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裕华区实验小学食堂设施设备采购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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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本采购项目****食堂设施设备采购,项目业主为****,比选人为****,现公开邀请比选申请人参加本项目比选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2.1比选文件编号:****预算金额:228670.00元2.3最高限价:228670.00元2.4采购需求:****食堂设施设备采购,详见比选文件。

2.5供货期限:自签订合同后5天内完成全部供货及安装调试工作2.6质量标准:合格,并达到行业和国家现行标准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3.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比选文件的获取4.1时间:2026年7月27日至2026年7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2:00至5: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文件方式:有意向的供应商将报名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加盖公章)以PDF格式发送至电子邮箱(****@163.com),采购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向其发出比选文件: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使用新版营业执照报名时无需提供原件);②;法定代表人参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人身份证,被授权人参加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方式:电子转账,售后不退;售价:500元人民币5.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30日14时30分,地点为:****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加急标书代写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将予以拒收。

6.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上发布。

8.联系方式8.1比选人信息名称:****地址:**市**区联系方式:高茜、186****75268.2比选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地址:**省**市**区槐安西路255号泰金大厦B座503-1室 联系方式:张翠棉133****3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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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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