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卫生健康系统项目服务
单位入库结果的公告
(第二批)
**市**区卫健局于2026年4月10日发布关于征集卫生健康系统项目服务单位入库的公告,通过对近期参与的8家单位进行综合评定,现将第二批入选单位结果公告如下:
一、第二批入选单位(排名不分先后)
1.测绘1家:****
2.结算3家:**方奥****公司、**拓格****公司、**中旭****公司
3.造价3家:**方奥****公司、**拓格****公司、**中旭****公司
4.招标3家:**拓格****公司、**中旭****公司、**宇创****公司
5.监理3家:**拓格****公司、******公司、******公司
6.检测1家:******公司
二、有关说明
(一)公告期限:本公告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6年7月23日起至7月29日止。
(二)异议受理:公告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遴选结果有异议的,须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提出异议的,需签署真实姓名并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异议材料需明确异议事项、事实依据及联系方式,逾期提交、匿名反映或未提供有效佐证材料的异议,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市**区卫健局项目规财科
受理地址:**区鲁沙尔镇通宁路156号(**市**区卫健局)4楼规财科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老师 0971-****498
(三)其他事宜
1.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上述单位正式纳入我局基础建设项目服务单位库,我局将按程序开展询价、合同洽谈、委托服务等工作。
2.入库单位在服务期内须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区及行业管理规定,资质资格、人员配备、服务质量、履约诚信须持续满足项目要求;凡资质失效、弄虚作假、违规执业、履约不力、发生质量安全责任问题或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列入失信黑名单的,我局有权终止服务、清出库体、取消入库资格,并按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3.服务委托采取库内随机抽取、询价、竞争性谈判等方式组织,对应类别库内单位不足5家的,我局可按规定向库外符合条件的单位定向询价。
4. 后期仍有入库意向的单位,可按照《****关于征集卫生健康系统项目服务单位入库的公告》要求提交资料,我局按程序审核、公示后办理入库。
5.各类服务单位库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复核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确保服务能力与执业合规性。
6.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区卫健局所有。
特此公告。
****
2026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