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灵武市生活垃圾清扫转运车辆采购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审批
宁夏-银川-灵武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2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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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局:

你单位《****执法局关于报批**市生活垃圾清扫转运车辆采购项目初步设计的函》及相关资料收悉。****政府常务会议(十八届第110次)决定及《****关于**市生活垃圾清扫转运车辆采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灵发改发〔2025〕192号),现对**市生活垃圾清扫转运车辆采购项目(项目代码:****)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

**市。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通过设备采购方式,淘汰已达报废标准的各类环卫车辆28辆,更新购置各类生活垃圾收转运车辆28辆。其中:纯电动洒水车5辆、纯电动雾炮车3辆、5吨纯电动压缩车4辆、10吨纯电动压缩车4辆、纯电动大型干扫车4辆、纯电动小型干扫车4辆、纯电动水扫车4 辆;同步购置12个适配新购压缩车的垃圾压缩箱。

三、建设期限

三年内分批次购置。

四、建设节能、环保

必须使用节能、环保材料。

五、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2897.37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及市财政资金。

六、有关要求

1.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 第712号)《****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灵政办规发〔2024〕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2.为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你单位要在建设中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并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3.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扩大投资规模,如遇建设内容与规模发生重大变更,****政府及我局申报,待批准后方可调整实施,未经同意,在项目验收时不予认可。

4.加强项目安全评估,你单位要及时对项目本体设计及建设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风险予以提前预防、消除,加强现场管理和过程管控,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确保项目建设安全。

5.项目实施中,每月要按时向我局报送项目建设进度情况。项目建成后,6个月内向我局提出竣工验收申请,确有困难的,报我局研究同意后可延期验收,**期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办理其他任何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项目投资综合概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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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1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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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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