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6年7月21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21日—2026年7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3893 024-****3893(传真)
邮编:110168
联系地址:**市**区全运路109号H座七楼703室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段家沟沥青拌合站扩建项目 | **省**市**区段家沟1000号 | **** | **天益达****公司 | 本项目在现有厂区内进行扩建,占地面积共40000平方米,不新增建构筑物,现有沥青混凝土生产能力为10万t/a,企业拟投资1800万元,新增沥青混凝土产能35万t/a,改性沥青产能300t/a,乳化沥青产能100t/a,扩建后全厂产能为沥青混凝土45万t/a,乳化沥青100t/a,改性沥青300t/a。 | 同意 | 无 | 1.废气:项目建设沥青混凝土生产线骨料干燥上料采用密闭上料间上料,上料粉尘经负压引入布袋除尘器中,经排气筒排放;沥青卸料、呼吸、加热及沥青出料有机废气经电捕焦油+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沥青混凝土生产线干燥滚筒加热废气、再生料干燥滚筒废气、骨料筛分粉尘、再生料干燥滚筒粉尘负压引入旋风+布袋除尘器中,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再生料加热产生的有机废气经二次燃烧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4t/h导热油炉废气经低氮燃烧设施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2t/h导热油炉废气经低氮燃烧设施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池沉淀后用于厂区运输道路、碎石堆场以及上料区等区域洒水抑尘,不外排。 3.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以及环保设备风机,经过隔声减振衰减。 4.固体废物: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石料、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滴漏沥青及拌和残渣、废矿物油类、废气处理工序产生的废活性炭和废焦油及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废石料,粉尘、滴漏沥青及沉淀池残渣经收集后回收再利用。废布袋外售综合利用。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废活性炭、焦油、废机油、废矿物油桶在厂区15平方米危废贮存点进行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5.地下水:本项目运营期土壤、地下水污染源主要为危废贮存点、一般固废间、沥青储罐等。项目危废贮存点、沥青储罐、沥青中转罐、初期雨水池为重点防渗处理,表面防渗材料应与所接触的物料或污染物相容,可采用抗渗混凝土、**度聚乙烯膜、钠基膨润土防水毯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基础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至少2mm厚**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项目一般固废间、生产设备区、骨料库房做基础防渗,应采用天然和人工材料构筑防渗层,防渗性能应相当于天然基础层厚度大于1.5m、渗透系数小于1.0×10-7cm/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