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瑞尔通医用激光光纤B760FF-30采购项目
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公示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的规定,现就本项目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在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www.****.com/)予以公示。
一、采购人名称:****医院
二、采购人地址:**市**区宁山路2****医院新院区)
三、采购人联系电话:0561-****156
四、采购项目名称:****医院瑞尔通医用激光光纤B760FF-30采购项目
五、拟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主要采购内容为瑞尔通医用激光光纤B760FF-30采购等,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六、采购预算金额:173100.00元/年(预估年费用,具体以实际采购数量为结算依据)
七、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医院瑞尔通医用激光光纤B760FF-30采购项目,经专家论证,论证小组一致同意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理由如下:
本****医院现有瑞尔通绿激光设备主机兼容使用,其他品牌产品无法与现有主机兼容使用,且无法保证现有设备的使用效率,如不采用与之相配套的医用光纤耗材,医院现有瑞尔通绿激光设备无法使用,故同意采购医用激光光纤B760FF-30与医院现有瑞尔通设备主机配套使用的,本设备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按照《****政府采购法》三十一条第一款、《****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二十七条,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本项目情形符合上述规定,根据充分调研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综上,****医院瑞尔通医用激光光纤B760FF-30采购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论证小组一致同意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建议由****承担项目的实施。
八、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
九、拟定唯一供应商地址:**省**市**区潜**路188号蔚蓝商务港F幢905室
十、专家论证意见:论证小组一致同意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建议由****承担本项目的实施。
十一、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2026年07月13日至2026年07月20日;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以下单位反映:
采购人名称:****医院
地址:**市**区宁山路2****医院新院区)
联系人:武老师
联系电话:0561-****156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省****广场817#
联系人:惠清顺
联系电话:0561-****877
邮箱:****@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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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瑞尔通医用激光光纤B760FF-30采购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医院瑞尔通医用激光光纤B760FF-30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潜**路188****广场F幢905室
成交金额:168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名称:瑞尔通医用激光光纤B760FF-30采购; 规格型号:各规格、型号; 数量:以实际采购为准; 采购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采购标准:符合采购人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陈令秋(采购人代表)、赵军、熊玉灵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认为上述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在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点、联系方式如下:
采购人地址及联系电话:
地址:**市**区宁山路2号 联系电话:0561-****156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省****广场817#
联系人:惠清顺 联系电话:0561-****877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人民医院提出投诉,投诉电话0561-****156。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请成交供应商在公告期满后联系采购人签订合同,缴纳相应费用。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作放弃成交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医院
地 址:**市**区宁山路2号
联系方式:0561-****1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广场817#
联系方式:0561-****8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惠清顺
联 系 方式:0561-****8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