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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6年7月21日我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即来即办”项目)。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及建设单位的承诺申请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21日-2026年8月3日(1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社会各界如发现建设单位存在违法或失信行为的,可以向我局提出异议。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该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9887 邮编:110041
联系地址:**市**区观泉路102-6****中心三楼无差别综合窗口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 1 | ********加油站改建M100甲醇加注功能项目 | **市**区新东二街7号 | **** | 致诚华远(**)建设****公司 |
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环评“即来即办”审批告知承诺书详见https://124.****.133:8085/eia-micro-app/#/eia-layout/public/view/5eb28127cdfa41b181fdaf028b95bb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