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西乡塘区坛洛中心卫生院药品配送企业遴选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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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配送企业遴选公告

****卫生院药品(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及中药配方颗粒)采购配送管理,择优遴选资质齐全、仓储运输规范、配送高效、保供能力强的供应商,保障临床用药稳**全,杜绝劣质药品、配送延误、断货等问题。依据《****卫生健康委自治区中医药局自治区疾控局关于印发〈**卫生健康领域采购重点环节内部操作规范(试行)〉的通知》(桂卫财审发[2023]2号)以及《关****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两票制”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桂医改办[2017] 18号)《****医疗机构药品与医用耗材配送商遴选制度》、《**医疗机构药品配送企业遴选专家共识》等文件,我院面向社会公开遴选药品配送企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药品配送企业遴选项目

二、遴选内容

本次遴选分为三大品类:

品类一:西药、中成药;

品类二:**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挂网采购的中草药(中药饮片,含普通饮片、毒性饮片)

品类三:**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挂网采购的中药配方颗粒

供应商可单独投标单品类或多品类,综合评分。

三、遴选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遵纪守法、廉洁经营的原则;

(三)坚持商业贿赂一票否决的原则;

(四)坚持诚实守信、信誉良好、能力突出的原则;

(五)坚持临床必需、安全有效、质量优先、价格合理、快捷方便的原则。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集采药品配送企业需严格执行“两票制”,中药饮片除外。

(三)配送集采西药、中成药、中药颗粒、中药饮片企业必须具有**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的配送企业资质。

(四)集采药品配送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配送企业,不得同时参加遴选活动,遴选活动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五)集采药品配送企业承诺内容:

1.配送药品的质量保证,以及特殊管理药品、高警示药品、冷链药品的安全保证。

2.配送药品的及时性、配送准确度的保证:

(1)一般药品(普通订单)响应及送达时间:24小时内送达,最长不超过48小时,节假**常配送,****医疗机构的用药需求。

(2)急救、急用药品(特殊订单或紧急订单)响应及送达时间:急(抢)救药品2小时送达,急用药品4小时内送达;剧毒、麻醉、短缺或罕见等药品具有一定的储备量,配送时限不超过4小时,并确保货票同行。

(3)严格按照计划单配送,做到精准配送。

3.配送药品的售后服务方面,应保证近效期、过期、破损、霉烂变质等药品的退换货3个工作日内解决;药品调价若为采购平台价格变动,应当日处置。

4.由集采药品配送企业自主提供服务承诺方案。

(六)分品类专项准入资质

1.西药、中成药品类

经营冷链药品的供应商,需具备合规冷库、冷藏运输设备及全程冷链温控追溯能力;经营麻精药品、易制毒药品的,经营许可证需载明对应范围,具备专项管控仓储及配送条件。

2.中草药、中药饮片品类

具备独立中药饮片养护区、防潮防虫储存专区,配备在岗执业中药师或中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经营毒性饮片需具备专项经营许可及双人双锁专库管理条件,可提供药材溯源、农残、重金属检测相关保障。

3.中药配方颗粒品类

供应商具备配方颗粒经营资质;上游生产企业需具备《药品生产许可证》(同时含饮片、颗粒剂生产范围)、GMP合规资质,投标品种具备省级药监单品种备案凭证,跨省销售具备对应备案手续。

五、特殊品类补充说明

1.中草药饮片供应商需重点核查溯源、农残检测、养护仓储条件,杜绝劣质、硫磺超标饮片入库;

2.冷链药品供应商无自有合规冷链运力的,不得承接冷链品类配送业务。

六、遴选流程

1.资格审查:对报名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只有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才能进入后续遴选环节。

2.文件评审:评审小组对供应商递交的遴选文件进行评审,主要从供货能力、配送服务能力、药品质量与企业管理规范、企业应急保障能力、服务标准与售后质量、合规履约承诺、企业信用与纳税信誉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3.综合评分:根据评审标准进行量化打分,按照得分高低确定入围供应商名单。

4.结果公示:遴选结果将在****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

七、文件递交加急标书代写

1.遴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从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7月31号加急标书代写

2.遴选文件递交地点:****业务综合楼9楼。(可邮寄;邮寄地址:**市**塘区坛洛镇新街289号;联系人:黄婷秋0771-****295)加急标书代写

3.遴选文件要求:药品配送企业应在公告规定的时间****领导小组****办公室递交《药品配送企业遴选申请》(附件1)、《药品配送企业遴选条件审查表》(附件2),同时按照《药品配送企业遴选评分表》(附件3)进行自评打分,并按要求提交附件2、3的相关支撑资料。所提供的评分支撑材料,凡有作假,取消遴选资格。遴选文件应密封包装,封面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信息,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按照目录顺序编排,装订成册。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与遴选药品配送企业签订的合同履行期限三年(2026-2028年),满3年后重新公开遴选。

(二)除单一来源的采购药品其配送企业不参与遴选、可直接签订合同外,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特殊性药品的配送企业,原则上也需参与遴选。

(三)本次遴选前已签订集采配送合同的企业,在原合同有效期内保留配送资格;原合同到期后,统一从本次遴选中标企业中签订新集采配送合同。

(四)执行过程中,因国家和自治区级政策有变动的,按国家和自治区级政策进行调整。

(五)被行政管理机构吊销《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品配送企业,立即退出,不得继续配送药品。

(六)每年对药品配送企业进行绩效评价,评价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配送及时率、产品质量合格率、服务质量满意度、价格执行情况、应急配送能力等以确保其服务质量和经营行为符合规定标准及承诺条款。凡发现药品配送企业在药品经营中有违反行风、违法违纪、配送管理工作屡次落实不到位等行为导致绩效评价不合格的企业,可提交名单至院长办公会讨论审定后,停止该企业的药品配送资格,且该企业2****医疗机构药品配送遴选。

(七)资质和条件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取消其参加遴选资格,已经选中的药品配送企业取消其中选资格,并拉入黑名单,5年内不与其**。

(八) 联系人:黄主任

联系电话:0771-****295

地址:**市西****中心卫生院业务综合楼9楼院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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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7.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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