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3月30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6年3月30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7-****354
传 真:0477-****354
通讯地址:鄂尔多****生态环境局
邮 编:017000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X635****园区公路建设项目 | **市**树林召镇 | ****服务中心 | ******公司 | 本项目位于**市**树林召镇,线路全长1.328千米,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起点位于**树林召镇北侧,与X635线K2+322处相交,起点桩号为K0+000,路线整体自南向北布线,于K0+335.7处设置小桥一座,桥梁全长为17.4米,终****园区的南侧,与曙光路相顺接,终点桩号为K1+328。 | 1、严格落实生态保护和恢复措施。做好耕地、草地等的保护、恢复和补偿工作,确保符合其管控要求且生态功能不降低,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策要求履行手续,否则不得在相关区域动工建设。剥离表土单独堆存在划定的区域内,堆存场地洒水、遮盖抑尘网,施工结束后表土用于路基边坡及临时占地的生态恢复。路基边坡及路基两侧采用沙柳网格植草防护。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和教育,严禁对野生动物滥捕滥杀,避免破坏野生动物的栖息环境。 2、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设置限速标识,合理控制车速,对公路进行日常性维护,提高路面平整度,降低交通噪声。对于50米范围内的两处居民设置隔声窗及声屏障,确保运营期敏感点的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限值,同时加强本项目运营期敏感点噪声跟踪监测,一旦超标,需及时增补、完善降噪措施,避免噪声扰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