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4月14日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 “**市**区鲟鱼生态健****工园区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14日-2025年4月18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611
传 真:0833-****611
地 址:**市**区**镇铜河路中段50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市**区鲟鱼生态健****工园区建设项目(一期) | **省**市**区嘉农镇魏坝村 | **** | **天和****公司 | 本项目总占地276亩(含二期预留空地),第一期****养殖场,年取水量70216.74万立方。建设流水养殖鱼池85000平方米,蓄水池5000平方米,生态净化池10000平方米,生产辅助用房3500平方米,配套建设进排水系统、道路、围墙、绿化和供电、监控系统等辅助设施及基础设施,购置安装投喂、增氧、水处理及活鱼运输车辆等设备设施。项目建成后,可达到鲟鱼年产量1700吨。 | 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不外排;鱼池及生态净化池清洗废水、活鱼运输车清洗废水及运输废水、板框压滤机滤液、养殖尾水经三池两坝处理后达标排放,运营期排放废水、养殖尾水排放执行执行《**省水产养殖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3061-2023)表1中的一级标准排放。 废气: 施工期加强管理,严格执行扬尘防控治理“六不准”、“六必须”、“六个百分百”规定,实行封闭施工,做到科学施工、文明施工。 运营期:及时清捞死鱼,减少臭气产生;规范使用板框压滤机,定期检查设备,运行远离敏感点,减少恶臭及粉尘产生。运营期废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厂界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及表2排放标准值。 噪声: 采取降噪措施进行治理,选用低噪设备,加强日常维护、减振、隔声、消声、密闭等措施,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关标准。 固废: 废饲料包装袋由饲料供应商回收利用;死鱼暂存于冷冻冰柜,定期交由有处置能力的单位;生活垃圾经收集后,送附近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蓄水池沉砂经板框压滤机脱水处理,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清池污泥经板框压滤机脱水处理,压缩滤饼袋装后交由农户用于周边农田施肥 地下水、土壤: 重点防渗区包括:生态净化池、化粪池,可采取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 一般防渗区包括:鱼池,可采取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或参照GB16889执行,具体措施为:采用防渗等级不低于P1级的防渗混凝土硬化地面,厚度不低于20cm,渗透系数≤1×10-7cm。 简单防渗区包括:库房、道路。采取一般地面硬化。 环境风险: 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按程序在项目投入生产前报我局备案。 ****改革局以川投资备【2409-511111-04-01-345058】FGOB-0180号进行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