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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2月27日-12月31日我局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1月4日-1月10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77-****789
通讯地址:**市**新区****
邮 编:017000
2025年12月27日-12月31日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 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批准时间 |
| 1 | ****关于**汇****公司纳林河产业园2×175MW背压机组热电联产动力岛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鄂环审字[2025]197号 | 2025年12月28日 |
| 2 | ****关于******公司**市 分公司矿用煤机生产再制造项目(二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鄂环审字[2025]198号 | 2025年12月31日 |
| 3 | ****关于阿勒腾席热镇农村垃圾和园林绿植 ****处理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鄂环审字[2025]199号 | 2025年12月31日 |
| 4 | ****关于******煤厂 煤炭烘干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鄂环审字[2025]200号 | 2025年12月31日 |
| 鄂环审字〔2025〕197号——**汇****公司纳林河产业园2×175MW背压机组热电联产动力岛项目.doc |
| 鄂环审字〔2025〕198号——******公司****公司矿用煤机生产再制造项目(二期).doc |
| 鄂环审字〔2025〕199号——阿勒腾席热镇农村垃圾****处理站项目.doc |
| 鄂环审字〔2025〕200号——******煤厂煤炭烘干项目.doc |