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属固液复合材料项目

审批
广东-广州-增城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2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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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众****公司金属固液复合材料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金属固液复合材料项目节能报告》收悉。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委员会令〔2025〕第31号)、《**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粤能规〔2023〕3号)的相关要求,我局对该项目节能报告进行了审查,审查意见如下:
一、项目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和建设方案基本符合国家和省相关节能法规及节能降碳政策的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项目位于**省广****开发区创业大道南侧,总投资4亿元,预计2027年2月投产;主要建设内容为铜铝金属复合材料生产线(4条铝熔化生产线、8条铸轧生产线、1条冷轧生产线、8条退火生产线、3条精切生产线及4条打磨生产线);预计建成达产后,年产铜铝金属复合材料10万吨;主要建筑物为生产厂房、固废仓库、危废仓库及配套辅助设施。
三、用能工艺。
采用固—液相复合工艺,以外购铝锭及回用边角料为原料,经天然气熔炉熔化、在线除气后,将铝液连续浇铸在外购铜带上进行铸轧复合成坯,再通过冷轧、退火、精切和打磨等工序,制成铜铝复合材料。
四、用能设备
(一)主要设备。4台蓄热式燃气熔化炉(能耗指标≤58立方米/吨、1级能效),8台蓄热式燃气保温炉(能耗指标6—8立方米/吨、1级能效),8台铸轧机(功率300千瓦、2级能效),1台冷轧机(功率3717.5千瓦、2级能效),8台退火炉(功率690千瓦、一等炉),3台精切机(功率132千瓦、2级能效),3台收卷机(功率160千瓦、2级能效),4台打磨机(功率185千瓦、2级能效),以及电磁搅拌、精炼装置、收放卷机等。
(二)辅助设备。2套废气处理系统(功率355千瓦、2级能效),5台变压器(容量2500千伏安、空载损耗2.425千瓦、负载损耗16.388千瓦、2级能效),2台螺杆式空气压缩机组(功率250千瓦、1级能效),以及水泵、风机、照明和环保处理设施等辅助设备。
五、计量器具。
对电、天然气、水、柴油及液化石油气配备能源计量器具。项目外购能源**进入厂区时进行一级计量,各楼栋、车间设置二级计量,主要用能设备实现三级计量。
六、项目建成后能源消费和碳排放主要指标。
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高于12547.12吨标准煤,其中年电力消耗量不高于6178.75万千瓦时、年天然气消耗量不高于383.46万立方米、年液化石油气消耗量不高于112.80吨、年柴油消耗量不高于1.97吨;项目铜铝金属复合材料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高于125.47千克标准煤/吨。
项目年二氧化碳排放总量不高于35489.03吨,其中直接排放量不高于8185.13吨,间接排放量不高于27303.90吨;项目铜铝金属复合材料单位产品碳排放量不高于0.3549吨二氧化碳/吨,单位增加值碳排放量不高于0.4346吨二氧化碳/万元。
七、项目在落实节能报告各项节能降碳措施基础上,应加强和改进以下节能降碳工作:
(一)工艺节能降碳。
1.采用固—液铸轧一体化短流程工艺、异步轧制技术,减少冷轧道次(由常规3-5道次减至1-2道次),铸轧工序电耗较常规方案降低15%-25%,整线综合能耗降低约25%-30%。
2.铝熔化及保温工序采用蓄热式燃烧技术,配置烟气余热回收装置,将助燃空气预热至700摄氏度以上,排烟温度降低至150摄氏度以下,天然气节约率达15%-20%。
3.对铸轧机、冷轧机、精切机、打磨机等大功率设备电机加装变频控制器,节能率约10%。
4.空压站安装物联网智能联控系统,实时采集排气压力、排气温度等数据,优化设备运行顺序,实现自动轮换、主备用机自主切换,消除空载能耗,综合节能率约18%。
(二)辅助及附属生产设施节能降碳。
1.项目主要用能产品设备能效水平满足相关标准二级能效以上要求。
2.选用低损耗节能型电力变压器,合理选配装机容量,使之在经济负荷率范围内运行;在生产区域、****中心设置供配电点,以就近供电;就地进行无功补偿,使功率因素在0.95以上。
3.电气照明选择合理的照度标准,严格控制照明功率密度值;选用高效LED节能灯具,充分利用自然光和太阳能光源。
(三)建筑节能降碳。
1.合理设计建筑结构和朝向,建筑布置尽量南北向,主体生产厂房东、西面外墙尽量少开窗,以减少**对建筑影响,降低夏季冷源消耗。
2.在满足生产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外墙面积与所包围建筑体积的比值,在满足采光和通风要求的条件下,合理确定门窗面积。
(四)能源计量和管理。
1.根据《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17167-2025)等规范,健全能源计量、监测管理制度,建立能源计量管理体系。
2.配备的电表和天然气、新水等介质的计量器具,精度要符合《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2025)要求。
3.按照《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相关要求接入全省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定期报送能源利用状况和碳排放情况报告。
(五)其他要求。
1.项目建成投产后,应认真执行国家、省节能降碳政策要求,积极开展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并综合采取碳排放配额交易、项目碳排放等量替代等措施减少项目碳排放。
2.项目应优先选用能效碳效标准领先的产品和设备,将能效碳效指标作为重要的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落后工艺及设备。
3.加强能源和碳排放管理,对企业能耗、碳排放进行实时记录、监测和分析。
八、项目建设单位、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生产装置、用能设备、工艺技术路线、主要产品品种及其他方面较节能报告、节能审查意见等发生重大变化的,请按照《**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粤能规〔2023〕3号)第十八条规定执行。
九、请**众****公司根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加强管理,及时报告本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项目有关重大事项。我局按规定组织开展对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
十、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请**众****公司组织对项目节能降碳相关情况进行验收,并将验收报告报我局和****委员会留存。未按规定进行节能审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生产、使用的,以及以提供虚假材料等不正当手段通过节能审查验收的,责令限期整改。
十一、请****委员会积极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节能降碳改造工作,加强用能与碳排放预算精细化管理,为**市后续新增项目建设腾出能耗与碳排放空间。
十二、本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项目逾期未开工建设的,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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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省发展改革委、****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公司。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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