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局:
你单位《****建设局关于报批**市上元名城公租房消防设施维修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函》(灵建函字〔2026〕107号)及相关资料收悉。为整改上元名城6栋公租房存在的消防设施设备老旧不全、室外消防管网无法保障火灾发生时室内消防供水等隐患,切实保障群众居住安全,****政府常务会议(十八届第122次)研究决定,同意立项实施**市上元名城公租房消防设施维修改造项目(项目代码:****),现将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
**市上元名城小区。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上元名城17#、29#、32#、36#、39#、41#楼6栋楼消防设施进行维修更换,对消防控制室设备及室外消防管线进行改造。
消防设施维修更换:更换烟感报警器659个、拆装防火门 164樘,更换报警器569个,更换指示牌468个,更换DN100消防立管1492米,更换DN65消防立管664.4米,更换蝶阀61套。
消防控制室设备更新:更新火灾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 1套,总线制操作盘1套、直接控制盘1套,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1台,消防应急广播设备1台,消防电话1台。
室外消防管线改造:改造室外dn160聚乙烯复合管1020米,dn110聚乙烯复合管150米及其他给水配套设施,改造消防电源进线2400米、消防信号进线2400米及其他电气配套设施。
三、建设期限
3个月。
四、招标投标
招标方案详见附表。
五、建设节能、环保
必须使用节能、环保材料。
六、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238.3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01.68万元,其他费用25.30万元,预备费11.35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及市财政资金。
七、有关要求
1.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 第712号)《****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灵政办规发〔2024〕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2.为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你单位要在建设中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并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必须足额落实项目建设资金,资金来源未闭合不得开工建设。
3.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扩大投资规模,如遇建设内容与规模发生重大变更,****政府及我局申报,待批准后方可调整实施,未经同意,在项目验收时不予认可。
4.加强项目安全评估,你单位要及时对项目本体设计及建设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风险予以提前预防、消除,加强现场管理和过程管控,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确保项目建设安全。
5.项目实施中,每月要按时向我局报送项目建设进度情况。项目建成后,6个月内向我局提出竣工验收申请,确有困难的,报我局研究同意后可延期验收,**期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办理其他任何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1.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2.项目投资综合概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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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