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车务段巡检四足机器狗租赁服务第二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1、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7月21 日23时00分
2、项目名称:****公司**车务段巡检四足机器狗租赁服务第二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3、项目编号:****
4、变更事项及内容:
4.1.招标文件中附件2《服务需求明细表》中承诺税率由9%变更为13%;
4.2.招标公告中第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2.1由“投标单位须能出具税率为9%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自行开具的增值税9%的专用发票复印件。”变更为“投标单位须能出具税率为13%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自行开具的增值税13%的专用发票复印件。”
4.3.招标文件中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中合同模板第三条 租赁期限、租金及支付方式中税率由9%变更为13%
4.4.招标文件发售期:由“从2026年7月21 日23时00分起至 2026 年7月26日23时00分止”变更为“从2026年7月21 日23时00分起至 2026 年7月29日23时00分止”
4.5.投标文件递交时间由“2026年8月 11日8时30分至 9时00分(**时间)”变更为“2026年8月 14日8时30分至 9时00分(**时间)”标书代写
4.6.开标时间和地点由“请各投标人代表于2026年8月11日9时00分(**时间)准时出席开标仪式,开标地点:**市**区驷马桥路2****中心2楼本项目开标大厅。”变更为“请各投标人代表于2026年8月14日9时00分(**时间)准时出席开标仪式,开标地点:**市**区驷马桥路2****中心2楼本项目开标大厅。”标书代写
4.7.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由“2026年7月27日16时00分(**时间)”变更为“2026年7月30日16时00分(**时间)”
4.8.投标截止时间由“2026年8月 11日9时00分”变更为“2026年8月 14日9时00分”标书代写
4.9.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由“须注明“在2026年8月 11日9时00分前不得开启”字样”变更为“须注明“在2026年8月 14日9时00分前不得开启”字样”
招标文件中其余内容未做改变。
5、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地址:**省**市**一环路西段45号
联系电话:139****8269
采购中心地址:**市**区驷马桥路2****中心
项目招标文件经办人及电话:代理中心:李彪 139****8269
2026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