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5月18日我局拟对6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7-****354
传 真:0477-****354
通讯地址:鄂尔多****生态环境局
邮 编:0170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所在地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基本情况 | 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放情况 |
| 1 | ****年产25万吨高端储能用磷酸铁锂一期项目 | 内****经济开发区**零碳产业园西片区 | **** | 鄂尔多****公司 | 本项目采用高温固相合成法中的碳热还原法,以二水草酸亚铁和磷酸二氢锂作为主要原料,葡萄糖作为碳源,在700-800℃辊道窑炉内反应生成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主要建设内容为年产25万吨磷酸铁锂生产线,包括1#研磨厂房、1#窑炉厂房、1#粉碎包装车间、1#中间库、1#库房及环保工程;同时建设两期项目共用的甲醇精馏区主体工程、甲醇罐区、丙类库房(含危废暂存间和一般固废暂存间)等储运工程及办公生活区、检测大楼等辅助工程、公用工程。 |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有组织废气污染源主要包括各车间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工艺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罐区呼吸废气及检测废气等。生产过程中辊道窑电加热烧结尾气经管道收集送至24套“焚烧炉”处理后的尾气通过2根35米高排气筒(DA001、DA002,每12套焚烧炉共用1根排气筒)排放,废气中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及其修改单中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其中排放速率按35米高排气筒污染物排放速率严格50%执行);天然气导热油炉废气经低氮燃烧器处理后通过1根34.8米高排气筒(DA003,一期项目3台天然气导热油炉共用1根排气筒)排放,废气中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特别排放限值,以及《**自治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相关要求;喷雾干燥不凝气、精馏塔不凝气、甲醇储罐废气经管道负压收集送至1套三级水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根27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废气中的非甲烷总烃、甲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其中排放速率按27米高排气筒污染物排放速率严格50%执行);检测废气经通风橱及管道收集送至1套“碱喷淋+分子筛除湿+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5)排放,废气中的氯化氢、硫酸雾、硝酸雾(以NOx计)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及其修改单中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甲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其中排放速率按15米高排气筒污染物排放速率严格50%执行);污水处理站废气经管道负压收集送至1套“碱喷淋+分子筛除湿+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6)排放,MVR不凝气经冷却后通过****处理站“碱喷淋+分子筛除湿+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6)排放,废气中的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15m高排气筒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其中排放速率按15米高排气筒污染物排放速率严格50%执行)。 本项目设置密闭的投料间,负压收集投料粉尘,投料口粉尘经两级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在1#库房内无组织排放,散逸在投料间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在1#库房内无组织排放;配料粉尘经负压收集后,经两级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在1#库房内无组织排放;装钵、倒钵粉尘废气通过管道负压收集后,经中央(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在1#窑炉厂房内无组织排放;项目设置密闭的包装间,负压收集包装粉尘,下料口粉尘经两级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在1#粉碎包装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散逸在包装间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在1#粉碎包装车间内无组织排放;为避免物料输送过程泄漏导致废气无组织排放,采用泵输送物料,并提出选用密封性好的泵、阀门、法兰、垫片等,生产中加强对输料泵、管道、阀门经常检查更换;污水处理站废气和检测废气经收集处理后有组织排放,从源头降低了无组织废气的排放量。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厂界处颗粒物、甲醇、非甲烷总烃、硝酸雾(以NOx计)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限值要求,氯化氢、硫酸雾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及其修改单中表5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厂界标准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表A.1中特别排放限值。 2、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废水包括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包括塔釜废水、喷淋塔废水、循环排污水、蒸汽冷凝水、冷凝水、循环冷却水、软水设备排污水、含油废水、真空泵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实验室废水、碱喷淋塔废水。报告书提出的运营期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包括生产废水分质处理,项目水喷淋装置废水去甲醇精馏塔;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进****处理厂处理;塔釜废水、冷凝水、含油废水、真空泵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实验室废水(含纯水机排水)、初期雨水经进****处理站处理;污水处理站出水、锅炉循环排污水、循环冷却水、软水设备排污水进入水质净化系统处理,处理产生的净化水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处理站的生产污水产生量为85.89立方米/天,污水处理站设计规模为300立方米/天,采用“三维电化学系统+絮凝反应+水解酸化+UASB+A/O生化+电化学耦合催化系统+絮凝沉淀+A/O生化+絮凝沉淀”工艺,处理后中水达到设计出水标准(pH6-9,COD250mg/L,BOD550mg/L,NH3-N 10mg/L,TN50mg/L,TP1.5mg/L,SS150mg/L,色度80mg/L,石油类6mg/L)进入水质净化系统处理,最终回用于生产。 本项目设置1套水质净化系统,设计规模为14400立方米/天,****处理站处理后的中水与入厂的中水(或疏干水)、锅炉循环排污水、软水设备排污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采取采用“**度沉淀+无阀滤池+超滤+一级反渗透+四级反渗透+MVR”处理工艺,一级反渗透产水,达到设计出水标准(pH6-8,TDS50mg/L,电导率500mS/cm,总硬度70mg/L,总碱度50mg/L,浊度5NTU)回用于生产,一级反渗透浓水经过四级反渗透处理后进入MVR蒸发结晶处理,冷凝水进入一级反渗透产水池回用于生产。 3、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HJ 610-201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 964-2018)及《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等要求,对厂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依托现有已建成的地下水观测井,建立完善的地下水和土壤监测制度,****处理厂区渗漏情况。 4、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基础减振等措施,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各类固废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做好分类贮存和安全处置工作。一般固体废物应立足于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 2 | 长城钻探2025年苏10区块第二批产能建设项目 | ******;****** | ****集团****公司****公司 | **市则渊****公司 | 项目概况:长城钻探2025年苏10区块第二批产能建设项目位于**自治区**市**、**,为弥补苏10区块递减产能,同时完善配套工程建设。本次工程拟部署井场16座,建设钻井20口(其中**钻井19口,改造现有钻井1口);**采气管线27条,总长度60.952km;**采出水管线2条,总长度16.395km;改扩建苏10-1集气站及配套清管站、拼接式蓄水罐;**进场道路7.6km。同时配套建设通信、自控工程等配套辅助工程。本次工程共部署产能0.9271×108m3/a,弥补递减产能维持苏10区块10×108m3/a产能保持不变。 | (一)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①生态环境影响避让措施。井位布设、管线穿越公路时要严格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采取避让措施。施工作业带以及施工便道等在选址过程中占地应以区内未利用地为主,以减轻对环境的影响。严格控制并尽可能缩小施工作业区,在符合集气线路、输气管道总走向的前提下,管线埋设尽量避免或减少跨越高大沙丘,防止沙丘前移。施工过程中,发现有野生动物的栖息地时,应尽量避开,不得干扰和破坏野生动物的栖息、活动场所。②生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各类施建设施工期,要采取尽量少占地,少破坏植被的原则;避免在春季大风季节及夏季暴雨时节进行作业,提高工程施工效率,尽量减少自然植被的破坏,减少裸地面积;在开挖地表、平整土地时,采取“分层开挖、分层回填措施”,以恢复提高植被恢复速度;对施工中产生的临时堆土和弃渣采取编织袋挡土墙临时拦挡;施工结束后,植被破坏区应在施工结束后的第一个播种季节进行植被恢复,恢复原有用地性质,对于流动、半流动沙丘(沙地)地段,先采取防风固沙的工程措施,避免产生新沙丘活化,并尽快恢复植被;制定严格的施工操作规范,相对固定伴行公路,减少风蚀面,严禁施工车辆随意开辟施工便道,严禁随意砍伐植被;加强对施工人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的教育,严禁对野生动物滥捕滥杀,同时严禁对周围林、灌木进行滥砍滥伐、破坏野生动物的栖息环境。 2.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加强井场、道路、管线植被的抚育、补种工作,提高井场植被覆盖度,临时用地林草植被恢复率100%,恢复区植被覆盖度不低于周边平均水平,土地沙化面积不扩大。 3.退役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气井退役后,应立即将打开的气层和井口封闭,并拆除井场采气设备及围墙,挖松夯实和固化的地面,并对井场土地进行平整、覆土、植被恢复。根据立地条件和因地制宜原则,对生态环境进行恢复和重建,井场、道路的永久占地要进行生态恢复,要及时恢复原有植被和生态景观,****开发区与区域生态景观和谐一致。 (二)地下水环境及土壤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地下水及土壤环境保护措施。报告书提出,施工期。(1)源头管控。钻井过程采用无毒无害的水基钻井泥浆,钻井泥浆采用不落地工艺,对废液收集罐进行严格的防渗处理,同时在使用的过程中加强对废液收集罐的巡视和维护。(2)分区防渗。①简单防渗区:生活区采用的野营房为钢制结构,防渗性能良好。②一般防渗区:材料库、生活污水罐地面,防渗等级不低于Mb≥1.5m厚黏土,K≤1×10-7cm/s的防渗性能。③重点防渗区:苏10-1站新增的集气一体化集成装置、进站分离器,施工井场中柴油储罐区、井场钻井区域、泥浆不落地区域、罐区、放喷液储罐地面等区域,防渗等级不低于Mb≥6.0m厚黏土,K≤1×10-7cm/s的防渗性能。④危废暂存间: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规定:防渗层为至少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7cm/s),或至少2mm厚**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 10-10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 2.运营期地下水及土壤环境保护措施。报告书提出,运营期井场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为加强管理,定期对井口压力温度、地层压力温度和井筒流温流压、井筒腐蚀性进行监测。管线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主要为从防腐、阴极保护和定期探伤三个方面来降低管线“跑、冒、滴、漏”。 跟踪监测。地下水跟踪监测:结合工程的污染情况及敏感目标分布情况,本次评价共布设了地下水水质监控井13口,均为利用现有井;监测频次:每年监测2次,监测因子为:pH、石油类、石油烃(C6~C9)、石油烃(C10~C40)、汞、砷、六价铬、氯化物。当监测指标出现异常时,按照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164-2020)的附录F中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特征项目开展监测。土壤跟踪监测:本次设置土壤监测点10个表层样监测点,监测频次:每年监测1次,监测因子为:pH、石油类、石油烃(C6~C9)、石油烃(C10~C40)、汞、砷、六价铬、土壤盐分含量。当监测指标出现异常时,按照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的表1中的污染物项目开展监测。 (三)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钻井废水、压裂返排液、生活污水。报告书提出,钻井废水全部存放于井场废水储存罐中,用于钻井泥浆配制,循环利用,不外排。压裂返排液统一收集,储罐储存,储存率100%,压裂返排液经沉淀处理,达到回用条件后回用于下一口井压裂液配置,剩余无法回用的定期送有****处理厂集中处理,不外排。管道施工分段进行,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食宿依托附近村镇;井场施工将在施工场地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生活污水罐暂存,****处理厂处理。运营期不新增劳动定员,无生活污水新增;运营期产生的气田水全部依托苏10区块现有集气站分离后,排入集气站内的采出水罐暂存,****处理厂处理,最终达到《气田水注入技术要求》(SY/T6596-2016)和《气田水回注技术规范》(Q/SY01004-2016)水质要求后回注,不外排。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采取的措施为设备选型尽可能选择低噪声设备,通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从源头上进行控制。运营期井场场界噪声贡献值在14.0~22.3dB(A)之间,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运营期苏10-1集气站场界噪声预测值在46.03~57.18dB(A)之间,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废机油、废油桶收集后暂存于钻井井场的移动式危废贮存点内,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沾染废矿物油的废防渗材料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钻井井场的移动式危废贮存点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未沾染废矿物油的废防渗材料为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采用泥浆不落地技术工艺,废弃钻井泥浆、岩屑集中收集,钻井泥浆上清液用于重新配制钻井液,回用于钻井,固相排入岩屑储存箱内,最终交由有****处理厂进行处置。废采气树,均由建设单位回收利用;废弃包装物为一般固废,****回收部门;施工废料、工程垃圾全部回填施工场地综合利用或送至建筑垃圾处置场处置,管道施工废料交相关单位回收利用;工程泥浆经固化后,****填埋场处置;清管废渣集中收集后****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井场产生的废蓄电池,苏10-1站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油桶,清管区产生的清管废渣。报告书提出,废蓄电池、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清管废渣均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苏10区块集气站的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六)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扬尘控制措施主要包括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控制作业面积,加盖篷布,适量洒水等;施工机械车辆尾气防治措施主要是并加强维护和保养;钻井过程采用柴油应符合《普通柴油》(GB252-2013)的优质轻柴油,减少柴油机燃料燃烧废气排放;放喷天然气采用放喷燃烧罐燃烧排放;焊接作业应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焊接材料。施工期颗粒物、SO2、NOx周界外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施工期柴油发电机污染物排放满足《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20891-2014)及修改单中表2第三阶段污染物排放限值。 |
| 3 | **开源纳林****公司纳林希里矿井进场道路项目 | **** | **开源纳林****公司 | ******公司 | 项目概况:**开源纳林****公司纳林希里矿井进场道路项目(以下称本项目)位于**市**红庆河镇,为纳林希里矿井的进场道路。本项目按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标准设计,路线全长2.971km,线外改路长169m,设计行车速度60km/h,整体式路基宽15.0m。起点桩号K0+000,位于S322乌阿二级公路K47+310公里处,与S322乌阿公路渠化平交,向东北布线,后沿基本农田及基本草原走廊带布线,主线终点止于****广场西南角,桩号K2+971.130。本项目路面结构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设涵洞3座,渠化平交2处、普通平交2处。本项目不设置施工营地,建设主要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附属工程、公用工程以及环保工程。 |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现场设置施工围挡,施工场地、运输道路定期洒水抑尘,裸露的场地和堆放的土方必须采取覆盖、绿化或固化等防尘措施;散装物料密闭运输,临时存放采取苫布苫盖,现场渣土及时清运;选用优质燃油,加强对施工设备、车辆的检修和维护。施工期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加强道路管理及路面养护,保持道路良好运营状态。加强运输散装物资车辆的管理,禁止车况差、超载、装卸物品遮盖不严的车辆上路行驶。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清洗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本项目运营期应禁止漏油、不安装保护帆布的货车和超载车辆上路,以防止公路上车辆漏油和货物洒落在道路上,造成沿线地面水体污染和安全事故隐患。公路醒目位置需设置限速、禁止超车等警示标志,要求危险品车辆限速通过;公路两侧设置排水沟,采用矩形断面,底宽和深度均为0.6m,侧壁、底板采用C25混凝土现浇,厚度20cm,定期清理排水系统及全线的边沟。路面雨水经排水沟收集后,沿排水沟汇入本项目设置涵洞处,涵洞处为项目所在地雨水流经通道,该地区地面经长期雨水冲刷形成固定的雨水径流通道,公路雨水在涵洞处与该地区其他雨水汇合沿现有雨水冲刷形成的雨水沟流向下游。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制定施工计划,在敏感点附近禁止夜间10点至早上6点进行施工作业,在敏感点一侧布设施工围挡,高度不低于2.5m;施工期间何家梁、邬家圪堵村庄施工区设置禁鸣和限速标志牌,车辆夜间通过时速度应小于30km/h;项目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限制要求。 (四)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弃方后期用于工业场地区土地平整,剩余表土用于**绿化覆土;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报告书提出的施工期固废处置措施包括:建筑垃圾中可回收利用的分类收集回收利用,不能回用的及****填埋场处置;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五)生态环境保护及恢复措施 施工时,表层土壤单独剥离,暂时堆放于临时表土堆场,用于今后的植被恢复覆土,临时表土堆场采用密目网苫盖;边坡高度H≤2m的边坡为土质边坡,采用人工栽植紫花苜蓿,边坡高度H>2m的边坡采用骨架护坡,然后人工栽植紫花苜蓿、羊草、草木樨。路基边坡总绿化面积为2.1hm2。道路路基扰动两侧栽植樟子松、紫花苜蓿、羊草、草木樨防护林,道路两侧单排栽植,株距3m,布置林带长度6280m,采用穴状整地,乔木挖坑直径×坑深规格为0.6m×0.6m,共需乔木数量2093株。人工撒播草籽,草种选择紫花苜蓿、羊草、草木樨,1:1混播,播种密度为50kg/hm2,路基防护总绿化面积0.63hm2;施工便道恢复植被面积1.9hm2,其中0.16hm2恢复为农田植被,1.69hm2恢复为林地植被,0.5hm2恢复为草地植被,植被类型选择原有植被樟子松、羊草等。 |
| 4 | **市****公司改建项目(扩大开采范围) | ****区 | **市****公司 | 内****公司 | 项目概况:**市****公司改建项目(扩大开采范围)(以下简称本项目)主要扩大开采范围,二采区增加6-3开采煤层(+1269m标高以上可采区域),调整了采区划分,圈定的二采区剩余开采范围地表面积1.20km2。增加了一个新采区,矿权界范围内昌汗沟北部露天可采区域划分为三采区,地表面积为0.4km2(包括三采区Ⅰ期、三采区Ⅱ期、三采区Ⅲ期)。原首采区北部昌汗沟**剩余**区域划分为四采区(原为三采区,调整后为四采区),四采区地表面积为0.58km2。本项目充分利用现有500万吨/年的生产设施,开采方式仍为露天开采,生产规模仍为500万吨/年,矿田面积仍为10.7820km2,采区面积由原环评批复的7.71km2增大至8.49km2,增加了0.78km2,剩余开采面积为2.18km2,开采标高为+1398m-+1269m,可采煤层为4-1、4-2中、5-1、6-1上、6-2中、6-3号煤,矿田境界内保有**储量为2454.5万吨,设计露天矿剩余可采原煤量500.08万吨,剩余服务年限为1.0年。 | (一)水污染防治措施 经报告书预测,本项目采掘场坑内正常涌水量冬季为95.82m3/d,夏季矿坑最大涌水量为1257.66m3/d(雨季按3个月计算)。本项目已在二采区露天矿坑底部设置1座1500m3矿坑水集水池,拟在三采区Ⅰ期在矿坑最底部建设1座500m3的矿坑水沉淀池,三采区Ⅱ期在矿坑最底部建设1座500m3的矿坑水沉淀池,三采区Ⅲ期在矿坑最底部建设1座800m3的矿坑水沉淀池,四采区在矿坑最底部建设1座1000m3的矿坑水沉淀池,各沉淀池采用铺设1层HPDE膜,进行防渗。其中三采区Ⅰ期、三采区Ⅱ期坑底沉淀池依托现有移动式水泵经管道输送至300****煤厂现有沉淀池(2座1000m3沉淀池),经絮凝、沉淀后加氯片消毒剂消毒处理,三采区Ⅲ期及四采区沉淀池经絮凝、沉淀、消毒处理,出水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排放限值、《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用水水质标准后,用于采场、排土场绿化用水、抑尘用水。根据2024年2月、2025年3月例行监测报告,矿坑水出水水质均满足《煤炭工业给排水设计规范》(GB50810-2012)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标准;本项目洗车废水产生量约158.4m3/d,经沉淀池絮凝沉淀处理后排入复用水池循环利用,不外排; 本项目劳动定员不发生变化,首采区北部生活区、外包基地和工业场地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59.42m3/d,生活污水经现有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后,经污水管网排入工业场地北部的1****处理站处理,处理工艺为MBR工艺,处理规模为192m3/d,处理后出水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表1标准后,夏季用于绿化,冬季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根据2024年2月1日、2025年2月28日例行监测报告,****处理站出水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表1中城市绿化标准排放限值。 (二)地下水环境及土壤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利用现有1眼地下水水质跟踪监测井,监测因子包括pH、耗氧量、石油类、总汞、总铬、六价铬、总镉、总铅、总砷、总锌、总铁、总锰、硫化物、氟化物、总磷、总氮、氨氮、硫酸盐、总α放射性、总β放射性以及水位,水质监测频率为每半年1次。本项目布设4个污染型土壤污染跟踪监测点,监测因子为pH、镉、汞、砷、铅、六价铬、铜、镍、氟化物。布设2个生态影响型土壤跟踪监测点,监测因子pH、含盐量。监测频次均为每5年一次。 (三)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爆破采用多排垂直深孔微差松动爆破,爆破前后向洒水预湿。采用湿式穿孔凿岩,钻机配备干式捕尘器,并对工作面喷雾洒水降尘;配备洒水车、雾炮车,定期对装卸工作面、排土场、运输道路进行洒水抑尘,并在排土场、装卸工作面安装摄像头和视频监控系统,****环境局视频监控平台联网;土石方排弃过程中规范堆放,洒水压实,修建台阶状护坡,减少起尘,已达到排放标高的区域及时覆土绿化,进行植被恢复;对外运道路实施硬化,运煤车辆严格控制装载量并采用苫布遮盖,同时设置了洗车平台对出场车辆进行轮胎清洗。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工业场各类水泵、风机置于车间内(厂房隔声)并设减振基座。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保养,使作业机械保持良好的工况;高噪声设备采用软连接降噪,并及时对设备添加润滑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使用高噪声设备尽量安排在白天进行。采掘场、排土场四周昼夜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五)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岩土剥离物、煤矸石拉运至内排土场回填采坑;煤泥掺入产品中销售;****处理站污泥定期清掏,****处理厂处理;废矿物油、废油桶依托现有危废暂存库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六)生态环境保护及恢复措施 对工程开挖区要先修建临时性截水沟,以避免径流对开挖场地的冲刷。排土场地必须先拦后弃,防止排弃土方流失,排土场需严格按照主体设计要求分级放坡,分层堆填碾压,确保坡体稳定,避免出现滑坡危害;露天矿采掘场开采前,表土层单独剥离、单独堆存。****煤矿,已形成一定面积的采坑和排土场,后续生产过程中剥离的表土层优先考虑覆盖于已达到排弃标高的排土区,用于植被恢复,多余的表土单独堆存在现有排土场,用于后期绿化复垦。表土回填后,对表土场占用的土地表面均匀撒播草籽,草种选择紫花苜蓿;在采掘平盘设置临时排水沟,将雨水引至坑底集水坑。内排土场形成平台的外围周边设置周边挡水围埂,梯形断面,边坡比采用1:1,高1.5m,顶宽1.0m,底宽为3.0m。平台内设置畦田围埂,畦田围埂将平台分割为100m×100m的方块,畦田围埂断面为等腰梯形,顶宽10m(其中6m宽为养护道路),底宽12m,高1.0m,边坡比1:1。内排土场边坡采用柠条网格护坡防护,边坡设置节水灌溉措施。平台周边挡水围埂顶部及边坡混播紫花苜蓿和沙打旺,在内排土场平台养护道路两侧各3m宽播撒紫花苜蓿和沙打旺,平台由畦田围埂周边栽植1行**杨,**杨株距5m,内部满植沙棘并混播紫花苜蓿行距2米;露天煤矿开采结束后,在四采区**形成一处尾坑,在采坑周围设置挡水围埂,防止雨水流入采坑冲刷采坑边坡,在采坑周围设置网围栏,防止人和动物掉入其中。在边坡平台进行植被恢复,平台撒播草籽,草种选择紫花苜蓿、沙打旺混合草种。采坑内覆土至无积水后再覆盖0.5m厚的表土,然后在最终采坑剥离台阶底部平台种植乔木,树种选择杨树、松树,株距为3m×3m,并在树下播撒草籽。本项目土地复垦率到100%,草地植被覆盖度为50%,林植被覆盖度为30%。 |
| 5 | **市****公司关于背接触电池组件技术改造项目 | ****开发区**零碳产业园(西片区) | **市****公司 | ******公司 | 本项目对现有6条Topcon组件生产线(已建成)(产能约为5GW)中的2条生产线进行技改,建设2条BC组件生产线(产能约为1.7GW),建成后与现有项目共生产5GW光伏组件。项目占地面积27.49hm2(不新增占地) |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场地四周设置硬质围挡,对粉状物料采取苫盖等措施;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并对施工道路采取洒水措施,以减少行驶过程中产生的道路扬尘。运营期烘干废气非甲烷总烃通过干式过滤+一级活性炭吸附+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二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后经15m排气筒排放;划片、焊接废气颗粒物、非甲烷总烃、锡及其化合物通过干式过滤+一级活性炭吸附+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二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后经15m排气筒排放;层压工序废气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油雾)通过金属丝网过滤除油+高压静电除油+一级活性炭吸附+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二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后经15m排气筒排放;固化间废气非甲烷总烃通过一级活性炭吸附+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二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后经15m排气筒排放;实验室废气二甲苯通过一级活性炭吸附+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二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后经15m排气筒排放;危废暂存间废气非甲烷总烃、二甲苯通过一级活性炭吸附+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二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后经15m排气筒排放。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非甲烷总烃、锡及其化合物、二甲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排放标准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限值。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设防渗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施工结束后用于堆场洒水降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排入污水管网。本次技改工程增加丝印工序,不新增废水,不新增劳动定员。 运营期排水为软水制备装置排水、循环冷却塔排水及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收集处理达****园区污水管网,****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三)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布局施工场地,制定施工计划时,减少夜间施工量;设备选用上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对动力机械和运输车辆进行定期地维修和养护。运营期优化项目总平面布置;选择低噪声设备,并配备必要的消声、减振、隔声设施,同时加强运行中设备维护和保养;加强宣传,做到文明生产,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采取以上措施后,根据预测,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一般固废须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分类做好贮存和安全处置工作,优先立足于综合利用。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建设、管理危废暂存库,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五)切实落实地下水环境及土壤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 964-2018)、《地下水污染源防渗技术指南(试行)》等要求,做好源头控制、分区防渗等措施。 |
| 6 | 内蒙****煤矿****公司****煤矿(60万吨/年)整合改扩建项目 | **自治区**暖水镇昌汉苏村 | 内蒙****煤矿****公司 | ******公司 | 内蒙****煤矿****公司****煤矿(60万吨/年)整合改扩建项目位于**自治区**暖水镇昌汉苏村。本次改扩建工程评价对象为一、二采区、采掘场及其内排土场、外包基、生活区1;5个火区治理及2号(2019年形成)、3号(2013年形成)外排土场。后备区,位于**暖水川以西,待勘探程度提高后再进行设计,另行办理环保手续,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S224线曹羊公路临时改线工程另行环保手续,不在本次评价范围。 |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书,本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包括为采掘场扬尘、排土场扬尘、**运输道路扬尘。 报告书提出,采掘场、排土场定期及时进行洒水抑尘;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运输车辆加盖篷布、车辆限速限载,运输道路定期洒水和清扫。通过以上措施处理,无组织排放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5煤炭工业无组织排放限值1.0毫克/立方米的要求。 工业广场、排土场等按要求安装视频监控系统,****生态环境局视频监控平台联网。 (二)地下水环境及土壤环境保护措施 根据报告书,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危废暂存间。一般防渗区:****处理站、矿井水处理设施等。简单防渗区:主要包括锅炉房等。 危废暂存库占地面积84m2,长12m×宽7m的钢结构全封闭库房,地面采取硬化、防腐防渗并设置围堰,内设监控设备、独立上锁、主人看管。地面防渗自下而上为:基础防渗+2mm厚**度聚乙烯膜+抗渗水泥+环氧树脂漆2遍,防渗系数≤1×10-10cm/s。地面用灰色进行分区,煤矿用隔板进行分区划分,明显间隔;库内分4个区域,分别储存废液压油、废机油、废铅酸蓄电池和废油桶,库内设置废液收集池和导流沟,导流沟与废液收集池相连,渗透系数≤1×10-10cm/s;各类危险废物存储设施底部均配置了防渗漏平台(底座),危废暂存间地面与裙脚采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建筑材料与危险废物相容,墙身约80cm高涂刷绿色环氧树脂漆2遍,渗透系数均≤1×10-10cm/s。 工业场地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为玻璃钢材质,置于混凝土地坑内,满足不低于1.5m厚粘土,渗透系数不大于10-7cm/s的防渗性能。矿坑涌水收集池地坪采用强度为C30,抗渗等级为P6,厚度为15cm的钢筋混凝土结构浇筑,满足不低于1.5m厚粘土,渗透系数不大于10-7cm/s的防渗性能,后期开采至二采区后在二采区**沉淀池等,均应按照一般防渗区要求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 办公生活区采取措施为地面硬化。 报告书提出,地下水跟踪监测共布设3个监测点(新增),监测频次为1次/季,监测项目为pH、耗氧量、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硝酸盐、亚硝酸盐、氨氮、挥发性酚、氰化物、砷、汞、六价铬、铅、氟化物、硫化物、镉、铁、锰、铜、锌、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石油类以及K+、Na+、Ca2+、Mg2+、SO42-、Cl-、CO32-、HCO3-;同步监测水位。 土壤跟踪监测污染影响型为2号外排土场外东南侧设1个表层样监测点位,监测频次为1次/5年,监测因子为pH、砷、镉、铬、铜、锌、铅、汞、镍。生态影响型一采区外南侧设1个表层样土壤监测点,监测频次为1次/5年,监测因子为pH、含盐量。 (三)水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书,本次改扩建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污水;废水污染源主要为矿坑水。 工业场地现有已建设为1套处理能力为60m3/d****处理站,采用AO+MBR膜法生产工艺,****基地、工人生活区1和工人生活区2的生活污水经收集****处理站处理,经处理后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限值要求后,回用于道路降尘和绿化。 现有1座500m3收集池,矿坑涌水经收集、处理达到《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1煤炭工业废水有毒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及表2采煤废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扩、改)生产线)要求,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用水标准,用于**采场、排土场、道路等洒水抑尘,不外排。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书,本次工程地面工程无新增噪声源。根据环境噪声质量现状监测结果,矿界、一采区、外部基地、工业场地、污水处理站、2号外排土场北侧及敏感目标处声环境质量现状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要求。评估认为,报告书声环境影响评价基本可信,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原则可行。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书,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剥采土岩、矿坑涌水收集池污泥、生活垃圾、****处理站污泥、废液压油、废机油、废铅酸蓄电池、废油桶。 报告书提出,剥采土岩排至内排土场;矿坑涌水收集池污泥掺入末煤产品销售;生****处理厂污泥一起委托环卫部门处置;废液压油、废机油、废铅酸蓄电池、废油桶均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六)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报告书提出,本项目主要的生态环境影响为改变地形、地貌与自然景观,土地类型的变化。 运营期间破坏的地表植被,应严格按土地复垦有关规定,使之尽快恢复,应边采挖边恢复。植被恢复按照恢复治理方案实施。表土单独堆放妥善管理,一定范围的排土结束后,应及时清理平整土地,将原表土覆于平整后的土地上进行复垦绿化。在选择草种时必须选择当地乡土物种,植被覆盖度不得低于原始水平。同时加强宣传和管理,增强保护野生动物意识,严禁非法猎捕珍稀野生动物,禁止捕杀鸟类。 采掘场(含内排土场)具体步骤及措施如下:工程措施:设计在平台边缘设计挡水围埂,避免水流冲刷边坡,在平台内部设计网格围埂,分块拦蓄降雨,避免产生汇流。挡水围埂采用梯形断面,顶宽1.0m,高1.0m,边坡比1:1;网格围埂采用梯形断面,顶宽0.5m,高0.5m,边坡比1:1。网格围埂修筑成20×20m的畦田式网格。植被恢复措施:对排土场形成的台阶平台进行植被恢复,在平台外围设置挡水围埂,围埂顶部及边坡种植沙柳,平台草籽选用柠条、沙棘等,植被覆盖度为60%。对排土场形成的边坡进行植被恢复,在边坡采用沙柳恢复。 临时表土场措施为露天矿采掘场工程开工建设前,对区域内有剥离意义的表土层进行单独剥离、单独堆存。对于堆放时间较短的表土,堆土表面采用密目网苫盖,对于堆放时间1 年以上的表土则撒播草籽临时绿化。将表土单独存放在于一采区西南采区内排土场台阶上的一处临时表土场,供后期绿化复垦之用,临时表土场占地面积为2.15hm2。待开采结束后将表土回填,回填后对表土场占用的土地表面均匀撒播草籽,草种选择柠条、苜蓿和沙柳等。 最终采坑措施为首先要采取开级削坡,保持边坡稳定,在此基础上对积水区以上的边坡平台进行植被恢复。植被恢复综合考虑地形等立地条件,矿坑底部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覆土,覆土厚度在1m以上,保证采坑无积水,覆土来自排土场。采坑内覆土至无积水后再覆盖0.5m厚的表土,然后对坑底种植紫花苜蓿和沙打旺等植物恢复植被。平台草籽选用沙棘、柠条、苜蓿和沙打旺等,植被覆盖度为60%。平台外围设置挡水围埂,围埂顶部及边坡种植沙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