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的相关要求,****园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公示,本次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处理厂(一期)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184团
项目性质:**
建设内容:本项目总占地面积142亩,总投资19969万元,主要建设办公楼、格栅间、调节池、水解酸化池、A2/O生化池、二沉池、污泥浓缩池、污泥脱水间、除臭设施等建筑物,项目建成后工业废水处理规模为0.5万m3/d。
二、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属于鼓励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符合园区总体规划;平面布局合理,选址合理,工程采用的污水处理工艺先进可行,处理后的水质满足《****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标准,对水环境影响较小;工程施工期及运营期产生的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等所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从技术经济角度考虑可行;污染物排放满足区域总量控制的要求,工程所采取的处理工艺符合清洁生产要求,项目整体清洁生产水平较高。
因此本项目在严格执行国家各项环保法律法规,认真落实环评报告和设计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切实执行“三同时”的前提下,能够满足当地环境保护目标的要求,从环保角度看,该项目建设可行。
三、征求意见公众范围、事项及方式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的、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征求对本工程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征求范围。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①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②电话反馈意见;③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公众意见表下载链接: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一)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地 址:****市明珠街1号
联 系 人:祝工
联系方式:0906-****577
(二)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水木****公司
地 址:****市**区南**路369号鸿基大厦15层15A号1栋
联 系 人:席工
联系方式:181****0868,****@qq.com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电子版:
链接:https://pan.**.com/s/1kFEKshZlWSEH7YbZZp_iUwpwd=924c
提取码:924c
如需要查阅纸质环境影响报告书或需索取补充信息的公众,可至环评单位查阅纸质报告书。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6年7月27日起至2026年8月7日。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评价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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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