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局:
你单位《****建设局关于报批**市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函》及相关资料收悉。为贯彻落实国家大规模设备更新政策要求,切实解决4个小区1841户居民“上下楼”难题,保障居民出行安全,完善既有住宅小区基础设施配套,提升居住品质,****政府常务会议(十八届第121次)研究决定,同意立项实施**市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项目(项目代码:****),现将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
****银欧景豪庭、**名邸、灵州华府、上元名城。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
对**市**4个既有住宅小区(中银欧景豪庭、**名邸、灵州华府、上元名城)共71部老旧电梯进行全面更新改造,同步完善无障碍设施。主要内容为拆除原有老旧电梯,安装新电梯;升级电气控制、安全保护和供配电系统;依据无障碍规范改造候梯厅和轿厢,增设轮椅回转区、盲文按钮、语音报站等适老化设施。
三、建设期限
两年内分期实施。
四、招标投标
招标方案详见附表。
五、建设节能、环保
必须使用节能、环保材料。
六、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1199.6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108万元;其他费用56.73万元;预备费34.94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及市财政资金。
七、有关要求
1.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 第712号)《****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灵政办规发〔2024〕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2.为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你单位要在建设中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并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必须足额落实项目建设资金,资金来源未闭合不得开工建设。
3.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扩大投资规模,如遇建设内容与规模发生重大变更,****政府及我局申报,待批准后方可调整实施,未经同意,在项目验收时不予认可。
4.加强项目安全评估,你单位要及时对项目本体设计及建设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风险予以提前预防、消除,加强现场管理和过程管控,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确保项目建设安全。
5.项目实施中,每月要按时向我局报送项目建设进度情况。项目建成后,6个月内向我局提出竣工验收申请,确有困难的,报我局研究同意后可延期验收,**期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办理其他任何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1.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2.项目投资综合概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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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1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