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酸锂及氢氧化锂技改项目

审批
广西-钦州-钦州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2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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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0704MA5MY8XR46唐新益
江莹**壮族自治****开发区
****开发区海豚路6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碳酸锂及氢氧化锂技改项目****
2021版本:0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C2612-C2612-无机碱制造
**壮族自治****开发区 海豚路6号
经度:108.620220 纬度: 21.728520中国—****园区行政审批局
2025-09-17
中马园审批环〔2025〕36号****0704MA5MY8XR46001V
2020-09-21990
236****
****0704MA5MY8XR46**中冠****公司
914********111305N**自由贸易试验区****公司
****0704MADM6C0Y4B2025-12-01
2026-01-20
2026-06-182026-07-17
(出处;****集团****集团网站)file:///C:/Users/jiangyj1/OneDrive%20-%20Albemarle/06_Environment/1%20%E7%8E%AF%E8%AF%84%E6%8A%A5%E6%89%B9%E5%92%8C%E5%85%AC%E7%A4%BA%E7%A8%BF/25200%E5%90%A8%E7%A2%B3%E9%85%B8%E9%94%82%E6%8A%80%E6%94%B9%E7%8E%AF%E8%AF%84%E7%AC%AC%E4%B8%80%E9%98%B6%E6%AE%B5%E9%AA%8C%E6%94%B6%E6%8A%A5%E5%91%8A/%E7%AC%AC%E4%BA%8C%E6%AC%A1%E5%85%AC%E7%A4%BA%EF%BC%9A%E7%A2%B3%E9%85%B8%E9%94%82%E5%8F%8A%E6%B0%A2%E6%B0%A7%E5%8C%96%E9%94%82%E6%8A%80%E6%94%B9%E9%A1%B9%E7%9B%AE%EF%BC%88%E4%B8%80%E9%98%B6%E6%AE%B5%EF%BC%89%20%E7%AB%A3%E5%B7%A5%E7%8E%AF%E5%A2%83%E4%BF%9D%E6%8A%A4%E9%AA%8C%E6%94%B6%E5%85%AC%E7%A4%BA-%E5%B9%BF%E8%A5%BF%E4%B8%AD%E5%86%A0%E7%8E%AF%E4%BF%9D%E7%A7%91%E6%8A%80%E9%9B%86%E5%9B%A2%E6%9C%89%E9%99%90%E5%85%AC%E5%8F%B8.html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项目属于改扩建性质,对现有碳酸锂及氢氧化锂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通过在碳酸锂车间新增碳化、离心、干燥、输送、气流粉碎、包装、存储等设备,提升氢氧化锂转化碳酸锂的生产效率,突破碳酸锂生产瓶颈;同时新增MVR等装置,消除氢氧化锂产能瓶颈,提高产品质量。此外,还将配套建设CO2气站,空压站等公用设施,最终将碳酸锂产能从3000t/a提升至25200t/a。届时不仅具备原有的25000t/a的氢氧化锂生产能力(出厂商品量),同时还拥有转化生产最多25200t/a碳酸锂的能力(氢氧化锂全部转化为碳酸锂),从而能够依据市场的实际需求,灵活地调整氢氧化锂及碳酸锂的产量。项目属于改扩建性质,一阶段建设是对现有碳酸锂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通过在碳酸锂车间新增离心、CO2气站等设备,提升氢氧化锂转化碳酸锂的生产效率,突破碳酸锂生产瓶颈;将碳酸锂产能从3000t/a提升至10000t/a。具备原有的25000t/a的氢氧化锂生产能力(出厂商品量),同时还拥有转化生产最多10000t/a碳酸锂的能力,从而能够依据市场的实际需求,灵活地调整氢氧化锂及碳酸锂的产量。
项目在建设过程中结合实际需要进行分阶段建设,一阶段形成年产10000t/a的碳酸锂生产规模,其余15200t/a碳酸锂生产规模列入后续二阶段建设计划及验收范围;建设性质不变,不涉及重大变动。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将碳酸锂产能从3000t/a提升至25200t/a,届时不仅具备原有的25000t/a的氢氧化锂生产能力(出厂商品量),同时还拥有转化生产最多25200t/a碳酸锂的能力(氢氧化锂全部转化为碳酸锂)。将碳酸锂产能从3000t/a提升至10000t/a,剩余15200t/a碳酸锂产能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
项目在建设过程中结合实际需要进行分阶段建设,一阶段形成年产10000t/a的碳酸锂生产规模,其余15200t/a碳酸锂生产规模列入后续二阶段建设计划及验收范围;产品增量未超过环评阶段产品增量值,生产能力未变大,不涉及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技改项目不改变生产工艺,依旧为锂精矿→氢氧化锂→碳酸锂的生产路线;锂精矿(即锂辉石)采用回转窑焙烧、酸化焙烧、浸出、净化除杂、苛化、冷冻、MVR蒸发和烘干包装产出氢氧化锂产品;冷冻系统析出的析钠母液进入无水硫酸钠生产线产出无水硫酸钠产品;精品氢氧化锂晶浆按市场生产需求计量进入碳酸锂生产线产出碳酸锂产品。技改项目不改变生产工艺,依旧为锂精矿→氢氧化锂→碳酸锂的生产路线;锂精矿(即锂辉石)采用回转窑焙烧、酸化焙烧、浸出、净化除杂、苛化、冷冻、MVR蒸发和烘干包装产出氢氧化锂产品;冷冻系统析出的析钠母液进入无水硫酸钠生产线产出无水硫酸钠产品;精品氢氧化锂晶浆按市场生产需求计量进入碳酸锂生产线产出碳酸锂产品。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环保设施:新增一处危险废物暂存处及碳酸锂干燥单元布袋除尘器,其他主体工程、公辅工程、储运工程及其他环保工程均依托现有。 大气环境:本次技改工程主要新增碳酸锂干燥废气及碳酸锂车间气流粉碎粉尘。碳酸锂干燥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34m高排气筒(DA006)排放,碳酸锂车间气流粉碎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其他废气依托原有环保设施处理。 地表水环境:厂区严格执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装置区初期雨水通过地面收集沟收集,经截留井泵入现有初期雨水池;项目各生产车间及装置区设置废水收集沟及管道,用于收集车间地面清洗废水后回用于生产;实验室废水、车辆清洗废水、喷淋塔废水等均通过管道收集,回用于生产;项目新增废水(循环水站排水、纯化水站浓水、脱硫石膏压榨废水)主要依托现有污水排****处理厂处理;厂区事故废水经地面收集沟、围堰等收集后,通过管道进入现有事故应急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处理厂处理。 声环境:设备选型应采用低噪声设备,从源头控制噪声;对于高噪声设备,安装隔音、减振、消音设施。经采取相关处理措施后,确保东、西、北面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南面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运营期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必须分类收集、妥善处理。技改后新增废油桶、废含油抹布、废油漆、油漆桶、废机油、废电路板、废试剂瓶、废液等属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一般固体废物暂存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物资回收单位等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统一处置。 地下水和土壤环境: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末端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进行防治,落实各分区防渗措施,设置地下水水质监测井,做好地下水和土壤环境的跟踪监测。 以新带老”措施:加强管理,严格落实环保设施运行,后续项目如建设完成应尽快补充完善现有回转窑排口相关污染因子监测、更新排污许可证上的相关内容及落实新监测计划,以及增设危险废物暂存设施。 环境应急与风险防范措施: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的要求编制或更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在发生环境风险事故时,建设单位应立即响应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采取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控制事态扩大。项目试运行前将评估后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属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环保设施:新增一处危险废物暂存处,其他主体工程、公辅工程、储运工程及其他环保工程均依托现有。 大气环境:本次技改新增的碳酸锂干燥粉尘经现有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现有34m高排气筒(DA006)排放,一阶段(年产10000吨碳酸锂生产规模)新增的碳酸锂气流粉碎扬尘通过现有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二阶段(剩余15200t/a碳酸锂生产规模)新增碳酸锂气流粉碎工段、碳酸锂干燥单元布袋除尘器列入二阶段建设与验收范围,其余废气依托现有环保设施处理;根据监测结果,各股废气排放均可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及其修改单最高允许排放限值要求。 地表水环境:厂区已执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装置区初期雨水通过地面收集沟收集,经截留井泵入现有初期雨水池;项目各生产车间及装置区设置废水收集沟及管道,用于收集车间地面清洗废水后回用于生产;实验室废水、车辆清洗废水、喷淋塔废水等均通过管道收集,回用于生产;项目新增废水(循环水站排水、纯化水站浓水、脱硫石膏压榨废水)主要依托现有污水排****处理厂处理;厂区事故废水经地面收集沟、围堰等收集后,通过管道进入现有事故应急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处理厂处理。 声环境:项目已按报告书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根据监测结果,东、西、北面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南面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均分类收集并妥善处置。技改新增的废油桶、含油废品、废油漆、油漆桶、废机油、废电路板、废试剂瓶、废液等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定期委托******公司、******公司等有资质的企业回收处置;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在相应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市钦****公司、**市******公司、****公司、**市钦****公司、**万****公司等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地下水和土壤环境:企业已按“源头控制、末端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进行防治,落实各分区防渗措施,厂区现状已设置地下水跟踪监测井,并定期进行地下水及土壤环境监测。 以新带老”措施:企业已严格落实环保设施运行,并按要求补充完善现有回转窑排口相关污染因子监测、更新排污许可内容、落实监测计划,以及增设危险废物贮存场所。 环境应急与风险防范措施:企业已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更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获得备案,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最新应急预案备案编号为450702-2024-0017-M。
项目在建设过程中结合实际需要进行分阶段建设,一阶段形成年产10000t/a的碳酸锂生产规模,其余15200t/a碳酸锂生产规模列入后续二阶段建设计划及验收范围;需要新增的碳酸锂干燥单元布袋除尘器、碳酸锂气流粉碎量、其他生产设备属于项目二阶段建设范围,一阶段建设内容不改变现有的环保设施,未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不涉及重大变动。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施工期:施工现场应实施封闭管理,文明施工与作业。在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修保养,做好施工管理,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规定,尽量降低噪声对周边区域的影响。在施工场地设置临时沉淀池与隔油池,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车辆清洗和洒水降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处理厂处理。建筑垃圾部分回收利用外,其余运至市政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消纳场;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施工期:根据回顾调查,项目施工期已落实封闭管理、文明施工与作业。选用低噪声设备等降噪措施;施工废水均得到合理处置,不直接外排;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清运,建筑垃圾分类合理处置。施工期间未发生环保投诉。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12.466 2.433 0 0 0 14.899 2.433
24.931 3.893 0 0 0 28.824 3.893
4.363 0.791 0 0 0 5.154 0.791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93346.56 0 0 0 0 93346.56 0 /
20.171 0 20.134 0 0 20.171 0 /
65.191 0 63.794 0 0 65.191 0 /
14.217 0.318 7.181 0 0 14.535 0.318 /
0 0 0 0 0 0 0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DA001回转窑烟囱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及其修改单标准 已建设,高温金属膜除尘+钙基湿法脱硫+SCR脱硝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氨
2 DA002颚式破碎机布袋排放口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及其修改单标准 已建设,布袋除尘器 颗粒物
3 DA003球磨机布袋除尘器排放口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及其修改单标准 已建设,布袋除尘器 颗粒物
4 DA004热风炉尾气排放烟囱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及其修改单标准 已建设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
5 DA005电除雾器排放口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及其修改单标准 已建设,喷淋塔+吸收塔+电除雾器、布袋除尘器+洗涤塔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硫酸雾
6 DA006碳酸锂盘干机布袋排气管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及其修改单标准 已建设,布袋除尘器 颗粒物
7 DA007氢氧化锂盘干机布袋排气口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及其修改单标准 已建设,布袋除尘器、洗涤塔 颗粒物
8 DA008元明粉热风炉布袋排放口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及其修改单标准 已建设,布袋除尘器、洗涤塔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硫酸雾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隔振垫、消声器、建筑隔声等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4类标准 已采取相关处理措施 昼间、夜间〔dB(A)〕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末端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进行防治,落实各分区防渗措施,设置地下水水质监测井,做好地下水和土壤环境的跟踪监测。 企业已按“源头控制、末端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进行防治,落实各分区防渗措施,厂区现状已设置地下水跟踪监测井,并定期进行地下水及土壤环境监测。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运营期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必须分类收集、妥善处理。技改后新增废油桶、废含油抹布、废油漆、油漆桶、废机油、废电路板、废试剂瓶、废液等属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一般固体废物暂存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物资回收单位等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统一处置。 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均分类收集并妥善处置。技改新增的废油桶、含油废品、废油漆、油漆桶、废机油、废电路板、废试剂瓶、废液等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定期委托******公司、******公司等有资质的企业回收处置;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在相应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市钦****公司、**市******公司、****公司、**市钦****公司、**万****公司等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的要求编制或更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在发生环境风险事故时,建设单位应立即响应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采取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控制事态扩大。项目试运行前将评估后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属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1.企业已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更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获得备案,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最新应急预案备案编号为450702-2024-0017-M。2.厂区罐区、硫酸罐区及氨水罐区已设有围堰;3.厂区已设有一座事故水池,有效容积1500m3,确保厂区事故废水能经收集后分批次泵入生产线回用,不会进入周边水体对外环境造成污染。4.厂区排水系统设有截流阀,截流措施到位。5.建设单位日常做好废气处理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在发现废气处理设施不能正常运转的情况下,立即停止运行,并进行检修,同时生产系统也必须停止生产;待废气处理设施恢复正常,废气处理设施非正常排放情况完全排除后,方可恢复生产。6.本次技改项目不新增储罐,根据****年产2.5万吨电池级氢氧化锂技改项目环评报告,项目罐区最大容积液碱储罐发生火灾事故状态下最大事故废水量小于现有事故水池容量(1500m3)。因此可保证项目内消防事故废水不外流污染。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主体工程、公辅工程、储运工程及其他环保工程均依托现有已建项目(年产2.5万吨电池级氢氧化锂项目)。主体工程、公辅工程、储运工程及其他环保工程均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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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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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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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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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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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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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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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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