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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保障局令第2号)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保障局令第3号)等文件要求,现向社会公告暂停医保服务协议机构名单。截至2026年7月23日,**市共解除医药机构1家,暂停医药机构1家,暂停起止时间为:2026年7月23日至2027年1月23日。(详见附件)
附件:**市暂停(解除)医保服务机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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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3日
附件
**市暂停(解除)医保服务机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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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医药机构名称 |
备注 |
| 1 |
**市明和大药房(个人独资) |
主动解除 |
| 2 |
****公司 |
暂停180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