框架协议项目名称:**自治区本级、**市网络接入服务开放式框架协议
框架协议项目编号:****
采购包名称:安全专线
采购人名称:****
采购人地址:**自治区**市**区锡林公园办公楼
采购人联系方式:183****4108
| **** | 呼伦南路5号 | 15000.00 |
服务需求:
(1) 服务名称: 安全专线100M
报价单价(元): 15000.00 数量: 1 报价优惠: 优惠价(元): 15000.00
服务内容: 安全专线100M
服务标准: 安全专线100M
技术保障:
所涉及货物质量标准:
供应商响应内容: 满足 安全专线100M
(2) 服务名称: 安全专线服务标准
报价单价(元): 0.00 数量: 0 优惠价(元): 0.00
服务内容: 在互联网专线基础上,同时提供包含但不限于加密传输、身份认证、入侵检测、入侵防御、防病毒、集中统一运维、定期安全报告、上网行为管理和流量调度、上网日志留存与审计等功能等安全防护功能。
服务标准: 在互联网专线基础上,同时提供包含但不限于加密传输、身份认证、入侵检测、入侵防御、防病毒、集中统一运维、定期安全报告、上网行为管理和流量调度、上网日志留存与审计等功能等安全防护功能。
技术保障:
所涉及货物质量标准:
供应商响应内容: 满足 在互联网专线基础上,同时提供包含但不限于加密传输、身份认证、入侵检测、入侵防御、防病毒、集中统一运维、定期安全报告、上网行为管理和流量调度、上网日志留存与审计等功能等安全防护功能。
(3) 服务名称: 技术保障
报价单价(元): 0.00 数量: 0 优惠价(元): 0.00
服务内容: (一)供应商提供的网络接入服务应满足《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工信部电管〔2013〕261号)所规定的服务质量和通信质量指标要求;产品技术规范、****服务所使用的接入、传输交换等各类软硬****网信办、工信部和其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强制性、规范性要求,符合相关信息安全政策要求; (二)供应商提供的网络专线、电路接入服务的实际上下行速率、时延、丢包率等技术指标应满足国家和行业标准;并应与供应商承诺提供的产品技术指标保持一致。 (三)供应商需提供网络专线接入服务,保证上下行速率一致,网络可用性≥99.6%。(①内网主机数量不限;②网络的可用性指端到端全网能提供无故障服务的时间与全部运行时间之比。)
服务标准: (一)供应商提供的网络接入服务应满足《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工信部电管〔2013〕261号)所规定的服务质量和通信质量指标要求;产品技术规范、****服务所使用的接入、传输交换等各类软硬****网信办、工信部和其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强制性、规范性要求,符合相关信息安全政策要求; (二)供应商提供的网络专线、电路接入服务的实际上下行速率、时延、丢包率等技术指标应满足国家和行业标准;并应与供应商承诺提供的产品技术指标保持一致。 (三)供应商需提供网络专线接入服务,保证上下行速率一致,网络可用性≥99.6%。(①内网主机数量不限;②网络的可用性指端到端全网能提供无故障服务的时间与全部运行时间之比。)
技术保障:
所涉及货物质量标准:
供应商响应内容: 满足 (一)供应商提供的网络接入服务应满足《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工信部电管〔2013〕261号)所规定的服务质量和通信质量指标要求;产品技术规范、****服务所使用的接入、传输交换等各类软硬****网信办、工信部和其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强制性、规范性要求,符合相关信息安全政策要求; (二)供应商提供的网络专线、电路接入服务的实际上下行速率、时延、丢包率等技术指标应满足国家和行业标准;并应与供应商承诺提供的产品技术指标保持一致。 (三)供应商需提供网络专线接入服务,保证上下行速率一致,网络可用性≥99.6%。(①内网主机数量不限;②网络的可用性指端到端全网能提供无故障服务的时间与全部运行时间之比。)
(4)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报价单价(元): 0.00 数量: 0 优惠价(元): 0.00
服务内容: (一)专属服务团队。 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指定专门的对口联系人和服务团队,并提供对口联系人、服务团队人员简介和7*24小时可提供服务的联系方式(固话和手机),服务团队可根据采购人需要定期上门提供服务。供应商应保证服务团队人员的稳定性,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随意更换服务人员。 (二)网络实名服务。 供应商负责用户注册时的身份核验(如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证件真实性校验)、信息备案,且需对用户身份信息承担保密责任,不得擅自泄露或用于非实名制相关用途。 (三)不间断运行。 供应商应保证互联网接入服务7*24小时不间断安全运行,提供7*24小时运行状态监测和定期线路巡检维护。供应商应定期向采购人提供运行监测和巡检报告。 (四)故障申告与修复。 提供7*24小时故障申告服务热线,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线路故障申告30分钟内做出响应,除不可抗力外,应按照采购需求一览表中相应服务标准要求时间完成故障修复。故障修复进展实时以电话、短信或其它有效的方式通知采购人。在故障修复后向采购人提供书面故障分析处理报告。 (五)异常操作告知。 由于供应商原因进行割接、升级和改造等操作,可能影响到采购人线路的正常使用时,应至少提前72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六)应急保障。 可根据采购人需要在国家重大活动期间的提供重点专项服务保障,保证国庆、春节等节假日期间的服务连续性。可根据采购人业务需要提供紧急线路开通、突发带宽扩容等服务。可为所有采购人制定重点专项保障方案和应急保障预案。 (七)用户资料维护。 为所有采购人建立用户资料,对用户接入涉及的线路**进行标记,可根据采购人要求,汇总和提交已采购互联网接入服务的商务和技术资料档案。 (八)平滑过渡。 由于更换互联网接入服务供应商导致采购人需要对既有线路进行割接等操作的,供应商应保证配合采购人完成相关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采购人提出的合理**配合和人员保障要求。 (九)使用培训服务。 可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使用方面的技术培训,并提供相应的培训文档。
服务标准: (一)专属服务团队。 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指定专门的对口联系人和服务团队,并提供对口联系人、服务团队人员简介和7*24小时可提供服务的联系方式(固话和手机),服务团队可根据采购人需要定期上门提供服务。供应商应保证服务团队人员的稳定性,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随意更换服务人员。 (二)网络实名服务。 供应商负责用户注册时的身份核验(如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证件真实性校验)、信息备案,且需对用户身份信息承担保密责任,不得擅自泄露或用于非实名制相关用途。 (三)不间断运行。 供应商应保证互联网接入服务7*24小时不间断安全运行,提供7*24小时运行状态监测和定期线路巡检维护。供应商应定期向采购人提供运行监测和巡检报告。 (四)故障申告与修复。 提供7*24小时故障申告服务热线,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线路故障申告30分钟内做出响应,除不可抗力外,应按照采购需求一览表中相应服务标准要求时间完成故障修复。故障修复进展实时以电话、短信或其它有效的方式通知采购人。在故障修复后向采购人提供书面故障分析处理报告。 (五)异常操作告知。 由于供应商原因进行割接、升级和改造等操作,可能影响到采购人线路的正常使用时,应至少提前72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六)应急保障。 可根据采购人需要在国家重大活动期间的提供重点专项服务保障,保证国庆、春节等节假日期间的服务连续性。可根据采购人业务需要提供紧急线路开通、突发带宽扩容等服务。可为所有采购人制定重点专项保障方案和应急保障预案。 (七)用户资料维护。 为所有采购人建立用户资料,对用户接入涉及的线路**进行标记,可根据采购人要求,汇总和提交已采购互联网接入服务的商务和技术资料档案。 (八)平滑过渡。 由于更换互联网接入服务供应商导致采购人需要对既有线路进行割接等操作的,供应商应保证配合采购人完成相关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采购人提出的合理**配合和人员保障要求。 (九)使用培训服务。 可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使用方面的技术培训,并提供相应的培训文档。
技术保障:
所涉及货物质量标准:
供应商响应内容: 满足 (一)专属服务团队。 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指定专门的对口联系人和服务团队,并提供对口联系人、服务团队人员简介和7*24小时可提供服务的联系方式(固话和手机),服务团队可根据采购人需要定期上门提供服务。供应商应保证服务团队人员的稳定性,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随意更换服务人员。 (二)网络实名服务。 供应商负责用户注册时的身份核验(如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证件真实性校验)、信息备案,且需对用户身份信息承担保密责任,不得擅自泄露或用于非实名制相关用途。 (三)不间断运行。 供应商应保证互联网接入服务7*24小时不间断安全运行,提供7*24小时运行状态监测和定期线路巡检维护。供应商应定期向采购人提供运行监测和巡检报告。 (四)故障申告与修复。 提供7*24小时故障申告服务热线,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线路故障申告30分钟内做出响应,除不可抗力外,应按照采购需求一览表中相应服务标准要求时间完成故障修复。故障修复进展实时以电话、短信或其它有效的方式通知采购人。在故障修复后向采购人提供书面故障分析处理报告。 (五)异常操作告知。 由于供应商原因进行割接、升级和改造等操作,可能影响到采购人线路的正常使用时,应至少提前72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六)应急保障。 可根据采购人需要在国家重大活动期间的提供重点专项服务保障,保证国庆、春节等节假日期间的服务连续性。可根据采购人业务需要提供紧急线路开通、突发带宽扩容等服务。可为所有采购人制定重点专项保障方案和应急保障预案。 (七)用户资料维护。 为所有采购人建立用户资料,对用户接入涉及的线路**进行标记,可根据采购人要求,汇总和提交已采购互联网接入服务的商务和技术资料档案。 (八)平滑过渡。 由于更换互联网接入服务供应商导致采购人需要对既有线路进行割接等操作的,供应商应保证配合采购人完成相关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采购人提出的合理**配合和人员保障要求。 (九)使用培训服务。 可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使用方面的技术培训,并提供相应的培训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