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文化宫修缮项目已由**市数据局通过以通数据审批﹝2025〕208号批准建设,项目使用单位****文化宫,招标人为****、******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省、****工会经费,市财政给予一定补助,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亮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区环**路1号。
2.1.2建设规模:****文化宫进行修缮,主要包括:(1)1号楼按照文物建筑修缮保护要求,对外立面进行整修、对结构进行加固和功能布局调整、对屋顶进行防水维修,涉及外立面面积约2700平方米、室内(含加固)面积约3252.2平方米、屋顶面积约993平方米;(2)2号楼进行外立面修缮改造,修缮改造面积约3600平方米;(3)3号楼进行外立面修缮改造、内部结构加固和功能布局调整,外立面修缮面积约2800平方米,室内修缮(含加固)面积约2107.8平方米,屋顶修缮及防水面积约1018平方米;(4****广场改建、亲水步道建设、消防和电气改造等。
2.1.3合同估算价:224.93万元。
2.1.4工期要求:27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8月(具体开工时间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竣工日期:2027年4月。
2.1.5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文化宫修缮项目亮化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标段内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照明供配电线路、照明控制、安全防护与接地、照明灯具、3D投影系统等,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b.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c.未在其他单位担任监事职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企业的正式员工(需提供与本投标人企业的有效劳动合同,合同须在有效期内),不接受退休返聘人员。
特别提醒:①注册地为**省内的企业,如拟派项目负责人为**省二级建造师的,必须按照《****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换发新的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不予认可。②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如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经理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3.3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标书代写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微信公众号”直接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标书代写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8月3日14时30分(**时间),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市******大学3号楼3楼301会议室。标书代写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 招标人 |
**** ******公司 |
招标代理 |
**** |
| 地址 |
**市**区紫琅路20号狼山街道五山荟坊2号楼2楼 |
地 址 |
**市******大学2号楼3楼303室 |
| 联系人 |
王工 |
联系人 |
张工 |
| 联系电话 |
0513-****1129 |
联系电话 |
139****9992、0513-****2507 |
附件:
文化宫亮化附件链接: https://pan.**.com/s/1puGpMq9nEo6HCCUTccBKzQpwd=1234 提取码: 1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