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企业用工保障专项服务活动(第二次) 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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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企业用工保障专项服务活动(第二次) 比选公告
**人社
2026年7月23日 19:15 **

一、第一次比选采购终止说明

****于2026年7月2****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重点企业用工保障专项服务活动比选公告》,明确本项目比选资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9日。加急标书代写

2026年7月15日,项目比选工作组组织召**闭式评审会议,经采购人最终确认,本次比选有效响应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未达到3:1的竞争性采购要求。现决定终止第一次比选采购工作,并重新组织开展第二次比选。

重要提示:已参与第一次比选活动的供应商若有意参加本次二次比选,须重新进行报名,并在报名成功后重新提交比选资料。首次提交的所有资料自动失效,不再作为本次评审依据。

二、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重点企业用工保障专项服务活动

(二)采购人:****

(三)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26.4万元

(四)项目内容:开展重点企业用工保障专项服务相关工作,具体服务要求详见附件3《重点企业用工保障专项服务活动询价函》

(五)采购流程:

1.供应商报名。

2.资格性初审:报名阶段,比选工作组对报名资料进行资格性初审;报名截止后,仅通知初审合格供应商报送正式比选材料。(提示:供应商须在报名阶段反复、自行全面核查资质材料,若本阶段未自查出材料瑕疵,后续评审环节核查发现不符情形的,直接判定该供应商响应无效。)

3.比选工作组组织封闭评审会议,分两项开展工作:

①资格性复审:复核各供应商全套“报名资料”,资料不满足要求的,作无效响应处理;

②综合评审:启封密封的“比选资料”,严格对照本次比选评审细则开展综合打分评审。

4.比选工作组形成评审结果并报请采购人确认后,统一告知全部参与本次比选的供应商。

三、报名阶段(资格性初审)

(一)参比机构报名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即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即具备人力**服务许可资质);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报名方式

有意向参与本次比选的机构可任选以下一种方式递交报名资料:

1.电子邮箱报名:将完整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63.com;(标题标注“重点企业用工保障专项服务活动报名资料”字样)

2.现场报名:递交至**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大楼214办公室。

(三)报名时间:2026年7月23日至2026年7月28日(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四)报名资料

以下资料原则上需加盖参比单位公章,****机关出具、官方系统生成、自带法定电子签章或具备公开核验渠道的证明类材料,本身已具备法定印证效力的,****小组核验确认真实有效后,可无需另行加盖参比单位公章,不强制要求全部资料均加盖公章。

1.提交:报名表(详见:附件1);

2.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不是法人直接参与的,须提供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详见:附件2);

3.提交: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经营范围包含人力**服务相关业务;

4.提交:有效期内的《人力**服务许可证》复印件;

5.提交:本公告发出后,从“信用中国”(www.****.cn)网站下载一份《信用信息报告》;

6.提交:提供2026年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未发生缴税情况的,须提供零申报证明,依法免税的,须提供相应证明)。

提示:

1.通过电子邮箱报名的,“复印件”即指“扫描件”。

2.报名有效期内,****小组收到报名材料后将开展资格性初审。若提交资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工作人员将电话告知按要求补齐;因临近报名截止、自身提交延误或其他自身原因,未能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报名并进行资料补正的,视为无效,无进入比选阶段资格。加急标书代写

3.本阶段请勿提交比选阶段资料,若提交的,仅认定报名资料效力。

4.供应商须在报名阶段反复、自行全面核查资质材料,若本阶段未自查出材料瑕疵,复审等后续环节核查发现不符情形的,直接判定该供应商响应无效。

5.报名通过(资格性初审合格)不足3家的,本次采购无效,不进入下一阶段。

四、比选阶段(资格性复审、综合评审)

报名时间截止后,****小组将以电话或短信的方式告知报名情况,并再次通知提交比选资料。

(一)提交比选资料方式

有意向参与本次比选的机构可任选以下一种方式递交比选资料:

1.电子邮箱提交:将完整的比选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63.com;(标题标注“重点企业用工保障专项服务活动比选资料”字样)

2.现场提交:递交至**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大楼214办公室。

(二)比选资料提交时间:2026年7月30日前。

(三)提交比选资料:

1.提交:《重点企业用工保障专项服务活动询价函》(含报价单及承诺书、报价供应商符合资格条件承诺书、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3)。

2.提交:项目服务团队配置(根据评分标准要求提供)

3.提交:服务方案(自拟)

(四)比选结果告知:****小组独立完成,全程封闭开展,参比供应商无需到场参与评审。最终评审结果确定后,采购人将在2个工作日内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各参比供应商。

(五)比选评审标准


(六)采购无效情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采购无效:

1.经资格初审、复审均合格,且下载附件3《重点企业用工保障专项服务活动询价函》提交报价,报价金额未超出项目预算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五、联系方式

特别说明:公告期间,任何单位及个人均可对公告内容提出异议或举报,所有异议、举报仅在公告有效期内受理,逾期不予受理。异议、举报须提交正式书面佐证材料及可核查线索(实名举报需注明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身份信息;匿名举报可不填报个人信息,但需提供详实有效线索及佐证依据),未提交书面材料、无具体事实及有效佐证的笼统异议、举报,不予受理。

(一)咨询电话:0857-****102****中心)

(二)联系地址:**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大楼214办公室

(三)监督电话:0857-****432****纪委市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


附件:1.重点企业用工保障专项服务活动比选报名表(报名阶段提交)

2.授权委托书(报名阶段提交)

3.重点企业用工保障专项服务活动询价函(比选阶段提交)

(下载附件请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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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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