.修改文件(3件)
****商务厅
2026年7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