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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4********620822A | 建设单位法人:王周勇 |
| ****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省**市**区******公司内 |
| ****热处理生产线及热镀锌生产线改建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67-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360-C3360-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
| 建设地点: | ******区 ******区 |
| 经度:112.903889 纬度: 27.818889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2-14 |
| 潭环审〔2025〕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2900 |
| 144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4********620822A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0103MA4QN36774 |
| **中嘉****公司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品标****公司 |
| ****0100MACA6NU125,914********015783Q | 竣工时间:2025-06-02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6-2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7-24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userCenter |
|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在现有基础上改建一条1#热处理生产线替代现有已停产的8#、9#热处理生产线,并重建一条热镀锌(锌铝)生产线,改建项目完成后全厂共3条热处理生产线和2条热镀锌/锌铝合金生产线,钢丝车间产品方案和产能保持不变(商品钢丝6.24万吨/年、钢绳3万吨/年、钢绞线0.6万吨/年),改建后全厂热处理能力达到4.5万吨/年、热镀锌/锌铝合金处理能力达到3.84万吨/年(其中本次改建后热镀锌/锌铝合金处理能力增加2.64万吨/年,热处理能力不增加) | 实际建设情况:在现有基础上改建一条1#热处理生产线替代现有已停产的8#、9#热处理生产线,并重建一条热镀锌(锌铝)生产线,改建项目完成后全厂共3条热处理生产线和2条热镀锌/锌铝合金生产线,钢丝车间产品方案和产能保持不变(商品钢丝6.24万吨/年、钢绳3万吨/年、钢绞线0.6万吨/年),改建后全厂热处理能力达到4.5万吨/年、热镀锌/锌铝合金处理能力达到3.84万吨/年(其中本次改建后热镀锌/锌铝合金处理能力增加2.64万吨/年,热处理能力不增加) |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热处理:放线、热处理、铅淬、冷却、无烟酸洗、**冲洗、活化、磷化、热水洗、皂化、烘干、收线; 热镀锌/锌铝合金:放线、铅淬脱脂、四级热水洗、电解碱洗、六级热水洗、无烟酸洗、八级**洗、助镀、烘干、热镀锌/锌铝合金、氮气抹拭、收线/稳定化 | 实际建设情况:热处理:放线、热处理、铅淬、冷却、无烟酸洗、**冲洗、活化、磷化、热水洗、皂化、烘干、收线; 热镀锌/锌铝合金:放线、铅淬脱脂、四级热水洗、电解碱洗、六级热水洗、无烟酸洗、八级**洗、助镀、烘干、热镀锌/锌铝合金、氮气抹拭、收线/稳定化 |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原则完善厂区排水管网。本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项目磷化水、活化水及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热处理酸洗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热镀锌(锌铝)酸洗用水,不外排;其余废水(碱液喷淋废水、水洗废水、助镀废水、皂化废水等)排入华菱湘钢现有的污水管网,进入华****处理站处理,其中车间废水排放口中铅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1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华****处理站处理后出水水质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24)表1再生水用作工业用水水质基本控制项目及限值要求后回用于湘钢生产,不外排。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车间废气收集和处理。(1)改建项目1#热处理生产线酸洗废气(氯化氢)经密闭酸洗收集后由碱液喷淋处理后由15 m排气筒排放;热处理炉、铅锅加热采用华菱湘钢煤气站的煤气作为燃料,燃烧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收集后分别经2个15 m排气筒达标排放;铅淬过程产生的废气(颗粒物、铅及其化合物)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5 m排气筒排放。(2)改建项目1#热镀锌/锌铝合金生产线酸洗废气、助镀废气(氯化氢)经各自密闭酸洗槽、密闭助镀槽收集后一并经碱液喷淋系统处理后通过15 m排气筒达标排放;铅锅、锌锅、锌铝合金锅加热采用华菱湘钢煤气站的煤气作为燃料,燃烧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收集后分别经3个15 m排气筒达标排放;铅淬过程产生的废气(颗粒物、铅及其化合物)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5 m排气简排放;热镀锌及热镀锌铝合金过程产生的废气(颗粒物、氨)分别收集后一并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5 m排气筒排放。原料区盐酸储罐大小呼吸废气经管道收集后由碱液喷淋处理后通过15 m排气筒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皂化废水、水洗废水、助镀废水、碱液喷淋废水依托现有工程,废水进入项目内部污水管网,排入华菱湘钢现有的污水管网,进入华****处理站处理。华****处理站处理后的水不外排,****集团下的多家单位。本单位回用的华****处理站处理后的水用于拉丝、热处理、镀锌工序。 磷化废水(槽液)、活化废水(槽液)及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热处理酸热处理及热镀锌(锌铝)酸洗废水经中和沉淀处理后外排内部污水管网,再进入华****处理站处理后,****集团下的多家单位,不外排。 验收监测期间,车间废水排放口中铅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1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 (1)铅淬废气 改建1#热处理铅淬废气:铅淬过程上方设置铅液覆盖剂,产生的废气经11000 m/h3风机,通过集气罩负压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过15 m高DA019排气筒排放。 重建1#热镀锌(锌铝)铅淬废气:铅淬过程上方设置铅液覆盖剂,产生的废气经10000 m/h3风机,通过集气罩负压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过15 m高DA023排气筒排放。 (2)酸洗废气 改建1#热处理酸洗废气:酸洗使用密闭酸洗槽,产生的热处理酸洗废气经5000 m/h3风机,通过集气罩收集,通过碱液喷淋塔处理后,经过15 m高DA016排气筒排放。 重建1#热镀锌(锌铝)酸洗废气:酸洗使用密闭酸洗槽,产生的热镀锌(锌铝)酸洗废气经3000 m/h3风机,通过集气罩收集,通过碱液喷淋塔处理后,经过15 m高DA024排气筒排放。 (3)热镀锌废气、热镀锌铝废气 重建1#热镀锌废气、热镀锌铝废气:产生的热镀锌废气、热镀锌铝废气,经15000 m/h3风机,经半封闭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过15 m高DA025排气筒排放。 (4)助镀废气 重建1#热镀锌(锌铝)助镀废气:热镀锌(锌铝)助镀废气与热镀锌(锌铝)酸洗废气一起经3000 m/h3风机,通过集气罩收集,通过碱液喷淋塔处理后,经过15 m高DA024排气筒排放。 (5)煤气燃烧烟气 改建1#热处理炉燃烧废气:热处理炉进行超低排放改造,产生的废气经1000m/h3风机,通过15m高排气筒DA017排放。 改建1#热处理铅锅燃烧废气:铅锅燃烧炉进行超低排放改造,产生的废气经1000 m/h3风机,通过15m高排气筒DA018排放。 重建1#热镀锌(锌铝)锌锅:热镀锌(锌铝)锌锅燃烧炉进行超低排放改造,产生的废气经5000 m/h3风机,通过15m高排气筒DA026排放。 重建1#热镀锌(锌铝)锌铝合金锅:热镀锌(锌铝)锌铝合金锅燃烧炉进行超低排放改造,产生的废气经5000 m/h3风机,通过15m高排气筒DA026排放。 重建1#热镀锌(锌铝)铅锅燃烧废气:铅锅燃烧炉进行超低排放改造,产生的废气经1600 m/h3风机,通过15m高排气筒DA022排放。 (6)盐酸大小呼吸产生的废气 盐酸储罐大小呼吸废气:**盐酸储罐大小呼吸产生的废气,与热镀锌(锌铝)酸洗废气一起经3000 m/h3风机,通过集气罩收集,通过碱液喷淋塔处理后,经过15 m高DA024排气筒排放。 |
| 1、项目热镀锌/锌铝产品根据客户需求进行生产,重建1#热镀锌/锌铝合金生产线设有镀锌锅和镀锌铝合金锅,同一件产品不能既镀锌又镀锌铝。因此,锌锅、锌铝合金锅燃烧废气由分别排放变更为同一根排气筒排放,重建1#热镀锌(锌铝)锌锅燃烧废气、重建1#热镀锌(锌铝)锌铝合金锅燃烧废气均通过15 m排气筒DA026排放,未导致《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第6条中所列情形之一或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情况,不属于重大变动。2、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考虑生产管线布局,保留原有10m3盐酸储罐,位于品区外西北侧。在1#热镀锌(锌铝)合金线东侧**20 m3盐酸储罐,储罐总容积不变,**20 m3盐酸储罐设置收集管道接入重建1热镀锌铝酸洗废气处理设施。盐酸储罐大小呼吸废气经管道收集+碱液喷淋+15m排气筒DA024排放,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未变化,未导致《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第6条中所列情形之一或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情况,不属于重大变动。3、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考虑生产管线布局,以及项目产品对酸洗水质要求,热处理及热镀锌(锌铝)酸洗废水经中和沉淀处理后外排内部污水管网,再进入华****处理站处理后,****集团下的多家单位,不外排。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未变化,未导致《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第6条中所列情形之一情况,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将原有品区外西北侧10m3盐酸储罐、10 m3氢氧化钠储罐拆除,**30 m3盐酸储罐、30 m3氢氧化钠储罐。 | 实际建设情况:保留原有10m3盐酸储罐、10 m3氢氧化钠储罐,位于品区外西北侧。在1#热镀锌(锌铝)合金线东侧**20 m3盐酸储罐、20 m3氢氧化钠储罐,储罐总容积不变。 |
|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考虑生产管线布局,保留原有10m3盐酸储罐、10 m3氢氧化钠储罐,位于品区外西北侧。在1#热镀锌(锌铝)合金线东侧**20 m3盐酸储罐、20 m3氢氧化钠储罐,储罐总容积不变,储存能力不变,未导致《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第2条、第3条中所列情形,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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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5 | 0.87 | 8.65 | 0 | 0 | 2.42 | 0.87 | / |
| 0.613 | 1.349 | 9.39 | 0 | 0 | 1.962 | 1.349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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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污水管网、华****处理站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 | 经厂区内部污水管网,进入华****处理站处理,处理后的水回用到华菱湘钢下的多家单位 | 验收监测期间,对本项目车间废水排放口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废水中总铅浓度低于检出限,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1第一类污染物最高运行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
| 1 | 铅液覆盖剂+集气罩(负压收集)+布袋除尘+15 m排气筒排放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铅液覆盖剂+集气罩(负压收集)+布袋除尘+15 m排气筒排放 | 在验收监测期间,对本项目有组织废气排气筒出口污染物进行监测,其中OE6热处理铅淬处理设施出口中颗粒物浓度低于检出限,最大排放速率为0.108 kg/h(检出限一半浓度进行计算);铅及其化合物浓度低于检出限,最大排放速率为5.44×10-5kg/h,(检出限一半浓度进行计算),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OE12热镀锌铅淬处理设施出口中颗粒物浓度低于检出限,最大排放速率为0.556 kg/h(检出限一半浓度进行计算);铅及其化合物浓度低于检出限,最大排放速率为2.71×10-5kg/h,(检出限一半浓度进行计算),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 |
| 2 | 密闭酸洗槽+碱液喷淋+15 m排气筒排放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 | 密闭酸洗槽+碱液喷淋+15 m排气筒排放 | 在验收监测期间,对本项目有组织废气排气筒出口污染物进行监测,其中OE2热处理酸洗处理设施出口中氯化氢最大浓度为1.05 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4.40×10-3 kg/h。 | |
| 3 | 密闭助镀槽+碱液喷淋+15 m排气筒排放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密闭助镀槽+碱液喷淋+15 m排气筒排放 | OE8热镀锌酸洗、助镀处理设施出口氯化氢最大浓度为0.650 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1.67×10-3 kg/h,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OE8热镀锌酸洗、助镀处理设施出口氨最大排放速率为1.24×10-3 kg/h,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标准限值要求。 | |
| 4 | 15 m排气筒 | 《**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附表1中暂未制定行业排放标准的工业窑炉 | 15 m排气筒 | OE4热处理铅锅加热燃烧废气排气筒出口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最大浓度分别为18.1 mg/m3、41 mg/m3、43 mg/m3;OE9热处理铅锅加热燃烧废气排气筒出口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最大浓度分别为4.0 mg/m3、18 mg/m3、60 mg/m3,均达到《**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湘环发[2020]6号)中暂未制定行业标准工业炉窑行业排放限值要求。在验收监测期间,对本项目有组织废气排气筒出口污染物进行监测,其中1#热镀锌(锌铝)锌(锌铝)锅燃烧废气排气筒DA024出口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最大浓度分别为11.0 mg/m3、80 mg/m3、146 mg/m3;1#表面处理热处理炉燃烧废气排气筒DA017出口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最大浓度分别为0.7 mg/m3、33 mg/m3、13 mg/m3,均达到《**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湘环发[2020]6号)中暂未制定行业标准工业炉窑行业排放限值要求。 | |
| 5 | 半密闭集气罩+布袋除尘+15m排气筒 | 《大气污梁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 | 半密闭集气罩+布袋除尘+15m排气筒 | OE14热镀锌及热镀锌铝合金处理设施出口中氯化氢最大排放浓度为0.397 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4.42×10-3 kg/h;氨最大排放速率为5.5×10-3 kg/h;颗粒物最大浓度低于检出限,最大排放速率为0.112 kg/h(检出限一半浓度进行计算),氯化氢、颗粒物达到《大气污梁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氨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标准限值要求。 | |
| 6 | 加强通风 | 《大气污梁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 | 加强通风 | 在验收监测期间,对本项目厂界铅及其化合物、颗粒物、氯化氢、氨进行监测,厂界铅及其化合物、颗粒物、氯化氢、氨最大浓度分别为1.30×10-4 mg/m3、0.287 mg/m3、0.186 mg/m3、0.13 mg/m3,铅及其化合物、颗粒物、氯化氢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氨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要求。 |
| 1 | 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过程中采取减振措施;厂区合理布局、厂房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 选用低噪声设备,并且对主要噪声源均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如厂房隔声、风机外敷隔声保温材料、减震基座等。在设备布局上结合平面布置对设备距离各厂界的距离合理布局。在厂内及厂界周围规划和建设防护林带,同时加大了绿化力度,广种密集树种,建设了立体绿化隔离带,增加了立体防噪效果 | 验收监测期间,对项目厂界噪声连续两天现场监测,其厂界昼间噪声在56~58 dB(A)之间,夜间噪声在52~54 dB(A)之间,夜间最大噪声为62.7 dB(A),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的3类标准要求。 |
| 1 |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将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贮存、转运、综合利用。厂区合理划分防渗区域,并采取有效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及地下水环境。废包装物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边角料、废拔拉粉定期外售处理、废涂油脂交由厂家回收利用。对项目产生的废酸渣、废水洗渣、氮气抹试废渣、铅渣、锌渣、锌铝渣、磷化渣、废包装袋、布袋收集的粉尘、废磷化剂桶等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暂存以及管理应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一般废包装物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边角料、废拔拉粉定期外售处理。依托原有一般固废暂存区,一般固废贮存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等标准、规范的要求。 (2)危险废物 废涂油脂交由厂家回收利用。废酸渣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公司处置。废锌渣、锌铝渣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外售至****公司。废铅渣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外售至******公司。磷化渣、废水洗渣、废磷化剂桶、布袋收集的粉尘、废包装材料以及氮气抹试废渣收集后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公司处置。 原有危废间拆除,在品区北侧**危废暂存间60 m2,危险废物贮存以及危废暂存间设置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等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
| 1 | 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加强生产和环保管理,提高清洁生产水平,设立专职环保管理机构和人员,落实环保设施管理责任制。制定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方案、安全操作规程及时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止事故发生,避免或者减缓环境风险情况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 我单位严格履行建设单位的环保主体责任,加强环境管理。建立了严格的环保规章制度,并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确保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的稳定达标排放,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编号为:430304-2024-061-M。目前正进行应急预案修编工作。 |
| 依托华****处理站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依托华****处理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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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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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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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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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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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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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