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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全性锂离子电池用****工厂三期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全性锂离子电池用****工厂三期项目
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苏发改能审〔2026〕71号
**市发展改革委:
《关于上报〈******全性锂离子电池用****工厂三期项目节能报告〉的请示》(常发改〔2026〕9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项目代码为****,建设地点位于**市**中关村科技产业园**市昆仑街道毛场路18号。项目建成运营后,年消耗电力5096.22万kW﹒h、天然气21084.60Nm3、蒸汽(0.7MPa,250℃)168650.92t、新水40.70万t,年输出蒸汽冷凝水(90℃,常压)158083.20t,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为21247.87tce(当量值)。
项目自我委出具本审查意见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本审查意见自动失效。
**省发展改革委
2026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