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5月26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6年5月26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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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鄂尔多****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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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新街西铁路专用线项目 | **市** | 内****公司 | ******公司 | 新街西铁路专用线项目接轨于新上线,****车站东端咽喉引出,在公**以西站房以东用地内,**集运站。本项目煤炭初、近、远期发送量分别为500万吨、500万吨、1000万吨。集运站内设到发线3条,集装箱装卸线1条,筒仓装车线1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储煤场地、****车站、带式输送机栈桥及其他配套的公辅环保设施等。 | 1、严格落实生态保护和恢复措施。做好林地、草地、耕地等的保护、恢复和补偿工作,确保符合其管控要求且生态功能不降低,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策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否则不得在相关区域动工建设。进一步优化施工组织,通过采取永临结合、统筹布设沿线临时工程、优先使用现有道路、控制**施工道路宽度等措施,减少工程占地和地表开挖。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加强边坡支护,尽量减小桥梁、路基开挖创面。施工前对占地范围内的表土进行剥离,单独堆存,表土堆场采取临时防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进行覆土、植被恢复,并加强植被管护,保证成活率。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和教育,禁止擅自捕杀野生动物和破坏野生植物。 2、噪声及振动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优先选用低噪声、低振动、结构优良的车辆;定期对轨枕及扣件维护、轨道打磨、道碴补充,以及机车、车辆的定时检修,保持车体的良好形态。项目场站装车系统、水泵、风机等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皮带输送采取全封闭廊道并做减振处理。在项目涉及的敏感目标处以及东厂界设置声屏障。通过采取以上措施,确保集装站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82008)中2类区标准限值,铁路边界噪声值满足《铁路边界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GB12525-90)修改方案表2标准限值,各敏感点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限值,振动满足《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GB10070-88)中“铁路干线两侧”标准限值要求。后续应开展噪声、振动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必要时增补或强化防治措施。****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加强线路两侧及站场周边用地的规划控制和优化调整,噪声超标范围内不得**用于居住、科学研究、医疗卫生、文化教育、机关团体办公、社会福利等功能的噪声敏感建筑物;必要时合理优化调整涉及居住用地的相关区域规划。你公司一旦发现不符合规划控制要求的行为,****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反映。 3、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储煤棚全封闭,且设置自动感应门,配套移动式雾炮除尘;给煤机上方设置超声雾化除尘器;皮带输送为全封闭,且各转载点均设置有超声雾化除尘器;采用快速装车系统,装车后喷水抑尘剂,****车站配套1套超声雾化除尘器;装车系统缓冲仓、计量仓粉尘通过仓体自带的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仓顶排放口排放。采取以上措施后,厂界无组织粉尘浓度可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排放限值要求。 4、水污染防治措施。优化涉水桥墩施工工艺,泥浆废水处理后循环利用,施工期其他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经收集处理后回用。运营期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出水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表1标准限制后,用于厂区洒水抑尘;煤泥水经收集沉淀后用于厂区洒水抑尘;初期雨水经地面雨水沟排至雨水收集池,收集的初期雨水经沉淀后用于厂区洒水抑尘。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煤泥掺入原煤一同外售;废矿物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暂存及处置,同时做好转运台账,不得乱弃。 |
| 2 | 鄂尔****集团****公司荣恒煤矿扩大露采范围项目 | 本项目位于**自治区**市神东****区,行政区划隶属于**市**纳林陶亥镇 | 鄂尔****集团****公司 | **中昕****公司 | 2007年5月,****环境保护局以内环审〔2007〕59号对《**伊旗纳林****煤矿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面积13.9102平方千米,设计生产能力60万吨/年,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采用单斗—汽车开采工艺,开采煤层为4—2、5—1、6—2中煤层,批复中开采范围为矿田范围,**划分为三个采区,外排土场位于首采区外东南侧。2009年8月,****环境保护局以内环验〔2009〕9号文对该项目予以验收。2015年1月,矿山更名为鄂尔****集团****公司荣恒煤矿。 2022年5月,****能源局出具《关于的复函》(内能煤运函〔2022〕705号),****煤矿生产能力核增至240万吨/年。2024年12月,扩大露采范围项****能源局进行备案。2025年8月,****能源局以准煤局发〔2018〕314号文批复了《鄂尔****集团****公司荣恒煤矿扩大露采范围项目初步设计》。 荣恒煤矿属于《****煤矿生产能力变化与环保管理要求不一致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发改办运行〔2021〕722号)文中规模增加幅度在100%****煤矿,需取得规划编制或调整手续后,方可办理环评手续。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神东****区总体规划(修编)的批复》,荣恒煤矿位于****区内的**整合区,需****能源局出具整合区批复后,方可按240万吨/年环评上报,暂不能办理240万吨/年环保手续。 煤矿现有采区内**接近采空,为保障煤炭稳定供应,急需建设扩大露采范围项目,故本次扩大露采范围生产规模维持原有60万吨/年。本次工程在现有矿田境界内增加四采区,采用单卡—卡车开采工艺,开采煤层为5—1、6—2中煤层;仍采用露天开采方式;开采标高为1350—1270m,服务年限为10.3年。继续利用现有办公生活区、工业场地、机修区、施工队生活区,新增撬装柴油站1处,将柴油装载机更换为电装载机,柴油挖机和柴油自卸车更换为甲醇挖机和甲醇自卸车。 | 1.生态保护和恢复措施。按照法律法规和主管部门要求,做好林地、草地等保护、恢复和补偿工作,确保符合其管控要求且生态功能不降低。新剥离表土单独堆存用于生态恢复。按照“边开采、边修复”“谁损毁、谁复垦”的原则,编制生态保护及修复方案,加强采掘场、排土场、表土堆场等区域生态修复、土地复垦和养护管理,使用原生表土和乡土植物,重建与周边自然生态相协调的植物群落,保护和恢复区域生物多样性,最终形成可自然维持的生态系统。建立工程区域及影响区域生态监测系统,开展生态影响跟踪监测和生态系统修复效果评估,根据监测和评估结果,不断优化和完善生态修复措施,维持区域生态功能。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采掘场、排土场工作面采取洒水喷淋、雾炮抑尘、湿式作业等抑尘措施;在采掘场、排土场可视范围内安装视****生态环境局视频监控平台联网;运输道路定期清扫、洒水,抑制道路扬尘,运输车辆限速、限载、并加盖篷布;在靠近居民一侧设置8—10m高的防风抑尘网。通过采取以上措施,确保项目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5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煤矿开采过程中受到影响,导致敏感点居民处大气环境中TSP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26)中的二级标准限值,建设单位必须采取搬迁保护措施。 3.水环境保护措施。制定并落实地下水保护、应急以及水位、水质跟踪监测方案,建立地下水动态监测系统,严格落实地下水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矿坑水经沉淀处理后达到《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2采煤废水标准要求及《煤炭工业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810—2012)标准,用于**洒水降尘;****处理站(“格栅+调节池+ AO/生物接触氧化+MBR工艺+沉淀池+**池+消毒”)处理后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2020)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用水水质标准,用于**绿化及洒水抑尘。 4.声环境保护措施。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设备、加强设备保养维护等,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对受影响的居民更换隔声门窗,确保居民点昼、夜间噪声值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1类区标准限值的要求。****煤矿开采过程中受到影响,导致敏感点居民处声环境超标,建设单位必须采取搬迁保护措施。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剥离土岩全部实现内排;矿坑水沉淀池底泥掺入原煤外售;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定期由**市圣圆纳林****公司定期清运处理;****处理站污泥运至**市城市矿产****公司的**沙圪堵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处置;废矿物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在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