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城发益大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混凝土运输、泵送服务集中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KHY2026-NK-ZC019)的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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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混凝土运输、泵送服务集中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区阳光采购平台(网址:https://www.****.com/)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8月17日09点0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混凝土运输、泵送服务集中采购

预算金额:

品目一:佰分之壹佰(100%)

品目二:柒万伍仟陆佰陆拾陆元陆角柒分/月(¥:75666.67元/月)

采购需求:

品目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技术要求

**区城发益大混凝土运输、泵送服务

1

详见采购要求

城发益大厂区机修及铲车司机驻场常规配套服务

1

详见采购要求

注:只允许国内供应商参与。

合同履行期限(品目一、品目二):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书面合同,且中标人须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按采购人要求履约。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品目一、品目二:

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承接本项目服务的企业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品目一: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7月27日至2026年07月31日(**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区阳光采购平台(网址:https://www.****.com/)

方式:登入**区阳光采购平台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须在**区阳光采购平台(网址:https://www.****.com/)注册账号),未报名及未下载招标文件者,报名无效。

售价:0.00元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时间:2026年08月17日09点00分(**时间)

地点:****开标****中心一期5****银行七楼))标书代写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须知:本项目采用“线下见面开标”,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一正四副)投标文件出席开标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准。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明原件。(温馨提示:开标地点交通拥堵,车位紧张,请各投标人提前做好准备。)标书代写

2.投标方式:投标报价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最终报价,每种服务只允许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都将被拒绝。投标人可以分品目投标,也可以全部投标,并可以分品目中标,但所投品目必须完整,不可以只投品目中的一部分,否则投标无效。

3.采购项目落实的采购政策:中小企业(含视同中小企业);限制国外供应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4.投标保证金: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付款方法:

品目一:每月10日前完成上月对账手续,中标人应在每月15日前向采购人开具上月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内容包括服务名称、数量、单价、金额等信息,并符合国家税务相关规定。采购人在收到发票且确认无误后30日内支付发票金额80%的运输、泵送服务费,剩余20%在服务期满后一个月内支付,不计利息。若中标人未按时开具发票或开具的发票存在错误,采购人有权暂缓付款直至收到正确发票,且不承担任何延迟付款的责任。如中标人将《混凝土发货单》遗失或逾期未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注:房建项目****搅拌站大门到工地大门的运输距离为有效运距,市政道路项目****搅拌站大门到所在施工路段的平均运输距离为有效运距,运距需要采购人和中标人共同确认。)

采购人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招标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中标人付款的条件。

品目二:

(1)月度验收:每月服务周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采购人针对中标人当月人员到岗在岗情况、服务响应时效、设备运维质量、作业规范程度、场地整洁度、安全合规管理等核心指标进行综合考核验收,出具正式月度服务验收单。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结算流程。验收不合格的,中标人需按要求限期整改,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结算,同时采购人有权根据考核扣除履约保证金;

(2)发票开具:每月10日前完成上月对账手续,且月度服务验收合格后,中标人应在每月15日前向采购人开具上月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内容包括服务名称、数量、单价、金额等信息,并符合国家税务相关规定,并同步提交完整结算资料,包含月度验收单、合规发票、设备运维台账、人员考勤记录表、作业工作总结等。采购人收到中标人提交的合规、完整结算资料后,每月最后一个自然日结算上一个月服务费。若中标人未按时开具发票或开具的发票存在错误,甲方有权暂缓付款直至收到正确发票,且不承担任何延迟付款的责任;

(3)特殊说明:因中标人服务不到位、人员缺岗脱岗、设备运维不及时、操作违规等自身原因,造成厂区生产损失、设备损坏、安全事故、作业延误的,采购人有权扣除对应服务费用,同时保留依法追责、索赔的权利。

采购人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招标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中标人付款的条件。

6.代理服务费:依据赣招协字〔2021〕07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将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7.温馨提示:**区阳光采购平台可能涉及费用,具体收费请注意网站提醒,请投标人投标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8.投标保证金要求如系统平台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招标文件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区龙回镇茶叶坳

联系方式:0797-****9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中心一期5****银行七楼)

联系方式:0797-****675

邮 箱:****@sina.com

开 户 行:**银行**蓉江小微支行

户 名:****

账 号:287********0000354

3.项目联系方式

蔡先生(采购单位):0797-****986

周海帆(采购代理机构):0797-****675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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